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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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农业大学文件川农大校研发201414号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一部分 招生一、招收条件(一)统考硕士研究生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本科毕业生;2.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经两年及以上工作和学习后,可视为达到所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免生)1. 推荐免试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1)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者,经本人申请、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无违法违纪记录,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位条件;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在

2、读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居于本专业前20%且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居于本专业前30%,并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2)直推条件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A.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SSCI、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5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A.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B.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3)破格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请、经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6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A.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 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B.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二

4、等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奖励特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C.获得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D.参加全国一级专业学会或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等专业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E.主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项目;F.综合素质及其他科研、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业绩突出者。2. 推荐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者,经本人申请、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无违法违纪记录,能顺利获得学士学位。在读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50%。

5、(2)直推条件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A.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6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A. 获得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B. 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的核心学术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C.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六,二等

6、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二。(3)破格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请、经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的核心学术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7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A.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B.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八,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奖励特等奖排名前五,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

7、二;C.参加全国一级专业学会或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等专业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D.主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或省级项目;E.综合素质及其他科研、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业绩突出。3. 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2)取得了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4. 免试推荐到校外攻读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要求,推荐一定数量获得我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到校外攻读硕士研究生。对于就读专业在本校有相应硕士点的学生,所申请的单位原则上必须是中国科学院或“985”高校以及其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国家重点学科或

8、重点实验室。对于就读专业在本校没有相应硕士点的,可优先申请推免到国家级科研院所或“211”院校等单位就读。(三)本硕连读生1. 申请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1)课程学习考试合格,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40%;(2)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3)无违法违纪记录。2. 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课程学习考试合格,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80%;(2)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3)无违法违纪记录。二、复试与录取(一)复试1. 复试资格(1)统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学校根据国家

9、基本复试分数线和我校的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的各学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2)推免生获得我校和外校推免资格拟就读我校的学生。(3)本硕连读生凡是达到申请条件并申请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的本硕连读班学生。2.复试内容和环节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1)笔试包括英语听力、专业综合知识测试,笔试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23门专业基础课程,加试由各院所自行组织。(2)面试分为导师面试与院所面试两个环节。导师面试 导师应在院所面试前根据学校提供的复试名单对报考自己的学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提交院所面试小组。院所面试 院所面试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导师原则上应是面试小组成员;每位考生面试时

10、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面试内容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口语能力;心理素质;条件许可的学科专业可单独组织进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结束后院所应及时公布面试成绩。3.复试成绩(1)统考生 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之和。(2) 推免生 本科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之和。(3)本硕连读生 本科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之和。(4)复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复试合格。(二)录取1.导师有权从复试合格的考生(学生)中推荐拟录人选。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11、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二部分 培养管理一、学籍管理(一)入学与注册1.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应同时递交人事档案,否则视为定向硕士研究生。2.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凭有关证明向研究生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应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办理入学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3.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一年后体检合格者可编入下一年级注册入学,体检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4.新生在注册后,按相关规定享受在校硕士研究生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硕士研究生待遇。(二)学制、学习年限1.硕士研

12、究生学制为3年。2.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硕士阶段学习年限不得低于2年。3.在规定学制内提前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学习年限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籍后不得低于2年。4.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包括休学时间在内)原则上不能超过4年。(三)在校生学籍管理1.学期注册在读期间,每学期由研究生本人持学生证在开学后一周内到所在院所办理注册手续。2. 学籍异动确因特殊情况,允许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进行学籍异动,包括休学、复学、退学、转导师等。本人申请,导师同意,院所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四)档案管理 1.按国家档案管理规定,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档案由学校档案室管理,在读期间因特殊原因需将人事档

13、案调离学校者,须提供调档函。凡档案调离者,在校期间的待遇则按定向培养具有固定工作者对待。2.毕业硕士研究生有工作单位的,档案以机要方式寄到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则将邮寄回原籍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二、培养方案(一)培养方案1.培养方案是对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分要求、重要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要求等内容。2.培养方案由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制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实施。(二)个人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应在符合培养方案前提下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在导师(组)指导下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要对硕士研究生的科学研究方

14、向、课程学习计划、学位论文方向与具体安排等做出规定或说明。因客观原因而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的,可以修订,但须经导师同意。个人培养方案由院所备案。课程学习计划是研究生院教学安排的依据,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登录四川农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系统完成学习计划提交,经导师审核后生效。三、课程管理(一)课程开设硕士研究生课程开设严格遵照培养方案执行。(二)教学运行管理1.硕士研究生课程实施校、院所两级管理。每学期末由研究生院结合学科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生成下一学期教学计划,再根据教学资源情况落实课程教学。公共课程由研究生院落实,专业课程由院所落实。2.任课教师应按照课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履行

15、教学任务,不得随意更改,不得缩短学时。确需调整上课时间或地点的,需报研究生院审批。3.研究生院组织教学督查小组,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并以简报形式公布督查结果。(三)课程学习1.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具体学分要求按所在学科的培养方案执行。2. 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农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系统研究生个人系统,进行网上选课、退课及补选课。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英语免修免考,获准免修免考的,英语课程成绩统一按85分记:(1)入学统考英语成绩60分及以上的;(2)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的;(3)本科阶段为英语专业的;(4)英语水平考试成绩GRE1000,GMAT670,IELTS5,托福80,PETS-5合格的。4.非免修免考课程,一经选定均须按时参加学习。5.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校内参加课程学习。确需在校外听课者,需本人提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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