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高校高层次培育人才管理方法依据《关于印发<内蒙古医学院关于在职老师报考硕士、博士探讨生暂行规定>的通知》(内医院发[2011]117号),结合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法一、适用对象高层次培育人才是指未进入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聘请(引进)的博士以及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二、基本管理方法(一)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1、与学校签订过培育协议的人员 在归校上岗时,需到人事处专业技术科报到报到时,由所在单位出具已正式上岗证明,同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份、学籍档案原件、当年签订的探讨生培育协议书1)按期归校:学校将依据教职工当年签订的培育协议书及年度考核状况,依据相关规定为其支付博士探讨生培育费、住宿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补发协议离岗期间所扣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及攻读博士学位探讨生年度在岗期间的业绩津贴2)逾期归校:未能在协议期内完成学业的,须在协议期将到时,到人事处专业技术科送交延期毕业的相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延期以后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担当3)逾期未归:在协议签署规定期限届满时,将来人事处专业技术科报到也未送交延期毕业相关报告者,学校将停发其全部工资并追缴已发放的工资。
2、未经学校批准外出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未经学校批准外出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学校将停发其全部工资并对已发放的工资进行追缴,不予兑现博士启动专项资金和安家费1)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后归校上岗的人员,学校将从其供应有效证件后正式报到的下月起发放工资,且对离岗期间的工资不予补发2)逾期不归的人员,按自动离职处理3、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学校不予支付因攻读学历、学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二)聘请(引进)的博士未进入高层次人才聘请(引进)的博士探讨生,须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博士学位证按期报到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学校按规定兑现相关待遇三、考核及待遇(一)办理完报到手续的博士,可申请博士启动专项资金其中,自然科学类博士启动专项资金额度为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启动专项资金额度为1.5万元二)对引进或在职培育的博士要进行不少于两年的跟踪考察,依据《内蒙古医科高校引进或在职培育博士跟踪评价指标体系》(附件)进行评议,重点考察担当教学任务与教学水平以及担当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和学科建设贡献状况三)两年后依据考察状况对博士科研项目进行科研经费追加和政策支持自然科学类考察优秀者追加2万元,考察良好者追加1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考察优秀者追加1万元,良好者追加0.5万元。
四)对跟踪考察达到合格及以上者发放3万元安家费五)对因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供应不真实材料经查属实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有关款项四、其他(一)博士所在学院负责每年进行跟踪考察,刚好对其探讨课题、方向、方法等进行指导和评价二)在非一线教学科研岗位及一线教辅岗位工作的教职工若取得符合学校学科发展所需的博士学历学位,在跟踪考查结束后成果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可由本人提出申请转到老师岗位,所在学院(部)依据岗位需求提出申请,组织审批同意后,送人事处备案三)本管理方法自2015年1月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说明,相关文件同时废止四)三所附属医院结合实际自行制定相关管理方法附件:内蒙古医科高校引进或在职培育博士跟踪评价指标体系附件内蒙古医科高校引进或在职培养博士跟踪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主 要观测点分值等 级 标 准备注A(1.0)B(0.8)C(0.6)教学工作(25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5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良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可教学任务20主讲本科生或探讨生课程2门,教学评价优秀主讲本科生或探讨生课程1门,教学评价良好主讲本科生或探讨生课程1门,教学评价合格项目(25分)担当项目25主持国家级项目一项主持省部级项目一项主持校级项目一项指到校工作后新申报项目论文(25分)发表论文25发表论文中1篇被SCI、SSCI 或A&HCI收录,或2篇被EI收录,或2篇在CSSCI源期刊发表发表论文中3篇被核心期刊收录发表论文中1篇被核心期刊收录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学科建设工作(20分)探讨方向10形成稳定的探讨方向,对所在学院相关学科有显著支撑作用形成稳定的探讨方向,对所在学院相关学科有确定支撑作用形成稳定的探讨方向 团队建设与作用10形成稳定的科研创新团队,并担当带头人加入科研创新团队,并成为骨干成员加入科研创新团队并发挥重要作用其它项目(5分)其它项目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试验室建设,担当横向项目,技术服务等工作。
注:1、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标准如下:优秀: 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2、核心期刊指收录在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北京高校出版社)、《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中所列核心期刊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