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泵站直接发包112修改后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9655509 上传时间:2019-09-20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1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联合泵站直接发包112修改后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联合泵站直接发包112修改后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联合泵站直接发包112修改后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联合泵站直接发包112修改后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联合泵站直接发包112修改后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联合泵站直接发包112修改后》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联合泵站直接发包112修改后(2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南京江北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联合泵站新增项目(基坑支护、电气安装、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合同编号:XCSG-0902-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 F-1999-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南京江北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江苏雨发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嘉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鉴于承

2、包人拟承建双涵泵站项目工程,并通过2009年 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发包人以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玖佰玖拾柒万肆仟肆佰元¥:元,为本工程施工、安装、竣工和保修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联合泵站项目新增工程(基坑支护、电气设备安装(高、低压)、园林绿化)工程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位于丰子河、城南河交汇处)工程内容:基坑支护、设备安装、高低压电气、园林绿化等基坑支护、安装、绿化工程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浦发改字【2009】15号 资金来源:财政工程名称:双涵泵站项目工程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位于东方红河、七里河交汇处)工程内容:土建、及水电安装等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浦发改

3、字【2009】14号 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所展示的全部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且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全部风险。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12月155 19日 (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10年 4 月14 28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2099 天。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令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捌拾玖万柒仟捌佰玖拾柒元整玖佰玖拾柒万肆仟肆佰元。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3、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4、投标书

4、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承包书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09 2010 年 12 1 月 12 418 日合同订立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在经双方盖章签章,并经发包人审查确认后生效。

5、发包人: 承包人:住 所: 住 所:南京市江东南路 189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025- 帐号: 帐号: 鉴证机关: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 3、中标通知书本合同专用条款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7、施工图纸8、工程量清单9、投标书及其附件。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使用

6、汉语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部委相关法律、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4.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陆套施工图纸(其中包含竣工图五套)、相关物料表及相关图片一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图纸的内容,承包人如需增加图纸份数,发包人可代为晒印,晒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使用国外图纸的要

7、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唐承勇胡晓锋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施工阶段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进行控制,以及合同、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管理,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等;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所有涉及工程造价的签证、设计变更;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相关事宜。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王述明杨发庆 职务: 甲方代表(工程师) 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7.项目经理姓名: 刘丰华 丁宁 职务: 项目经理 投标时应承诺项目经理和专业质量员不得擅自变更,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若有变更,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8、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的一切损失。项目经理本人从开工日到竣工验收合格,须按承诺书的承诺常驻现场每天至少8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且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有事须请假)。如发现项目经理每周有3天不在现场,每发现一次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整,罚违约金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连续五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并报招标办备案。职权:施工合同签订后,合同中确定的项目经理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发包人同意外,不得随意更换: 1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2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者吊销担任项目经理的资格的; 3不能胜任所承担

9、的工程任务,发包人要求更换的; 4变更工作单位的; 45罹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修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上的。更换项目经理,应当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并按5万/次由承包人进行处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向原施工合同备案部门备案。未经发包人同意及备案,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属于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行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项目经理本人每天至少8小时,每周不少于6天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准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程例会及发包人组织的其他会议,有事须提前1天请假,需经总监和发包人书面同意。如发现未经发包人认可,项目负责人每周(7天

10、)有2天不在现场,每发现一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整违约金,连续五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将提前4小时应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并委派适当的人员出席,否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次。更换项目经理,应当经发包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向原施工合同备案部门备案。未经备案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属于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行为。如承包人更换的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认可,则属于承包人的根本违约行为。项目经理本人每天至少8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在本工程现

11、场工作,准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程例会及发包人组织的其他会议,有事须请假,需经总监和发包人书面同意。如发现未经发包人认可,项目经理每周(7天)有3天不在现场,每发现一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罚5000元整,连续五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以现场条件为准。(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电由承包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水电费的计价办法按照南京市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由施工单位交纳,承包人自行考虑价差,发包人不支付价差。

12、(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协助承包方协调施工道路的畅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根据需要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成时间:由发包人按有关规定办理,但需要承包人协助办理或同时办理的证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和按时办理。因承包人的原因,延误证照和批文办理,耽误的工期不予顺延。(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人,并在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交验。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有承包人承担。(7)图纸

13、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发包人承包人另行商定。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9.1(7)条执行,但承包人负责保护,特殊情况须及时向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汇报,否则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其余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约定。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项目部组成

14、人员名单,进场后每周五下午4点前提供本周已完施工工作量报表及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各一式三份),该报表和计划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发包人。每月25日下午4点前提供本月已完工作量报表及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各一式三份),该报表和计划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发包人。 开工前7日内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提报材料需求计划,由于承包方没有及时提报材料需求计划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对承包方超领的材料按发包方采购价值在竣工结算时予以扣除。(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审计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临时办公用房各一间。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工程施工期间,应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承包人必须满足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要求,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城市区域环境震动标准(GB1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