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正文模版1

上传人:101****457 文档编号:99917610 上传时间:2019-09-2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购房合同正文模版1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购房合同正文模版1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购房合同正文模版1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购房合同正文模版1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购房合同正文模版1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购房合同正文模版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购房合同正文模版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首次备案日期:2016-08-22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房屋编号: 网签号: 未网签 备案日期: 无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暂定贰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无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无 委托代理机构: 无 注册地址: 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无 法定代表人: 无 联系电话: 无 邮政编码: 无 买受人: 【本人】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件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方代理人: 姓名: 无 国籍: 无 地址: 无 邮政编码: 无 联系电话: 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

2、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居住 ,土地使用年限自 2013 年 11 月 28 日至 2083 年 11 月 27 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合同备案号:160049150625002 打印时间:2016-08-22 16:20:22 第 9 页 /共 9 页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

3、的商品房为 。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无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 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米, 建筑层数为地上 层,地下 0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 。 该商品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件见附二)。 无 无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1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房款: 1、按建筑面积计

4、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人民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人民 币) 。 2、按建套内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人民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人民 币) 无 。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人民 币) 无 。4、该商品房精装修款为 ( 人民 币) 无 ,该商品房房款合计为( 人民 币) 。按揭付款: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 建筑面积 (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

5、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2 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自行约定:按照实际面积,多退少补2、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买受人,并按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

6、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3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违约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做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1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 3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0.01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1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