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葛塘石矿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建筑石料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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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 :年产10万吨建筑石料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建德市葛塘石矿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盖章):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部监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2三、环境质量状况20四、评价适用标准22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5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4七、环境影响分析35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43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45十、结论与建议51 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及大气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及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3:项目周边环境

2、实景图附图4:项目内部平面布置图附图5:建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及水质监测断面示意图 附图6:建德市生态功能区划图 附图7:建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图 附件: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附件2:建德市政府府办简复第2014219号、建德市安监局关于老虎窝石矿等三家矿山基建期情况的说明、建德市葛塘石矿与建德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采矿权有偿出让补充合同附件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弃方处置意向书附件5:现有项目的环保批文附件6:建设项目环保承诺书附件7:中介结构承诺书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表2: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表 1年产10万吨建筑石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

3、名称年产10万吨建筑石料项目建设单位建德市葛塘石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郑晓联系人何建春通讯地址建德市钦堂乡葛塘村联系电话18058757566传真邮政编码310601建设地点建德市钦堂乡葛塘村立项审批部门建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文号府办简复第2014219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31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9500绿化面积(平方米)米)总投资(万元)3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7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9%评价经费(万元)0.6预期投产日期1.1项目由来及依据1.1.1项目由来建德市钦堂乡葛塘石矿是一家开采多年的老矿山,位于建德市钦堂乡葛塘村。2008年3月建德市葛塘石

4、矿有限公司(前身为建德市葛塘矿业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取得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已于2013年2月到期。根据钦堂乡葛塘石矿原挂牌出让文件要求,该矿山出让建筑用砂岩50万吨。由于多种原因。矿区内出让资源尚未开采完,截止2013年2月底,累计开采33.45万吨,还有16.55万吨资源未开采。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10)21号)、建德市政府府办简复第2014219号、建德市安监局关于老虎窝石矿等三家矿山基建期情况的说明、建德市葛塘石矿与建德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采矿权有偿出让补充合同,有关部门同意建德市葛塘石矿有限公司位于建德市钦堂乡葛塘石矿采矿许可

5、证延续22个月,后续可采资源量16.55万吨。原采矿许可证划定矿区由4个拐点构成,面积0.0406km2,石矿由采掘场、矿山道路、工业场地三部分组成,其中用于矿石加工的工业场地面积0.0095 km2,开采标高+303m+180m,年开采规模为10万吨,开采普通建筑用砂岩。企业已于2009年7月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建德市葛塘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建筑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建德市环保局审批,批文号:建环开批2009154号。矿山采用溜槽式露天开采,产品方案为建筑石料,产品规格为:40mm以上、2040mm、205mm、5mm以下等四种。加工工艺包含荒料加工工序(包括切割、分

6、离等),同时,破碎筛分过程中的石子无需进行水洗。后续的开采在原矿区划定的范围内,面积0.0361km2,矿石加工利用原工业场地,采掘场可采资源量16.55万吨,设计生产规模10万吨/年,开采期限为22个月。采用溜槽式露天开采。产品方案为建筑石料,由于岩体裂隙发育,取消荒料加工工序,同时,产品规格调整为:2040mm、1020mm、510mm、5mm以下等四种。因后续生产的建筑石料主要供应杭黄高铁建设使用,应杭黄高铁建设要求,需对破碎筛分过程中的石子进行水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

7、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后续的矿石加工工艺,与原环评文件不一致,故重新报建德市环保局进行审批。考虑到本项目为老矿续采项目,矿山开采的开采方式、开拓方案与已审批的环评内容一致,故本次环评仅对矿区的矿石加工部分进行评价,不涉及矿山开采部分的相关内容。由于岩体裂隙发育,本项目矿石加工取消荒料加工工序(包括切割、分离等),不再使用圆盘锯、凿岩机等设备,新建配电房、钢构厂房,新增1台175圆锥破碎机、1台1315反击破碎机、3台振动筛、1台螺旋输送机以及1套污水处理系统、2台压滤机,同时,对企业道路、场地、绿化等方面进行整改等。项目总投

8、资300万元。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大类中的第54小类“土砂石开采”,目录规定:年采10万立方米及以上;海砂开采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为年产10万吨建筑石料,按砂石密度1.4-1.7t/m3计,项目实际产量约为年产6万立方米建筑石料,且考虑到本项目为老矿续采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矿山开采的开采方式、开拓方案与已审批的环评内容一致,故本次环评仅对矿区的矿石加工部分进行评价,不涉及矿山开采部分的相关内容,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

9、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建设单位委托,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48号)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在征求环保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交由项目建设单位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1.1.2编制依据1.1.2.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4.4.24通过,2015.1.1开始施行;2、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10.28通过,2003.9.1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2.28修订,2008.6.1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8.29修订,2016.1.1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10.29修订,1997.3.1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3.6.29施行,2015.5.19第二次修正;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11、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1998.11.29施行;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2012.2.29通过,2012.7.1施行;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3.19修订通过,2015.6.1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08.8.29通过,2009.1.1施行;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2008.12.11通过,2009.3.1施行;1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12、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2010.10.18。13、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1.1.2.2地方法规1、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2009.1.1)(2013年修正);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2003.9.1);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3.29通过,2006.6.1施行);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21号令修正,2014.3.13);5、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环境保护局,1998.10);6、浙江

13、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函201571号文件,2015.6;7、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浙环办函2012280号,2012.8.31;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34号,2007.6.1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2007.2.14;1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10.28;11、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2012.2.24;1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

14、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1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2013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50号。1.1.2.3产业政策1、国家发改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2013.5.1;2、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122号,2010.12.7;3、关于印发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12.28;4、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浙政办(2005)87号;5、2012年浙江省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领域导向目录,浙经信投资201262号;1.1.2.4相关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国家环保部;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国家环保部;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国家环保总局;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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