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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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行业风险分析“金融改革与金融安全”课题系列研究报告之七张承惠 2002-03-14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领域中,银行业应该是最受重视的部分,改善和强化银行业监管应成为金融监管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和政策研究的重点。这不仅是因为银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影响千百万储户的切身利益;更是因为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的银行业已经成为金融领域的主导力量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因为银行业内外部的制度缺陷而产生了独特的风险生成机制、因为银行业将承受金融开放的首要冲击。一、中国银行业潜伏着巨大的风险无须讳言,目前中国的银行体系中潜伏着巨大的风险。根据不同的来源,笔者将这些风险分成内源型、外源型和混合型三类。(一

2、)内源型风险内源型风险主要由银行内部管理不善、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造成。这类风险主要表现在资产负债总量控制失衡、流动性要求难以满足、资产结构中贷款比重过高、贷款合同要素不全、信贷决策失误和贷后管理缺乏、人情贷款和关系贷款、高息揽储恶性竞争、机构重叠分散、银行及分支机构之间缺乏信息沟通造成对恶意贷款人的交叉贷款审查控制不力、违规开立信用证和签发承兑汇票、银行有关人员以权谋私违规操作、搞账外经营和违规自办实业等方面。需要指出的是,1998年以后,随着全国上下防范金融风险意识的增强和中央银行监管力度的加大,各商业银行通过深化信贷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审贷分离制度、统一授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了信贷风险

3、约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内源型风险的控制机制。(二)外源型风险外源型风险由银行业外部各类因素造成,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社会信用风险。由于社会信用基础薄弱,银行在经营活动中遇到大量因企业不讲信誉而形成的风险,如在申请银行贷款时不披露企业真实经营情况,提供水份大的报表;借款人还款意愿差,有的甚至在借款时就不打算还款,一些银行反映按期履约比例仅为13;特别是近年来企业借改制等形式逃废银行债务的情况相当普遍。据不完全统计,至2000年末,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6万多家改制企业中,逃废债企业约占50,逃废银行贷款本息占改制企业全部贷款本息的30以上。第二,金融诈骗风险。近年来,金融诈骗的大案要案

4、呈上升趋势(例如,西安一犯罪团伙在1999年11月2000年8月期间,多次以伪造或变造存款单位预留印鉴等手段将单位大额存款转移至犯罪团伙开设的帐户,涉案金额达8000万余元,涉及工农中建和城市信用社等诸多金融机构。再如,经查明,在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期间,有三个犯罪团伙伪造假银行承兑汇票102份,票面金额达4.09亿元。这些假汇票在黑龙江、山东、甘肃、福建等地银行贴现57份,金额达2.53亿元,给银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这些重大金融诈骗案件地共同特点是:以高息为诱饵;借助高科技仿真度很高难以识别;诈骗金额巨大。在有的地方,不法分子甚至获得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权,直接利用经营金融机构的

5、便利吸收存款和骗取银行资金。第三,政府干预风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中央政府干预与地方政府干预具有不同的方式。首先,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者代表,中央政府给定银行经营者的目标是多维且互相矛盾的:商业银行既要力争盈利和化解不良资产,又要对亏损的国有企业不断提供贷款以维持其生存;既要提高经营水平,降低成本,又要雇佣大量职工以维持社会安定;既要服从商业准则,又要给政府扶持的行业优先提供融资,如此等等。这种经营目标多维化的结果,必然使得经营人员无所适从,无法对经营成效担负起责任,进而加大了经营风险。其次,地方政府干预的目的要简单得多,那就是尽可能地从银行获取资金来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因为银行业的风险最终

6、是由中央政府而不是地方政府来承担。在改革初期,地方政府领导通常用直接干预的方式获取银行贷款(例如广东恩平市自1993年起,在市政府的干预下,当地金融机构大量办理高息存款,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将大量高成本筹集的资金投向非生产领域和账外经营,为偿还到期债务又不得不继续吸收新的高息存款,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形成7080亿元的资金缺口,引发两次地方性金融危机,导致建行恩平支行被撤销、农行恩平支行停业整顿,20家城乡信用社被关闭。而在广东原省委书记的保护下,始作俑者却由建行恩平支行行长提拔为恩平市副市长、市金融领导小组组长,并在此后的查处中一再受到保护。)。98年以后,随着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商业银行风险约束的

7、增强,直接干预的方式不太有效了,地方政府便转而采用间接方式,如支持地方企业利用转制逃废银行债务、在某种程度上纵容金融违规活动等等。第四,其他行业传递风险。近年来,在多方力量的作用下,分业经营的隔火墙开始出现突破口。一是1999年起,中央银行开始允许符合标准的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并允许银行向个人和注册资本超过3亿元的证券公司提供股票质押贷款。这一政策适应了证券公司和个人扩展融资渠道的需求,为商业银行的提供了新的商业机会,但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了新的经营风险:一旦股票市场突发性暴跌,质押股票市值下降,银行将可能无法收回贷款而蒙受损失。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由于行业内竞争因素和体制缺陷,银行的

8、经营者很容易产生过大的风险偏好。当股市一路上行时,银行在利益驱动下,往往会通过各种渠道将资金注入股市,从而埋下了更大的隐患(不久前,人民银行查处了沈阳四家银行分支机构自2000年4月至2001年1月,曾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23亿多元,其中有5.1亿元流入了股市。)。有人估计,目前各证券公司向商业银行拆借、质押贷的款额已达到50007000亿元之多(曾康霖、潘青木,“对我国股市近期暴跌的思考”经济学消息报2001年10月12日第一版。),近期中国股票市场出现的暴跌很可能使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再度上升。二是去年起中央银行部分放开了大额存款管制,允许银行办理3000万元以上、5年期

9、的保险存款,利率由双方协议决定。由于贷款利率没有放开,缺少与这类负债对应的资产,如果银行过度吸收保险存款,将有可能出现较大风险。三是出于竞争的需要,目前各银行都开办了一些有关证券交易的新业务,如“银券通”、“银证二卡合一”、“卡折炒股”等,使得储蓄帐户与个人股票帐户联通起来,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的模式。由于新股申购资金波动量很大,这些新业务加大了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例如中国银行原来每日头寸保持在2030亿元左右即可,后来上升至100余亿元。在申购期间,工商银行日头寸需求高达800多亿元。(三)混合型风险在很多情况下,外源型风险是通过银行内部管理漏洞发生的,这就是混合型风险。一

10、方面,犯罪分子利用被收买的银行职工作内线,内外勾结实施诈骗;另一方面,由于银行内部管理不善、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也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外源型风险(例如据人民银行广东分行统计,从1998年至2000年10月间,发生在全国各地的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中,仅以河源各银行名义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就达288份,涉及金额12亿元。但实际情况是,从1998年开始,河源各商业银行均未办理过一宗汇票承兑业务。毫无疑问,这些汇票诈骗案都是假冒河源银行名义开展的。但是从侦破情况看,犯罪嫌疑人大多学历不高,最多也就是高中毕业,那么这些不法分子为什么能够熟悉银行内部业务流程并屡屡诈骗成功呢?原因就是不法分子收买了河源银行的工作

11、人员,当贴现行派人来河源查问时,犯罪分子得以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在柜台或办公室直接接受查询。他们还勾结邮局工作人员截收贴现银行的查询传真、电报等,然后盗用银行名义回电予以确认。假银行承兑汇票大行其道也暴露出银行内部管理上的漏洞。目前银行间的承兑汇票业务实行全国联行制,有资格办理此种业务的银行才能进入全国银行行名行号本,并由各银行的总行定期发布。河源有关银行从1998年起已不再具备汇票承兑资格,实际上贴现银行无须去河源银行查询即可确认以河源银行名义发出的承兑汇票是非法假票。)。作为上述风险的集中反映,就是银行体系中(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在成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了国有银行

12、近1.4万亿不良资产之后,2001年一季度末银行体系的平均不良资产率仍保持在25以上。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8.5,政策性银行21.4,其他商业银行16,城市信用社38.5,农村信用社47.1(刘仁慧2001)。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由于不良资产的生成机制并未得到根本改造,不良资产的上升势头很难说已经被彻底抑制。尽管在中央银行的严令之下,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比率自2000年以来开始持续下降,2001年上半年净下降了2.1个百分点,但由于以下因素,第三季度末比年初下降了2.6个百分点。不良资产统计的真实性受到影响:第一,在不良资产的帐务处理上存在人为调整因素。由于不良资产认定制度、认定程序和监管技

13、术的缺陷,对不良资产仍然沿用了人工认定的方式,人为调整因素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统计的真实性。例如为了应对考核指标的压力,基层行完全可以通过办理借新还旧和贷款违规展期来掩盖不良资产。第二,会计标准落后。目前多数商业银行处于“一逾两呆”与“五级分类”两种不良资产分类方法的衔接时期,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法尚未普遍推行,造成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混乱。银行会计科目仍按传统的“一逾两呆”标准设置,考核指标也以此制定。而出于“一逾两呆”固有的不合理性,该标准是无法反映不良资产真实状况的。第三,风险加权体系与巴塞尔标准存在差异(参见中国未完成的经济改革尼古拉斯.R.拉迪著 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年出版。)。目前中

14、国银行普遍缺少一套完整的资产管理体系,大多仅依靠帐面数据来评估风险,在风险认定标准、对某些特殊风险(如贷款对象过于集中)的评定等方面掌握偏松。同时风险评价的有关信息极不透明,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据此国际著名信用评级机构穆迪公司曾指出,中国银行公布的资产充足率是“没有意义的”(同。)。换言之,中国的银行还普遍缺乏识别风险的能力。二、加入WTO将使银行业的风险进一步暴露(一)在强大的竞争对手面前中国银行业将可能进一步丧失竞争力与证券业和保险业相比,银行业是入世承诺中开放度最大的部门。加入WTO之后,外资银行将成为国内银行的重要竞争对手。这一新格局的要害并不在于竞争主体数量的增加,而在于竞争性质的改

15、变:银行同业之间将由过去资金实力和市场份额的竞争转变为综合实力的竞争。如果说在旧格局下银行依靠大力吸收存款和扩大市场份额还得以生存的话,在新格局中这一生存方式将被淘汰,大而虚弱的银行很快会面临生存危机。根据国外经验,外资银行进入发展中国家之后,将以其在管理经验、服务水平、经营方式、产品结构等方面的明显优势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与本地银行争夺优质客户和表外业务,从而得以在占有较少市场份额、消耗较少资源、承担较小风险的情况下取得较高收入。这种竞争方式给中资银行带来的压力将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由于失去优质客户和新的利润增长点,盈利能力本已十分低下的银行将更加难以获取经营利润,不良资产的比重可能进一

16、步增加,财务状况可能恶化,清偿能力会逐步丧失。第二,由于外资银行在开展零售业务方面十分谨慎,中国银行业现有庞大的国内网络优势并不足以构成抵御外资银行竞争的壁垒。相反,数量众多的分支机构却很可能成为中国银行业的包袱,一者银行为维持这些分支机构运行所耗费的资源过多,而其中很多机构并不产生效益;二者过多的分支机构会增加决策层次和信息传递成本,降低经营管理效率,加大风险控制难度。第三,在对私业务领域,外资银行通常会从高收入人士入手,以其擅长的个人理财、电话银行、网络银行等高技术含量的服务逐步扩展业务(实际上,许多外国银行已经通过发展在线服务将业务扩展到国外,从而避免了建设零售网络的昂贵费用)。鉴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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