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施工队伍分级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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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工集团施工队伍分级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化施工队伍管理,促进提高劳务企业施工作业队管理能力和施工水平,夯实施工作业管理基础,集团对施工队伍进行考评分级。第二条 通过施工队伍分级评价和使用管理,建立集团施工队伍资源库,引导各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施工队伍,为集团施工生产提供最优化的劳务作业力量。第三条 集团劳务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施工队伍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考核评价办公室设在集团劳务开发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对集团施工队伍的考核评价和信息发布工作。第二章 施工队伍分级标准及考评指标 第四条 凡在集团京内、京外、境外承接建筑工程施工的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均应参加队伍考评

2、,按照A、B、C、D级对施工队伍进行评价分级。第五条 分级标准(一)A级1.集团施工队伍评价最高级别,该级别队伍能够在集团内发挥劳务队伍的引领示范作用。2.施工队伍所属分包企业为集团年度合格劳务供方,队伍在集团连续施工5年以上,施工作业人员稳定,工人技能水平高;队伍管理人员占总人数8%以上,管理水平高;队伍资金实力雄厚,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多次承担集团重大和重点工程,与总包方配合出色。 3.结构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5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300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 装修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0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

3、累计150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架子工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5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40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水、电、通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承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1000万以上,且其中单项劳务分包合同额400万元以上。钢结构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承揽单项钢结构工程5000吨以上或累计8000吨以上。市政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承揽市政道路工程合同额累计1500万以上。4.施工现场管理严谨,工程质量、工期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用工有序,劳动力供应充足;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实名制管理到位,工资发放及时,无劳务纠纷或群体性

4、事件;安全防范到位,安全教育和普法维权培训率达100%,未发生过队伍自身负主要责任的安全、质量事故。5.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施工现场和外施队生活区的管理工作,在创建文明生活区方面成绩突出。(二) B级 1.集团施工队伍评价较高级别,该级别队伍能够在集团内发挥劳务队伍的主力军作用。2.施工队伍所属分包企业为集团年度合格劳务供方,队伍在集团连续施工3年以上,施工作业人员稳定,工人技能水平高;队伍管理人员占总人数8%以上,管理水平较高;队伍资金实力强,并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承担过集团重大和重点工程,与总包方配合良好。3.结构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0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200

5、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 装修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5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60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2万平方米以上。架子工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0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20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水、电、通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承揽工程累计劳务分包合同额500万元以上,且单项劳务分包合同额200万以上。钢结构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承揽单项钢结构工程3000吨以上或累计5000吨以上。市政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承揽市政道路工程合同额累计1000万以上。4.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工程质量、工期

6、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用工有序,劳动力供应及时;劳务分包合同履约记录良好,实名制管理到位,工资发放及时,无劳务纠纷或群体性事件;安全防范到位,安全教育和普法维权培训率达100%,未发生过队伍自身负主要责任的安全、质量事故。5.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施工现场和外施队生活区的管理工作,在创建文明生活区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三)C级1.集团施工队伍评价的一般级别,该级别队伍能够满足一般性工程的基本要求,发挥着劳务队伍基础作用。2.施工队伍所属分包企业为集团年度合格劳务供方或年度一次性专项使用队伍,队伍在集团施工一年以上,施工作业人员稳定,工人技能水平较高;队伍管理人员占总人数8%以上,管理能力较强,具备一定

7、抗风险能力,在与集团合作过程中无不良记录。3.施工现场管理较为规范,工程质量、工期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无重大劳动力短缺现象;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履约,实名制管理基本到位,无劳务纠纷或群体性事件;注重安全防范,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和普法维权培训,未发生过队伍自身负主要责任的安全、质量事故。4.生活区管理符合基本要求。(四)D级集团施工队伍评价的最低级别,该级别队伍存在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劳动力趋于饱和,现场劳动力发生严重短缺;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劳务纠纷事件;与总包方配合不利,不服从总包方管理,不能满足工程需要;队伍内部管理混乱,班组及工人工资纠纷不断,严重影响项目正常管理和施工秩序。在项目部及二级

8、公司对施工队过程考核中为差,表示该级别队伍使用风险很大。第六条 考评指标及评价标准 施工队伍评价从安全和社会和谐管理,劳务分包合同和质量工期管理,工资、考勤和财务管理,用工管理,人员素质和培训情况,作业队规模6个方面并按照26项指标进行考核,分别评价打分,计算得出总分值。总分值90分及以上为A级,80分至89分为B级,60分至7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评价标准及分值权重执行集团施工队伍分级评价标准(附件1)的相关内容。第三章 考评流程及信息发布第七条 各项目部按照集团施工现场劳务管理规范(建人2010186号)要求及时填写施工队考核评价表(附件2),上报二级公司劳务主管部门。在考核期末由

9、施工队长负责填写施工队伍基本情况表(附件3),并上报至二级公司劳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第八条 各二级公司对所使用的施工队伍进行年终评价,按照施工队伍分级评价标准填写施工队伍分级考评表(附件4)确定施工队伍初审级别。第九条 各二级公司将施工队伍基本情况表和施工队伍分级考评表上报集团劳务开发公司。集团劳务分包企业及施工队伍考核评价办公室对上报的队伍考评分级情况进行审核及综合评价,最终确定队伍评价级别,并将分级评价结果于每年年初发布。第十条 施工队伍分级实行年度评价、动态调整管理。施工队伍在与总包方合作过程中出现严重劳动力短缺、安全质量、劳务纠纷等情况时,二级公司需及时上报集团,集团劳务主管部门组织专

10、题审议会议,对该队伍级别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布。第四章 施工队伍分级使用管理第十一条 集团各施工单位需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在分级考评范围内选择施工队伍。第十二条 A级队伍适宜在工程体量大、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的工程以及集团重大工程和重点工程中使用;B级队伍适宜在工程体量较大、难度和质量较高的工程中使用;C级队伍适宜在一般性工程中使用;D级队伍属于慎用或不得使用的队伍。第十三条 施工队伍分级考评结果将作为集团年度合格劳务供方、“建工之友”协会和“信得过施工队”的评价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建工集团施工队伍分级评价

11、标准2.建工集团施工队考核评价表3.建工集团施工队伍基本情况表4.建工集团施工队伍分级考评表代理商以主要城市为区分,具有唯一性与排他性:一个城市或地区只能有一个代理商,别的地区的代理商不能跨地区开拓业务,但两地代理商之间进行合作公关的除外。15附件1: 建工集团施工队伍分级评价标准一、安全和社会和谐管理(标准15分)1. 入场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情况劳务人员入场进行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并留存教育培训记录,标准4分;教育人员未达到100%或未留存教育培训记录不得分。2. 工伤事故情况考核期内未发生工伤事故,标准3分;发生一起及以上由该队伍负主要责任的工伤事故的不得分。3. 消防、交通安全情况考核期

12、内未发生消防、交通安全事故,标准3分;发生一次或以上消防、交通安全事故的不得分。4. 保障社会稳定情况队伍管理到位,无劳务纠纷事件,标准5分;队伍内部偶发纠纷,能够积极调解,妥善处置,计2分;队伍内部发生两次以上劳务纠纷的不得分。二、劳务分包合同和质量工期管理(标准分20分)1.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及备案情况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备案及时,符合管理要求,标准6分;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或备案存在滞后现象,计2分;劳务分包合同未签订或未备案的不得分。2. 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 按劳务分包合同规定履约,每月按期将结算材料及洽商变更材料上报总包项目部并得到确认,标准6分;按劳务合同规定履约,但在上报结算材料及洽

13、商变更材料存在滞后现象,计3分;未按劳务合同规定履约,且上报结算材料及洽商变更材料不及时、不真实的不得分。3. 工程质量情况所承担工程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要求的,标准4分;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不得分。4. 完成工程工期情况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或提前完成的,标准4分;由于队伍自身原因拖延工期的不得分。三、工资、考勤和财务管理(标准分15分)1. 工资管理队伍工资和考勤管理制度健全,工资单、考勤表,工资发放公示资料准确真实,并按时报总包项目部备案,标准6分;工资单、考勤表内容填写不齐全,不规范或不能按时将资料报总包项目部备案,扣3分;以伪造、代行签字等方式变相侵占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得分。2.

14、工资支付率每月按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考核期内工资支付率达到100%,标准6分;未能按月发放工人工资、月支付工资标准低于属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考核期内工资支付率未达到100%的,每发生一项扣2分。3. 财务管理队伍内部财务制度健全,有专职财务人员并持证上岗,标准3分;无财务制度,财务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不得分。四、用工管理(标准分20)1. 实名制管理队伍内配备劳务管理员并持证上岗,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班组管理规范,作业人员组织有序;现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明、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等实名制管理资料齐全规范;按规定向总包项目部上报各项实名制资料,上报及时且内容真实准确,标准8分;上述管理要求每缺一项扣2分

15、。2. 人员持证上岗率特殊工种和工人岗位技能证书持证率达到100%,标准4分;特殊工种和岗位技能证书持证率未达到100%的不得分。3. 技工比例配备队伍管理班子健全,配备工程技术、安全、质量、财务、治安、劳务管理等人员,且技工比例配备合理,符合施工要求,标准3分;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技工比例配备不合理,不符合施工要求的不得分。4. 劳动力稳定情况队伍人员稳定,考核期内技工流失率不超过15%,劳动力组织满足总包方施工生产需要,标准5分;考核期内技工流失率15%-20%,计2分;队伍人员不稳定,劳动力组织不能满足总包方施工生产需要的不得分。五、人员素质和培训情况(标准10分)1. 施工队长有技术职称,标准2分;无职称不得分。2. 担任施工队长8年及以上,标准4分;5-8年,标准2分;5年及以下不得分。3. 施工队长参加集团劳务及相关系统管理培训,标准4分;未参加的不得分。六、作业队规模(20分)1. 结构队伍:(1)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5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300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标准20分;(2)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0万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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