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申请及方案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申请及方案审批(二)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一)2003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自2003年11月30日起施行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第一条第一款:“国有企业改制应采取重组、联合、兼并、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者改制企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除外)制定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未经决定或批准不得实施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需预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改制为国有股不控股或不参股的企业(以下简称非国有的企业),改制方案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2006年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第十条第二款:所出资企业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二)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号)第四条规定,自治区、地市级国资委负责所出资国有独资企业的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所出资国有独资企业的审批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号)第四条规定,申请办理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申请及方案审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申请审批条件1.自治区国资委、地级市国资委、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国有企业可直接向同级国资委提出改制申请;2.尚未政企分开的企业改制申请要先报经国有产权直接持有单位预审后,再向同级国资委提出改制申请二)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方案审批条件已取得改制立项批复。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广西区内国有企业六、申请材料(一)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申请立项需提交的材料1.关于重组、改制的申请立项的请示;2.改制初步方案;3.尚未政企分开的企业改制申请立项,要有国有产权直接持有单位预审意见二)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方案审批需提交的材料1.关于重组、改制的方案审批的请示2.改制立项批复3.企业改制方案,具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产权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组织机构、企业业务及行业地位、改制拟采取的形式、资产处置方式、职工安置方式、纳入改制资产的范围、改制后企业发展战略及规划、企业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实施计划等4.企业改制方案的附件包括:(1)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关于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2)同级国资委或主管部门同意聘请中介机构的批复(3)中介机构出具的清产核资报告及经同级国资委核准的批复(4)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经同级国资委核准的批复(5)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同级国资委核准的批复(6)法律意见书(7)经同级国资委或主管部门同意聘请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法人代表离任审计报告(改制为非国有企业)(8)债权债务处置方案,其中涉及金融债权的需债权人银行出具书面意见(9)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对企业重组、改制审议以及对职工安置方案通过的决议(10)经同级劳动部门审核并按同级劳动部门意见修改后的职工安置方案及同级劳动部门审核意见(11)经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及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并按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及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意见修改后的土地处置方案及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及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意见(12)营业执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13)以增资扩股形式改制的企业还需提交以下材料:1.与战略投资者签订的相关协议2.增资扩股意向书3.引入的战略投资者相关资料4.增资扩股方式改制方案企业内部公示报告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一式六份,并提供电子版,原件不足的需提供复印件。
七、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2.承诺办结时限为16个工作日(属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股不控股或不参股的企业的,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4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 咨询 :0779-6811323投诉 :0779-6811318附件1 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申请及方案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16个工作日(属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股不控股或不参股的企业的,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4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附件2 ××关于××企业申请改制立项的函北海市国资委:××企业是××性质的企业,因××原因拟采取××方式改制为××性质企业,该企业改制初步方案已经我单位××讨论通过,同意该企业改制为××性质企业,现将该企业改制初步方案报送贵委申请改制立项,请予审批一、××企业基本情况二、申请改制原因三、改制方式,包括资产基本情况,职工基本情况,改制成本筹集及支付基本情况四、改制后企业初步设想附件:××企业改制初步方案(联系人及 :××××) ××(单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