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超细重钙和重质碳酸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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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华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超细重钙和重质碳酸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超细重钙和重质碳酸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杭州华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Hang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编制日期:2017年10月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3三、环境质量状况20四、评价适用标准23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6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4七、环境影响分析35八、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42九、结论建议43附

2、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3、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照片4、建设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图5、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图6、建德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图7、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8、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件:1、项目备案通知书2、项目原有环评批文3、营业执照4、租赁协议5、用地证明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7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0571-8797012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超细重钙和重质碳酸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杭州华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炳松联系人李炳松通讯地址建德市李家镇李家村曙光自然村联系电话13805703523邮政编码31161

3、2建设地点建德市李家镇李家村曙光自然村立项审批部门建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批准文号建经技备案2017266号建设性质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地面积(平方米)7864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745.59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9评价经费(万元)0.6预期投产日期2017.12工程内容及规模:1.1项目由来 为进一步优化建德市碳酸钙产业(主要包括重钙、轻钙、氧化钙、氢氧化钙、灰钙、母料等)结构,提升碳酸钙企业生产装备、资源利用和安全环保水平,促进碳酸钙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16年6月,建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建德市碳酸钙产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

4、知,通知要求建德市碳酸钙企业应按照标准进行整治,其中大同镇、李家镇要求原则上在现有碳酸钙园区内实现产业集聚,对经济指标达不到分类标准的碳酸钙企业,鼓励开展以股权重组为重点的联合重组,通过重组提升达到标准要求。建德市曙光钙业有限公司位于建德市李家镇碳酸钙园区内,属于此次整治保留企业。建德市曙光钙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厂址位于建德市李家镇李家村曙光自然村,主要进行重质碳酸钙粉和塑料填充母料的生产,厂区占地面积约1745.59平方米。该企业年产5万吨重质碳酸钙粉、5000吨塑料填充母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年7月取得建德市环保局批文,文号为:建环开批2011B205号。目前,企业

5、年产5万吨重质碳酸钙粉生产线已建成投产,5000吨塑料填充母料生产线未建成投产。2016年6月建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建德市碳酸钙产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现有碳酸钙企业进行整治提升,故企业一直未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为响应建德市碳酸钙产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建德市曙光钙业有限公司拟和李家镇碳酸钙园区的另一家企业建德市越敏碳酸钙厂进行联合股权重组,同时对生产装备、三废治理措施等方面进行提升,通过重组提升达到产业整治标准要求。重组后的企业更名为杭州华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址保持不变。项目技术改造完成后,取消塑料填充母料生产线,预计企业生产规模可达到年产6万吨超细重钙和重质

6、碳酸钙。技改项目总投资1745.59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主要进行重质碳酸钙生产,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归入名录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56项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其他,评价类别为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市环保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杭州华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计算,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1.2编制依据1.2.1国家法

7、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2014.4.24修订,2015.1.1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7.2修订,2016.9.1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2.28修订,2008.6.1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8.29修订,2016.1.1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10.29修订,1997.3.1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届

8、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11.7修订;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2017.7.16通过,2017.10.1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2.29修订,2012.7.1施行;(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6.12.27通过,2017.9.1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08.8.29通过,2009.1.1施行;(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2008.

9、12.11通过,2009.3.1施行;(12)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7.3;(1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8.8;(1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4.22。(15)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8.29通过,2017.10.1施行;(16)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4号,2017.8.31通过,2017.10.1施行;2.2地方法规(1)浙江

10、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21号令,2014.3.13修正;(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6.5.27修正,2016.7.1实施;(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1.1实施,2013.12.19修正;(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十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6.3.29实施,2013.12.19修正; (5)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15.7;(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2007.2.14;(7)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

11、的通知,浙政发【2007】34号,2007.6.11;(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35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2007.2.14;(1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8】59号,2008.9.19;(1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10.29;(12)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消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2009.10.29;(13)关于印发

12、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2012.2.24;(1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2014.7.16;(15)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号,2014.7.1;(16)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及的通知,浙环发【2015】38号;(17)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5修订),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2015.12施行;(1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浙政函2016111号),2016.7.5;(19)杭州市

13、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年本),杭证办函【2013】50号,2013.4.2;(20)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8.4;(21)杭州市建设项目和排污权交易总量审核管理暂行规定,杭环发201543号文;(22)关于印发建德市碳酸钙产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函【2016】91号),2016.6.6。1.2.3产业政策(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第36号令,2016.3.25发布,2016.4.24实施;(2)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

14、1.2.4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改版),浙江省环保局2005. 41.2.5其他依据(1)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建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3)建设单位提供的基本资料1.3、建设项目内容 1.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超细重钙和重质碳酸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德市李家镇李家村曙光自然村,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项目总投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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