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定 一九九六年五月目录一、合同协议书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 1 条词语定义 第 2 条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2、设计文件3、补充设计文件 第 3 条合同范围1、合同范围 第 4 条技术标准1、技术标准的使用2、技术标准的代替 第 5 条语言、法规和联络方式1、语言2、法规3、联络方式 第 6 条甲方的责任1、提供场地条件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3、提供施工条件4、提供技术资料5、任命甲方代表6、付款7、发布工程指令8、竣工验收 第 7 条乙方的责任1、施工准备2、提交报告及报表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4、提供条件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6、任命乙方代表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8、接受工程监理9、临时停泊设施10、沉没物品处理 第 8 条工程监理1、工程监理2、监理工程师 第 9 条施工期1、开工2、延期开工3、施工期延长4、暂停施工5、提前竣工6、阶段工期 第 10 条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2、舌根组织设计的审批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第 11 条质量控制1、材料与设备2、质量自检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4、隐蔽工程验收5、试验与检验6、质量等级7、质量监督 第 12 条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2、合同价款的调整3、工程预付款支付4、工程量确认5、进度款支付6、延期支付工程款 第 13 条设计变更1、甲方提出的变更2、乙方提出的变更3、设计造成的变更4、确定变更价款 第 14 条转让与分包1、转让2、分包 第 15 条施工安全1、施工安全责任2、安全施工处理3、安全措施 第 16 条保险1、工程保险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 第 17 条不可抗力1、自然灾害2、损失报告3、费用分担4、损失补偿 第 18 条竣工验收与结算1、验收申请2、验收程序3、现场清理4、竣工资料5、竣工结算 第 19 条工程保修1、保修期限2、保险责任3、返修4、保修金第 20 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1、争议2、违约3、索赔4、赔偿 第 21 条奖励1、奖励 第 22 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1、合同中断2、合同终止三、 合同专用条款 第 1 条词语定义 第 2 条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2、设计文件 第 3 条合同范围1、合同范围 第 4 条技术标准2、技术标准的代替 第 5 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1、语言2、法规 第 6 条甲方的责任1、提供场地条件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3、提供技术资料 第 7 条乙方的责任1、施工准备4、提供条件 第 8 条工程监理1、工程监理2、监理工程师 第 9 条施工期3、施工期延长6、阶段工期 第 10 条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第 11 条质量控制1、材料与设备6、质量等级7、质量监督 第 12 条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2、合同价款的调整3、工程预付款支付4、工程量确认5、进度款支付 第 13 条设计变更4、确定变更价款 第 14 条转让与分包 第 15 条施工安全3、安全措施 第 16 条保险1、工程保险 第 17 条不可抗力1、自然灾害 第 18 条竣工验收与结算3、现场清理4、竣工资料 第 19 条工程保修1、保修期限4、保修金第 20 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3、索赔4、赔偿 第 21 条奖励1、奖励第 22 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为兴建工程,接受了乙方对本 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 各文件相互补充, 若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1)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2) 合同协议书;(3) 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4) 合同专用条款;(5) 合同统用条款;(6)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7)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个月(天),或: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 任和义务6、本合同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 双方各执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一正本为准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联系: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日期:签约地点:二、合同通用条款第 1 条词语定义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 指定的含义: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又称发包方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 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 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 又称施工总监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 单位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 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 和技术资料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 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 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15、合同价款 ;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 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1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 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 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 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 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 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第 2 条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 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2)合同协议书;(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用以条款;(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 由双方 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20 条中约定的办法处 理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 14 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 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 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将设 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 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 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实施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 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第 3 条合同范围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 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第 4 条技术标准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 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2、技术标准地提到: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国场特大的 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 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 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 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 应由甲方提供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 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 5 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使用 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 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 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 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为书面形式 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第 6 条甲方的责任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 清除地面、 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 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 间、位置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 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 提供供水、 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 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你去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 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 像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 办理临时用地的 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 报告以及水准点、 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 并组织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 甲方对 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7 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 约定的甲方权力, 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 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 甲 方更换代表时,应提前 7 天通知乙方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7、发布工程指令: 按本合同的约定, 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 签发图纸、 确认工程进度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第 7 条乙方责任乙方应按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 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