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居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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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改居实施方案【篇一:碧阳镇郭门村村改居工作方案】 碧阳镇郭门村村改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黟县城镇管理体制,加快城镇化进程,根据省、市村改居有关政策精神,按照“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各方配合、平稳过渡”的基本方针,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郭门村村改居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市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城镇的城中村、城边村的村改居工作。 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以创新求实的精神,解放思想,因村制宜开

2、展工作;坚持依法办事,以改革发展的思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解决好土地、集体资产的处置以及村民住房、养老保险等一系列问题,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坚持统一规划,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功能,推进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步伐,建设新型的现代化社区;坚持扎实、稳妥、有效,做到有序进行、统筹兼顾、协调解决,确保平稳过渡、社会稳定。 二、村改居相关政策和办法 1、集体资产和村集体经济的处理办法。集体资产的享受对象不变。村委会改居委会后,原集体资产(包括山场)、集体积累仍属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和享有,严禁非法侵占、哄抢、私分和破坏。 2、有关集体土地处理的具体办法。农村集体土地根据建设需要依法

3、征收和储备,未收储的集体土地仍然由原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农村涉农补助相关政策继续享受,如建设需要,必须配合依法征收。 3、有关房产处理和住房建设的具体办法。原属村集体或农民经批准建造的集体用房和私人用房,房屋所有权性质不变。停止所有集体组织办公用房和农民新增宅基地的审批。村改居后,居民可购买商住房或按政策申请享受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原村民住房若因为城镇规划需要必须拆迁的,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依法办理。 4、有关村民社保问题的具体实施办法。有关村民社保问题按黟县村改居人员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政办200852号)文件执行。 5、有关村民农转非和计划生育政策。村民转居民后,按有关规定由县公安部门统一

4、办理“农转非”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迁入的挂靠户,愿意转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但不享受原村集体经济相关待遇;不愿意转的,直接转回原籍),并在就业、入学、入伍、供水、供电、低保、户口迁移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同时履行城镇居民的应尽义务。村民转居民后,三年内继续执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未参加社保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政策。 6、村干部待遇问题的处理办法。现任村“两委”干部和离任村干部的待遇按黟县村干部报酬“三位一体”保障和激励办法(试行)(黟发200831号)有关规定办理。待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后,社区工作人员按社区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7、经费保障。村改居后,新组建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及办

5、公经费等按照我县现行社区经费管理体制执行。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村改居工作步骤包括准备工作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时间要求:从2008年10月份开始,到2009年6月底前结束。 (一)准备工作阶段:(2008年10月1日2009年3月15日) 1、调查研究,摸清底数:(2008年10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认真做好郭门村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2009年1月1日2009年3月15日) 大力宣传村改居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意义;宣传改居后给城镇发展、城镇管理和村民生活所带来的好处和实惠。一是开好“四个会”,即:镇

6、村改居工作领导组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大会;二是印发致全村村民的一封信,送发各家各户。三是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道路有横幅、墙上有标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16日2009年5月25日) 1、公布方案,明晰政策:(2009年3月16日2009年3月31日) 在大力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的基础上,张榜公布村改居方案,采取各种形式发布村改居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把政策真正交给群众。 2、核准情况,具体实施:(2009年4月1日2009年5月15日) 碧阳镇组织各专业工作组进村,按各自职责清理核准相关资料,按照相关政策和处理办法,制定具体处理方案,并张

7、榜公布,力求做到户户清楚,人人知晓。在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后,组织实施。 3、组建社区,交接归档:(2009年5月16日2009年5月25日) 按实施方案,组建新的社区居委会。组建具体工作暂由村“两委”班子实施管理先行过渡,待届满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5月26日2009年6月30日) 县村改居工作领导组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后,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 四、工作要求 村改居工作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这项工作。 1、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程序操作。村改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统一程序,认真操作

8、。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严格把关,一环紧扣一环。既把握政策,严格程序,又充分听取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统一标准。 2、实行“四不变”原则,切实做好村改居工作。针对目前农村在土地、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村改居后在过渡期内实行“四不变”原则,即:本村辖区基本不变,土地、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计划生育政策不变,涉农政策不变。同时在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逐步实行属地管理。 3、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村改居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村改居过程中,注重稳定干部队伍。村改居时,村级班子成员根据情况暂不调整变动。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妨碍

9、村改居工作造成社会不安定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确保村改居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篇二:新桥村“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龙山镇“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龙里县城镇化建设需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争取国家对城市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快建设新型城市社区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资源合理配置,发挥城市

10、的集聚和带动功能,积极推进“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的政变,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现代文明生活,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范围和“村改社区”区域规划 此次“村改社区”的村(社区)范围是:光明村、冠山村、龙坪村、大冲村、水桥村、西门社区、冠山社区和水桥社区,共5个村3个社区。 按照平稳过渡、一村改一社区的原则,将5个村3个社区改为8个社区,“村改社区”基本规划是: 1、将龙坪村改为龙坪社区,管辖范围为龙坪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龙坪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县消防大队环城路(以210国路为界)小十字教师新村法院羊角井范围。 2、将大

11、冲村改为大冲社区,管辖范围为大冲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大冲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黑山龙山镇政府石头寨(不含中职校)弘康药厂龙凤园大土大冲范围。同时,将原播箕桥水泥厂片区和龙山北部工业园区列入大冲社区管理。 3、将冠山村改为城南社区,管辖范围为冠山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冠山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西南药都片区新场坝片区、南门片区(以龙里中学为界)铁龙路片区和龙里民族中学、铁龙路农贸市场片区和黔桂铁路以南的流云洞、陡坡脚和九条龙片区。 4、将光明村改为光明社区,管辖范围为光明村现有人口及原西门社区在光明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老场坝片区西关坡和锦绣龙山片区草原路片区和龙铁物流片区砖瓦厂

12、、大水塘范围。 5、将水桥村改为西城社区。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北范围,含斗蓬山、铁厂、毛草冲、雪花啤酒、吴家庄范围。 6、保留水桥社区,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南范围,含正大三林路龙里林场渡假村水桥龙架山公园森林溪畔范围。 7、保留西门社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西范围内人口。即:火车站兴龙广场三小以北中职校疾控中心西关坡新村大磨石供电局老火车站宿舍范围。 8、保留冠山社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东范围。 即:火车站兴龙广场贯城河以东,包括大小十字片区解放街片区、金龙路片区范围。 三、实施步骤 我镇“村改社区”工作从2013年5月开始至2013年12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3、(一)准备阶段(2013年5月至8月) 1、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村改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村改社区驻村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政策咨询、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导。驻村工作组做好各改制村撤村建社区的指导协调工作。各村相应成立“村改社区”工作机构,负责“村改社区”具体工作。 2、组织培训及调查摸底。 组织驻村工作组和村组主要干部进行“村改社区”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由各改制村对撤村建社区的有关情况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登记造册,并建立台账。调查摸底的主要内容有:本村(社区)现有住户人口(含居住半年以上的户数和常住人口)情况、居住地点和院落、辖区

14、单位和区域界线,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现有的土地承包面积,失地农民数量,集体荒山荒坡面积,村组干部和党员基本情况,城市和农村低保、廉租房户等情况。通过调查摸底,准确了解和掌握村干部、村民的思想动态,对村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为“村改社区”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3、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镇、村、组采取办宣传栏、召开干部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撤村改居社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村民对撤村建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消除村民的顾虑,取得广大村民的支持,为村改社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8月至12月)

15、1、制定“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在调查研究和多方征求社区和有关单位、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村改社区”有关工作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审批。 2、确定“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名称和区域规划调整。 对城镇内5个村3个社区“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区域规划、名称确定、管辖范围调整等内容,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龙山镇党委、政府讨论研究并征求各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后,由各村(社区)召开有2/3以上村(居民)户代表参加的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决议的基础上,由镇政府报县政府审批,并报县民政局备案。 3、对“村改社区”的村(社区)在改制前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一是由镇财政分局和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对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5个改制村和冠山社区、西门社区、水桥社区3个社区在“村改社区”前的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将债权债务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在本村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债权债务明晰化,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同时,搞好“村改社区”前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二是由改制的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在改制前对享受村集体资产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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