医院放射科医技人员焙训制度1. 目的:使放射科工作人员具备系统的、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本专科基本技能,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确保医技工作人员拥有相关资质2. 范围:放射科所有医师、技术和护理人员3. 定义:无4. 权责:放射科工作人员需遵守科室规定,按时完成培训考核及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质5. 制度内容5.1继续教育以科室学习为主,配合国家和省级继续教育项目,支持员工参加参与院外继续教育项目,鼓励参加国内会议交流,有口头交流者优先5.2业务学习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操作为主,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培训和考核,参加各类上岗证培训及考核,保证资质更新5.3科内每月一次病例回顾,原则上进行每周一次的业务讲座,要求住院医师到课率90咖上(以签到为准),实行签到制度,并统计参加率,纳入个人考核,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帮助知识更新5.4加强科内新业务的开展,配合科内设备添置及新项目开展,邀请专家来科讲学及指导实际操作,组织员工参加新设备及软件使用培训5.5医院人事科、科教科负责参与新职工岗前培训及考核,并记录考勤和考核成绩5.6科室新进人员在一个月之内完成科级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科室概况、科室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科室消防疏散、应急管理、科室质量与安全计划、不良事件等。
5.7考核内容与标准5.71各类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上岗证5.7.2能够完成各项医疗工作,无违法违纪情况,无重大医疗差错、医疗纠纷5.7.3卫生法规、医疗核心制度、医患沟通等培训及考核率应为100%5.74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每年要求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继续教育1类学分5分,或I类学分20分,中级职称以下人员要求获得1类学分20分5.7.5按时完成年度考核,各项指标必须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