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Ⅱ标)招标设计说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Ⅱ标)招标设计说明第 5 页 共 5 页一、工程概况1.1工程概况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重庆市黔江区鹅池镇、新华乡、白土乡、太极乡,共计治理河段6段7.62km2021年7月19日,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以黔江水许可〔2021〕14号批复了《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2024年4月,受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委托,由重庆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变更工作设计变更取消太河柚溪村-庙垭村段(上、中、下段),增加社溪河方家村段部分护岸措施,新增石家河石家镇段、茶溪河茶溪村段、交溪河交溪村段、诸佛江马脑顶村段、社溪河社溪村段及支沟学堂沟、社溪河王家坡段等六段10.05km河道治理变更后,治理河段总长16.97km,岸线总长33916.28m,其中:左岸16931.81m,右岸16981.47m工程主要由护岸工程、人行便桥工程、改建路涵工程等组成其中新建护岸长度13.98km,新建人行便桥12座,改建公路涵洞1座,新建下河梯步36处,新建农桥1座,新建排水涵管22处。
本套图质为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Ⅱ标招标设计图,招标设计图包括设计变更新增石家河石家镇段、茶溪河茶溪村段、交溪河交溪村段、诸佛江马脑顶村段、社溪河社溪村段及支沟学堂沟、社溪河王家坡段等六段10.05km河道治理及社溪河方家村段变更设计增加护岸措施,Ⅱ标新增新华河老屋基段、新华河新华村段护岸措施1.3设计依据(但不限于) 1.3.1文件依据 (1)1/500实测地形图 (2)《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21.06)(3)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黔江水许可〔2021〕14号)(4)《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报告》(重庆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04)(5)《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黔江水许可〔2024〕16号)1.3.2主要规程规范(1)《防洪标准》(GB50201-2014)(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20年版)(3)《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618-2013)(4)《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13)(5)《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7)《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9)《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10)《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188-2005)(11)《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SL386-2007)(12)《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13)《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14)《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1996)(15)《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SL744-2016)(16)《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1274-2018)(17)《取水输水建筑物丛书系列——涵洞》(18)《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19)《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20)《水工建筑物地基处理设计规范》(SL/T792-2020)二、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2.1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 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工程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2.2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本工程水工建筑物所处的侵蚀环境类别为三类,配筋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5,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15三、工程布置3.1工程总布置设计变更后,工程治理河段总长16.97km,岸线总长33916.28m,其中:左岸16931.81m,右岸16981.47m工程主要由护岸工程、人行便桥工程、改建路涵工程等组成其中新建护岸长度13.98km,新建人行便桥12座,改建公路涵洞1座,新建下河梯步36处,新建农桥1座,新建排水涵管22处3.2Ⅱ标建设内容Ⅱ标新建护岸长度11.04km,新建人行便桥5座,新建下河梯步24处,新建农桥1座,新建排水涵管22处四、设计变更批复意见执行情况2024年4月23日,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以黔江水许可〔2021〕14号批复了《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报告》本施工图依据批复的《设计变更报告》进行深化设计,未改变批复的工程规模、 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报告》,施工图设计不存在重大设计变更。
五、规范条文执行情况 5.1工程设计 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已执行工程设计相关规范强制性条文 专业强制性条文检查表(工程设计)标准名称《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标准编号SL 252—2017序号强条编号及内容执行情况符合/不符合1e) 4.4.1防洪工程中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按表4.4.1确定当经批准的流域、区域防洪规划另有规定时,应按其规定执行按强条执行符合标准名称《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标准编号SL 379—200713.2.7沿挡土墙基底面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3. 2. 7规定的允许值按强条执行符合2b)3.2.8当验算土质地基上挡土墙沿软弱土体整体滑动时,按瑞典圆弧滑动法或折线滑动法计算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3. 2. 7规定的允许值按强条执行符合3e) 3.2.12土质地基上挡土墙的抗倾覆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3.2.12规定的允许值按强条执行符合4h) 6.3.1土质地基和软质岩石地基上的挡土墙基底应力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各种计算情况下,挡土墙平均基底应力不大于地基允许承载力,最大基底应力不大于地基允许承载力的1.2倍; 2、挡土墙基底应力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大于表6.3.1规定的允许值。
按强条执行符合标准名称《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标准编号GB 51247—20181b)3.0.1水工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和工程场地地震基本烈度按表3. 0. 1确定其工程抗震设防类别按强条执行符合标准名称《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标准编号GB50286-20131b)7.2.5无粘性土土堤的填筑标准应按相对密度确定,1级、2级和堤身高度不低于6m的3级堤防不应小于0.65,堤身高度低于6m的3级及3级以下堤防不应小于0.60,有抗震要求的堤防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規范〉SL203的有关规定执行按强条执行符合2c)10.1.3修建与堤防交叉、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应进行洪水影响评价,不得影响堤防的管理运用和防汛安全按强条执行符合标准名称《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标准编号SL 191—20081a)3.1.9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应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按强条执行符合2c)3.2.4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及素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安全系数K不应小于表3.2.4的规定按强条执行符合3d) 4.1.4 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 应按表4.1.4确定。
按强条执行符合4e) 4.1.5 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4.1.5确定按强条执行符合5f) 4.2.2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普通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按表4.2.2-1采用;预应力钢筋的强度标准值 应按表4.2.2-2采用按强条执行符合6g) 4.2.3 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y及抗压强度设计值fy‘应按表4.2.3-1采用;预应力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py及抗压强度设计值fpy’应按表4.2.3-2采用按强条执行符合7j) 9.3.2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受拉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表9.3.2中规定的数值纵向受压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表9.3.2所列数值的0.7倍按强条执行符合8k) 9.5.1 钢筋混凝土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9.5.1规定的数值按强条执行符合5.2其他应执行的规范条文 《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SL 32—2014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 677—2014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GB 50706—201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 398—2007 《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 399—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 401—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 714—201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 303—201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 六、料源选择6.1块石料、砼骨料场 本工程所需块、碎石料和混凝土碎石骨料建议在黔江区火石垭采石场购买成品料,料场距石家河石家镇段平均运距7.0km;距离茶溪河茶溪村段平均运距9.0km;距离交溪河交溪村段平均运距15.0km,距离社溪河社溪村段、王家坡段以及方家村段平均运距16.5km。
6.2土石回填料 回填料主要用来进行堤身填筑,本工程开挖料主要有粉质粘土层、砂卵砾石层以及强、弱风化页岩,可作为土石回填料使用 七、施工技术要求 7.1施工总体要求 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2、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注意施工安全,做好施工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验收,并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和土地还耕等工作 3、施工中应积极采用经省、部级鉴定并经实践证明确实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贯彻执行各部门关于节能设计的有关规定 4、护岸工程施工期的度汛、导流,以及若可能影响第三者水事权益,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需要,编制相应的方案,并报有关单位批准 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遇见地质条件等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建设各方 7.2施工准备 1、本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设计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施工具体条件编制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