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和责任清单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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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未按规定办理与税务登记相关事项的处罚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罚1事项类型行政处罚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未按规定办理与税务登记相关事项的处罚子项名称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罚5实施主体宁明县地方税务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宁明县地方税务局城中税务分局、宁明县地方税务局海渊税务分局8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1-8621740、0771-8635738监督电话123669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2、公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24日主席令第23号第三次修改)第六十条第三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0实施对象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11行使层级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12权限划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

3、以下的罚款。13行使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宁明县本级对本辖区范围内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进行处罚。14法定办结时限60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需要继续延长的,报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批准。15处罚流程详见附件。16结果名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17运行系统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18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税务机关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纳税人违法行为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取证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对违法行为证据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

4、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复核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制作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行政处罚决定书还应当载明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5.决定责任:履行告知或根据陈述申辩(听证)复核情况,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听证笔录、听证意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

5、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取得送达回执。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将罚款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期限内追缴入库。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监管责任:对行政处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19追责情形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没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2.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不移交的;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4.其他违反

6、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20备注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表现形式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51.受理立案环节:未经批准擅自决定受理或立案;收受好处,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玩忽职守,不能立案的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等。中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行政处罚事项受理、立案的有关规定办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罚程序进行监督。承办机构负责人、案件承办人2.调查取证环节:调查取证接受宴请、收受财物,未公正地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高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肃处理。承办机构负责人、案件承办

7、人3.告知环节:未按规定程序对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承办机构负责人、案件承办人4.决定环节:未按规定程序作出处罚或不予处罚决定,或者擅自违规做出决定,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缺乏公正公平。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据自由裁量标准,作出公正的处罚决定。坚持一般案件经单位集体审理,重大案件经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严格税收执法考核,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宁明县地税局负责人、承办机构负责人、案件审查人5.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相

8、关文书,未按规定公示执法文书,未及时收缴罚款。 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送达和执行。对被处罚人逾期不履行或拒绝履行行政处罚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强制执行申请的职责。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司法部门。 承办机构负责人、案件承办人附件:未按规定办理与税务登记相关事项的处罚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罚流程图(一般程序)附件未按规定办理与税务登记相关事项的处罚流程图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般程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询问或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告知陈述、申辩权利并听取意见听证(收到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要求听证(告知后3日内书面提出)符合听证条件的的书面告知听证权利决定送达并书面告知救济权利、途径和期限(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执 行逾期不申请听证的不符合听证条件的依法公开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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