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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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文 20xx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积极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做好普法法治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和律师管理等相关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更加

2、有力的法律保障。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一村(居)一律师”工作 根据XX市委的工作部署,我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使“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在全市各村(居)迅速广泛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我市成立了市“一村(居)一律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一村(居)一律师”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邓永明书记、谭剑锋市长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全市把“一村(居)一律师”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一个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配合

3、、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根据“以案定补”工作需要先后制定出台了市“一村(居)一律师”工作中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补贴方案、关于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并建立了蹲点指导机制、补贴审批机制、督查督导机制、复查复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五项机制”,以制度来规范和促进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了律师驻村(居)制度、“一村(居)一律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律师陪访制度、信访包案制度、“一村(居)一律师”工作日志制度、“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奖励制度、“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回访制度、工作交流制度等工作制度。通过制定出台有关制度、文件,对

4、“一村(居)一律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的开展。 3、20xx年至20XX年的村(居)法律顾问经费,省规定每个村(居)每年1万元,我市作为欠发达地区,省财政负担一半,即给予每个村(居)5000元法律顾问费。对于余下5000元的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茂名、按照3:7比例分担。我市每半年对驻村(居)律师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拨付了20xx年上半年村(居)法律顾问费。 4、为加强律师服务村(居)工作,市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安排,不定期对该项工作开展调研、检查和督导,严格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一村(居)一律师”的考核标准,将考核标准

5、纳入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内容。对各镇(区、街道)“一村(居)一律师”工作考核上,借助扶贫“双到”、“第一书记”、综治考评等“三大平台”,将“一村(居)一律师”工作纳入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的工作内容和20XX年综治考评内容,协调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20xx年,茂名“一村(居)一律师”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督查室对我市“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 据统计,全市驻村(居)律师共开展法律培训1120场、法制讲座223次,受教育群众85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8100份,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4xx0件(包含接访、电话咨询、审查合同等),出具法律文书1108份

6、,协助选举4次,参与村(居)矛盾纠纷调解509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462件。 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 1、我市开展“以案定补”工作后,我局迅速行动起来,抓准工作的着力点,找准职责定位,确立工作重心。把司法局的职责定位为上传下达、培训指导、督查审核、落实补贴、宣传推广等五大项职责,并在工作中逐一加以贯彻落实。分别成立了局“以案定补”工作领导小组,“以案定补”工作审核小组和“以案定补”工作督查小组,建立了班子领导成员分工责任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股室合力抓的良好格局,全面推进了“以案定补”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合力推进“以案定补”工作落实,注意统筹协调财政、

7、综治、信访和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关系,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配合,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合力推动“以案定补”工作落实。 2、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区、街道)司法所负责辖区内“以案定补”案件卷宗材料的收集、整理、初审和上报工作,司法局“以案定补”审核小组则对司法所报送案件卷宗每季度进行集中审核;“以案定补”补贴要经过司法所、局审核小组、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再汇总统一报送市财政局审核确定。 3、根据我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重新核定了全市人民调解员,明确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对象。全市镇(区、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共390个,其中镇(区、街道)23个,村级367个,

8、全市共有调解员2512名,实现所有行政村人民调解员全履盖。结合全市村级调解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的特点,编印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卷宗“一本通”,加强“以案定补”工作的指引。目前,我局已印制10万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卷宗“一本通”全部发放到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受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欢迎。每月集中全市司法所长到局参加业务培训一次,重点是指导司法所长如何化解疑难重大矛盾纠纷和规范案卷的制作、收集、整理工作。司法所长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调解员进行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使村级调解员掌握调解案件的卷宗填写、申报等工作的方法及要求,全面提升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4、坚持“以典型带动全面,以先进促后进”的原则,每季度

9、定期对全市“以案定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通过采取定期通报制度,今年第一季度全市“以案定补”案件审批通过的只有545件,第二季度就达到1026件,比第一季度增长了84.6%,第三季度审批通过案件1284件,比第二季度增长25.1%,有效地调动了全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5、对各级调委会上报的案件做到严格把关,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卷宗的工作质量。司法所对辖区报来的“以案定补”卷宗内容逐一审核,并按简易纠纷、一般纠纷、疑难纠纷、重大纠纷对号入座进行分类,确定案件补贴金额,把好司法所的初审关。案件审核小组成员坚持做到交叉审核与集中审核相结合,独立审核与集中审核相结合。案件督查小组

10、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报送的“以案定补”案件,通过电话、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随机抽查,坚持不弄清情况不放过。今年以来,督查组通过电话询问、走访当事人进行核定,全市没有发现虚假纠纷案件申报“以案定补”的现象。 6、通过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这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基层主动化解矛盾的积极性,取得了较好效果,近年来我市群众越级上访持续下降,社会大局稳定。20xx年前三季度,全市化解纠纷2855宗,其中简易纠纷1922宗,一般纠纷529宗,疑难纠纷245宗,重大纠纷145宗,其它纠纷14宗,补助金额共计448500元。 三、普法工作 1、根据机构改革及成员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和

11、办事机构进行调整,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完善市普法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普法办公室工作职责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普法工作职责,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召开全市普法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总结分析普法工作面临新形势,研究部署新时期普法工作,结合实际确定年度工作具体事项,出台了市20xx年全民学法用法工作要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推进工作,市普法办向政府相关部门建言,将普法工作列入年度综治考评项目,对广东省法制宣传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为我市普法工作提供考核督办保障。 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职干部队伍、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讲师团”队伍、“南粤春雨”法律法

12、律志愿者队伍,推进普法工作有效落实。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及课题内容,并对“讲师团”成员开展了专题培训。 2、结合“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品牌作用。继续围绕基层农村、社区社会稳定、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等热点问题,采取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形式在基础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满足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学法需求,助力基层农村、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引导农民和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有力地维护基础农村、社区的社会稳定。我市现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个,“XX市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

13、XX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个。 加强对市政府门前广场的法制宣传设施建设,在市政府门前宣传专栏、科普宣传长廊等宣传专栏刊出法制宣传内容,在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制宣传片和法制宣传标语等;加强橘州廉政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设施建设,在廉政教育的基础上加入法制文化元素,以达到“法治惠廉”的目的;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在公交车、邮政局和银行的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标语,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参与面和宣传阵地。 3、积极在全市开展“平安”法制大宣传活动,深入汕湛高速、机场大道等建设现场工地及周边地区,开展征地拆迁、城乡规划等相关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人民群众最现实利益问题得到依法有效解决,助力平安

14、创建工作。市普法宣讲队深入镇、村巡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加强对镇干部及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镇、村干部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8”妇女节、“3xx”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相关纪念日和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节日,我市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满足群众学法要求,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引导广大群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将法律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日常教学内容,制定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教学大纲,认真按照相关教材的教学内容,全面开展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继续发挥市德育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

15、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对参加军政训练的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同时,针对我市留守儿童较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注重对青少年普法工作形式、内容和方法上创新,不断提高青少年学法兴趣,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促进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市委组织部制定20xx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时,着重安排法制教育课程,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在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中心组学习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集体学习会带头学法,积极推动我市的普法工作。同时,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带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积极性,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每年组织全市干部职工进行学法考试,并将考试成绩填入登记本进行存档。我市正在积极筹建普法无纸化考试系统,不断推动我市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我市专门制定了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抓住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异地务工人员人流密集的时机,在车站、商场、公园等场所,集中开展异地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内容,通过形式多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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