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5 秋学期学生重修补报名的通知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生补考及重修管理规定(试行) 》的要求,为切实落实学分制,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教学改革,保证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对我院 2015 秋学期补报名学生重修工作流程通知如下:1、报名对象:2012 级、2013 级、2014 级学生以前秋学期(每学年第一学期)所修课程中有不及格科目且需要重修的学生;2015 年 6 月份重修汇总时未及时缴费重修的学生(这部分学生这学期重新汇总,编号用新的编号)二、报名时间:9 月 22 日—9 月 23 日三、报名流程:1.各院(部)统计出秋学期学生各科目不及格情况,通知相关学生重修报名;2.学生填写重修申请表进行报名(附件一) ,汇总后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二) ,并于 9 月 22 日上午 10 点前将此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 36357028@.com, [特别提醒:重修课程的学分、开课院(部)和学生所在院(部)请正确填写];3.教务处根据各院部的重修汇总表打印出重修课程缴费通知单于 9 月 25 日发给各院部,各院部再发给相应学生;4.9 月 28 日-29 日学生持缴费通知单至财务处缴费;5.收费标准:200 元/学分(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苏价费《2013》281 号)规定)5.财务处将已缴费学生名单反馈至教务处;6.教务处备案后,各院(部)于 2015 秋学期开学后第五周按照教务处下发名单组织学生编班或插班重修。
特此通知教 务 处 2015 年 9 月 16 日附件一: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重修申请单填表时间: 年 月 日姓 名 学 号 班 级重修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学分 课程学费(此栏由院、部审核人填写)申请人签名 学生所在院(部) 审核人签名院(部)审核意见:院(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备注: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苏价费《2013》281 号) 《关于同意江苏师范大学等七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 ,自 2013 级学生开始,重修学生应按照 200 元/学分缴纳重修学费) 附件二: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年 学期重修学生编号 学号 所在院部 姓名 专业 开课院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学费院(部)代码(两位)+ 年(两位)+月份(两位)+001(顺序号)院(部)盖章: 制表人(签名): 年 月 日备注:1.本表由学生所在院(部)统一填写,并制表人签名并加盖本院(部)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批。
2.重修课程学分正确填写;开课院(部)和学生所在院(部)正确填写3.前一次汇总未缴费的学生名单重新汇总,编号用新编号4.各年级重修名单分 sheet1、sheet2、sheet3...单独填表,编号顺序编;编号栏每生一个编号,编号不得重复5.若有学生同时重修几门课的情况一定单独填写,不要做单元格合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