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管理规定2015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9356294 上传时间:2019-09-18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33.0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管理规定2015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管理规定2015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管理规定2015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管理规定2015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管理规定2015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管理规定2015》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管理规定2015(2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城阳区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管理规定城阳区林业局2015年11月城阳区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管理规定目 录1、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的组成及各级职责2、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绩效考核细则3、森林资源管护大队日常管理规定 4、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5、处罚管理规定 6、奖励管理规定 7、请销假制度8、内务卫生管理规定9、体能测试及业务考核 10、森林资源管护大队招收及解聘规定 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的组成及各级职责大队长:王思清副大队长:李启胡一中队队长:李启胡副队长:高丕国二中队队长:王泽新 副队长:江守明一、队长职责队长为本队指挥员,对全队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1、熟悉全队的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和管理要求,结合实际,计划安排

2、管理工作,领导全队贯彻执行;2、领导全队落实戒备措施,指挥全队完成扑火战斗任务;3、组织领导全队的半军事化训练和身体素质训练,开展扑火技术、战术训练活动,开展实战演练,提高作战能力;4、组织领导全队的业务理论等知识学习,全面提高队员综合素质;5、掌握全队的扑火素质能力,搞好机组编排和装备管理;6、加强扑火作战管理和作战安全管理,保证每次扑火战斗的成功,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7、关心爱护队员,帮助解决实际问题;8、严格队伍的行政管理,保持队伍的高度集中统一,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各项任务。二、副队长职责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1、在队长临时离开岗位或其它特殊情况下,根据上级或队长的指定,代行队长职责;2、

3、协助队长具体落实戒备措施,指挥全队完成扑火战斗任务;3、协助队长开展行政管理,重点完成日常管理工作;4、全面完成队长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三、队员职责 1、队员必须掌握风力灭火机的性能、构造、原理和保养技术;2、熟悉风力灭火机,自觉的提高单兵作战能力;3、熟悉本队每台风力灭火机的运转情况,掌握故障规律,及时维修或送修,随时随地保证风力灭火机正常运转;4、爱护装备,按照保养规定及时保养;5、在编组的扑火战斗运作中发挥主力作用;6、在扑打火头和重要火线时,承担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7、协助队领导开展装备知识教育和训练活动;8、尊重领导、团结队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不说不利于不团结的话语。9、工作

4、积极主动,不消极怠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0、每名队员要明白自己的是森林防火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员;森林防火扑救的战斗员;社情、林情、火情上报的信息员;查处案件的协警员;森林资源保护的的守护员。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绩效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激发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奖勤罚懒、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经研究,制定本考核细则。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按照全年统筹,全员统筹,资金平衡结合的原则,实行浮动工资制,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分别为每人每月应发数额的60%、20%、20%。其中,绩效工资根据月考核所得分数进行发放。一、 绩效考核人员森林资源管护大队全体人员二、 考核时间每月30日前三

5、、 考核内容1、森林资源管护大队日常管理规定2、森林防火值班制度3、处罚管理规定4、奖励管理规定5、请销假制度6、内务卫生管理规定7、体能测试和业务考核8、民主测评四、考核结果运用综合各项考核得分,做为工资发放的依据。森林资源管护大队日常管理规定一、全体队员要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严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二、全体队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统一行动、统一食宿,牢固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不迟到,不早退。三、严守纪律,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四、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外出。五、严禁在单位饮酒,严禁在室内吸烟。六、严禁打架斗殴和参与赌博行为,严禁传看和传播不健康

6、书刊、小报、信息,言谈举止要文明,严禁出现任何不利于团结的行为,保持全队人员的整体健康、和谐、稳定。七、要保持办公室、值班室、宿舍、仓库等驻地环境的整洁、卫生。八、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及相关规定。九、宿舍内不得坐铺、躺铺。十、要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好集体财产,保管好扑火机具及其它重要物品。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满足森林防火工作的需求,保证森林防火信息迅速畅通,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特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值班由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安排防火队员值班人员时间。护林防火值班轮流值班,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值班时间内禁

7、止擅离职守,禁止饮酒,要做到值班一分钟,负责六十秒。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及时汇报辖区森林防火情况,每日详细记载值班期间的森林防火信息和发生的情况及天气情况。 四、严格交接班手续,交接班人员双方签字后,原值班人员方可离开,交接班手续不齐、交接不清发生问题,由移交人负责。 五、值班人员要做到上情下达及时,下情上报迅速,保证防火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六、一旦发生重大事件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员要迅速向科室负责人汇报,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森林资源管护大队处罚管理规定一、处分的项目(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辞退 二、处分项目扣分及罚款标准警告、严重警

8、告和记过每次分别扣10、20和50分,每10分罚款50元整。三、处分的条件对违反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 视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辞退处分: 1、在扑救火灾期间,不听从指挥、擅自行动,态度消极、临阵退缩。2、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3、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训练、执勤等。4、工作失职,造成安全隐患或损失。5、队长、副队长不按规定履行岗位职责,管理混乱,造成队伍纪律涣散。6、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7、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8、擅离营房或者逾假不归。9、打架斗殴或者参加聚众闹事,扰乱正常工作、生活秩

9、序。10、违反室内禁烟规定,酗酒滋事,妨碍正常秩序。11、参与赌博,观看、传播淫秽物品。 12、违反装备管理规定,遗失、遗弃、损坏装备,擅自出借或者私存装备物品。13、不按规定着装,违反队容风纪和队员行为规范的规定。14、不遵守作息时间,无故不起床,不参加早操。晚上不按规定就寝,不关灯、看电视等影响他人休息。15、造谣诽谤,诬陷他人。 16、侮辱、打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部属。17、防火值班员不按时交接班,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值班期间有空岗、喝酒、占用值班电话等行为,造成接警不及时,延误战机。 18、中队值班员、值日员不按规定行使职责,影响工作正常秩序。19、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影响队伍团结。2

10、0、在扑救火灾及日常训练中,偷奸耍滑,散布消极言论,影响队伍核心力及战斗力。21、不服从管理,顶撞、辱骂上级领导。22、无故旷工给予辞退。23、隐满病情(史)不能从事本职工作者,给予辞退。24、休假人员接到归队通知后,无故未及时归队者,记过一次。联系不上者,一次严重警告;第二次联系不上者记过;第三次联系不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置。25、驾驶员因违反单位行车制度规定、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检查不到位发生车辆责任事故。26、屡次违反纪律,屡教不改者,按下列规定处置,一年内受严重警告处分累计三次给予辞退;一年内受记过处分累计二次给予辞退。27、违反其他规章制度,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森林资源管护大

11、队奖励管理规定为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及主动性,有下列良好表现之一,受到队委会表扬(加2分)、大队通报表扬(加3分)、局党组表扬(加5分)、局以上单位表扬的(加10分)进行奖励,每10分奖励50元:(1)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守责,努力工作,积极主动,开拓创新,成绩突出的; (2)在队伍组建中,介绍推荐1名新队员(经考核验收通过的)每名补100元。(3)扑火中听从指挥,英勇顽强,敢打敢拼,出色完成扑火任务,或是抢救队友,表现突出的;(4)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扑火任务中,表现突出的;(5)积极完成业务学习、训练任务,考评成绩优秀;(6)在执行应急救援或其它任务中,表现

12、积极 ,成绩突出;(7)在以队为家、团结互助、遵纪守法、严格要求、爱护公物,内务整洁等方面,表现突出的。(8)其它重大防火及救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经防火办研究另行奖励。请销假制度一、队员因病、因事等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须办理请假手续。冬至、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点及防火紧要期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遇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报林业局备案。二、队员请假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病假超过3天需出示医院出具的病例和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按管理权限逐级请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书面请假的,须经队长和大队负责人批准同意后,事后补齐手续。三、队员请假半天以内由大队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由防火了负责人批准,1天

13、及以上报局领导批准。四、请假人员假期满或假期未满提前上班,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因特殊情况在规定假期内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续假。五、审批程序1、队员本人提出申请;2、经队长、大队负责人、相关领导逐级批准后,假条交上大队负责人存档,并通知森林防火办公室备案;3、休假期满,归队后向队长及大队负责人销假。六、事假事假一天扣50元(注:病假、直系亲属婚丧假除外),事假每月超过2天(含2天)每天扣100元。未经批准超假,予以辞退;每月事假最多不得超过5天(含5天),否则辞退。七、病假、婚丧假请病假者须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病例、医生开具的病假条,弄虚作假者按辞退处理,病假1天以上每

14、天扣50元,病假每月超过3天(含3天)每天扣100元。队员直系亲属死亡,丧假最多不超过4天。婚假3天以内,超过3天的,每天扣100元,超过7天,按辞退处理。八、旷工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2、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又不上班者;3、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推病不上班者;4、分配工作不服从,经教育不改,借病不上班者;5、无故旷工予以辞退。 请 假 报 告 表姓 名请假事由请假地点请假时间销假时间批 准 人队长意见: 年 月 日大队长意见: 年 月 日中心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防火办主任意见: 年 月 日局领导意见:年 月 日备 注请假1天以上,由局领导批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