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部门岗位职责授信管理部门2.1.1 授信管理部门主管其主要职责:(1) 组织实施国家和总分行各项信贷政策、制度;(2) 制定并组织落实本行有关授信风险审查规章制度;(3) 组织授信管理部门人员完成正常类授信业务的尽职审查对授信分析报告的质量情况、授信经营部门的授信结论、审查员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查,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及建议;(4) 制定、修改授信额度使用的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5)掌握辖内公司谛乓滴裨诵星榭龊妥什柿孔纯觯治鑫侍狻⒀芯慷圆撸⒓笆毕虮拘行糯葱泄俟低ā⒒惚ǎ?SPAN lang=EN-US>(6) 负责分支行各类授信业务总额度的控制和管理;(7) 组织实施对本行授信业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8) 其他授信风险管理工作2.1.2 授信审查岗对授信经营部门上报的正常类授信客户的授信申请进行尽职审查并提出明确的独立审查意见向上报批,全面揭示所审查授信业务的风险,对出具的审查意见负责其主要职责为:(1) 可行性审查依据本手册相关规定,审查授信业务主要风险点及风险防范措施、偿债能力、授信安排、授信价格、授信期限、担保能力等;(2) 合规性审查。
审查授信业务是否符合国家和本行信贷政策投向规定、授信客户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授信要求;(3) 完整性审查审查授信资料是否完整有效,包括授信客户贷款卡等信息资料复查、项目批准文件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等;(4) 审查授信客户和授信业务风险等级;(5) 授信业务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通知授信经营部门和放款中心,并将授信额度、风险等级等相关信息输入CMIS系统;授信业务被否决的,通知授信经营部门;(6) 审查正常类授信客户的“定期监控报告”、“信贷备忘录”及风险评级,根据客户风险变化情况,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上报审批如须变更、冻结授信额度,报高级信贷执行官/信贷执行官批准后书面通知授信经营部门和放款中心;(7) 主动关注当地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和所审查客户的风险状况变化,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沟通、汇报2.1.3 授信管理岗其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行信贷政策、制度(以本手册以及本行现行与本手册无冲突的制度、规定为准)工作;(2) 研究拟定授信工作规划,研究分析当地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调查分析授信业务投向;(3) 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授信管理实施细则;(4) 检查和督导本行正常类授信客户定期和不定期监控工作;(5) 具体实施对本行授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6) 检查和考核授信经营部门执行授信规章制度的情况,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及整改要求;(7) 协助授信经营部门发现或识别授信客户的特殊预警信号并提出预警措施建议;(8) 收集整理和上报在授信审查、检查过程中或通过其他途径采集的风险信息。
2.1.4 综合岗其主要职责:(1) 对辖内公司授信客户和业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上报上级行、人行和监管部门要求的有关授信分析报告、授信业务调查报告、各类统计报表等资料;(2) 完善和维护信息系统的运行及其他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授信业务数据统计资料积累和本部门文件保管;(3) 负责CMIS系统管理、维护及授信审批结论录入的复核工作2.2 授信经营部门2.2.1 授信经营部门主管其主要职责:(1) 负责组织客户经理开展市场调查,维护客户关系,推进市场拓展;选择优质客户,确定明确的营销目标;(2) 组织实施本行信贷风险预警和主动退出机制;(3) 组织实施本行授信客户结构调整计划;(4) 组织实施客户集团关联关系的调查及集团客户的客户信息、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和客户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5) 指导、监督客户经理贯彻执行授信管理相关制度和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尽职要求;(6) 根据客户经理提出的意见,决定是否受理客户授信申请及组织授信调查。
审核授信分析报告,对客户经理授信业务真实性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7) 组织、指导客户经理按要求进行贷后监控,审核定期监控报告、信贷备忘录和客户查访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并及时发现客户风险;(8) 组织、指导客户经理与保全部门共同对问题类授信客户开展调查,制定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更改书;(9) 负责本部门未移交不良资产清收和日常管理;(10) 组织、指导客户经理及时完成授信业务风险等级评定等工作;(11) 组织本部门客户经理做好移交类问题类授信客户向保全部门的移交工作;会同风险监控部督促和指导对正常类授信客户的授信后监控工作,对授信客户违约或其他不利事项等重大事件,采取控制风险等补救措施2.2.2 客户经理其主要职责:(1) 受理客户提出的授信业务申请,收集有关授信信息资料,对申请人申请授信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和盈利性进行调查,并对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调查主要内容有:l 调查和验证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授信主体资格等基本情况、产品市场、财务状况以及产供销库存等情况,掌握授信业务的真实用途,调查验证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等;l 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的权属、价值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合法性等;l 调查核实保证人的担保资格、代偿能力和资信情况;l 需要调查的其他资料。
2) 对客户和授信业务进行风险评级和分类,撰写“授信分析报告”,对授信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和使用方式,以及担保情况等提出明确意见,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授信管理部门审查;(3) 办理核保、抵(质)押登记及其他发放贷款的具体手续;(4) 按贷后监控政策要求对授信客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控;(5) 对符合“问题类授信客户”条件的客户,制订“行动计划”,并根据批准意见实施;(6) 对符合移交条件的问题类客户,负责与资产保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7) 负责未移交问题类授信客户的清收和管理工作;(8) 对未移交问题类授信客户与保全部门保全岗共同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监控;(9) 办理未移交问题类授信客户的问题贷款的重组手续;(10) 负责在CMIS系统中录入客户信息、财务数据、风险评级等做好客户集团关联关系的调查及集团客户的客户信息、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和客户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11) 对存在潜在风险的客户实施监察名单管理,提出申报/退出监察名单的理由,负责制定行动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12) 在已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监控的基础上,协助并配合风险经理对“正常类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检查。
2.2.3 综合岗其主要职责:(1) 负责除移交资产保全部门外的授信客户信贷副本档案管理,确保完整齐全、有效;(2) 负责集中管理对授信客户的“定期监控报告”、“信贷备忘录”和“查访报告”(复印件);(3) 负责集中管理问题类授信客户的相关资料(包括监控报告、风险评级表、行动计划书等复印件),并将资产保全部门的审批结论通知客户经理;(4) 抵(质)押品权利凭证保管登记;(5) 负责制作上报上级行要求的各类统计报表等资料;(6) 负责授信业务数据统计资料积累和本部门文件保管2.3 风险监控部门2.3.1 风险监控部门主管其主要职责:(1) 组织实施总行风险监控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本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风险监控实施细则;(2) 组织监控本行信贷资产风险变化,收集、整理、分析、提示和上报风险信息;(3) 组织对本行风险资产(含信贷和非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监控、识别和全程跟踪资产风险及变化;(4) 在前台经营部门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监控的基础上,协助客户经理对列入风险监察名单的授信客户制定减持退出计划,并进行持续跟踪管理;(5) 负责评估和分析本行资产质量和风险管理状况;(6) 组织实施对本行风险经理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7) 负责审核对风险监察名单列入/退出的申报以及月度监控情况;(8) 负责不良资产的责任认定工作;(9) 负责放款中心的管理;(10) 定期组织减值贷款逐笔拨备工作。
2.3.2 风险监控岗负责监控本行信贷资产风险变化,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主要职责是:(1) 根据采集的风险信息或排查的特殊预警信号,进行风险分类;(2) 对列入风险监察名单的授信客户风险状况和减持退出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检查和汇总分析;(3) 收集整理和上报在授信风险监控过程中或通过其他途径采集的风险信息;(4) 向授信经营部门提示客户所处行业和市场变化、法律法规变化、国家政策调整和客户经营管理等变化形成的风险信息;(5) 负责审核本行授信业务五级分类准确性,监控授信客户情况变化和五级分类迁徙变化2.3.3 风险经理负责对进驻的授信经营部门正常类授信客户和列入监察名单的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识别、监测和报告主要职责是:(1) 在前台授信经营部门对授信客户定期和不定期监控的基础上,通过风险过滤模式,对“正常类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检查;(2) 通过风险经理的专业和独立的判断,强化识别潜在风险;(3) 对存在风险预警信号的客户向相关部门进行风险提示,根据客户的风险情况提出风险评级调整的建议;(4) 审核需列入/退出本行风险监察名单的客户以及监察名单的月度监控情况;(5) 与相关部门或人员配合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或减持退出行动计划;(6) 对列入风险监察名单客户行动计划的实施进程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分析;(7) 采用矩阵双线汇报模式,实时和定期向风险监控部门报告资产质量的风险监控情况;(8) 负责牵头对客户经理的贷后监控情况进行再检查和风险评估。
2.3.4 综合岗负责本部门各项业务数据积累、统计、信息系统等管理主要职责是:(1) 负责CMIS、RAMIS(风险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的输入和日常维护工作;(2) 负责上级行、人行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各种分析报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3) 负责本部门文档的管理工作;(4) 其他工作2.4 资产保全部门2.4.1 资产保全部门主管其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资产保全工作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指导、检查、评估各项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2) 负责对已移交至本部门的不良资产清收和管理,组织、指导、审查全行运用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