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和时间规定 一、厂(矿)级岗前平安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平安生产状况及平安生产基本学问; (二)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平安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急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平安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二、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平安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 工作环境及危急因素; (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患病的职业损害和伤亡事故; (三) 所从事工种的平安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状况的处理; (五)平安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平安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留意的平安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岗前平安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平安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连接协作的平安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培训时间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调换工作岗位、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回到原工作岗位或者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有关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强制性平安培训,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