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同名753)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9067164 上传时间:2019-09-17 格式:DOC 页数:37 大小:9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操作规程(同名753)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安全操作规程(同名753)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安全操作规程(同名753)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安全操作规程(同名753)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安全操作规程(同名753)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操作规程(同名75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同名753)(3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昊迪油漆厂安全操作规程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日(一)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操作方法:1 在奔赴火场时不得使灭火器倾斜、横拿及颠倒。2 距着火点10米左右时即可将灭火器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抓住筒体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3 如燃烧物呈流淌状燃烧,则应将泡沫灭火器由远而近喷射;如在容器内燃烧,应将灭火器泡沫射向容器内壁,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4 扑救固体火灾时,应将灭火器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5 使用时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维护保养:1 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处存放,并应经常擦除灰尘使之通畅。2 每年应定期检查溶液是否失效等。3 使用后应及时将筒体和瓶胆等清洗干净,并充入新的灭火药剂。4 使

2、用期满二年以上的应送有关检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二)推车式泡沫灭火器操作方法: 一般由两人操作,先将该灭火器迅速推到火场,在距着火点10米左右停下,由一人施放喷射软管后,双手紧握喷枪并对准燃烧处,另一人则先逆时针方向转动手枪,将螺杆升至最高位置,使瓶盖开足,然后将筒体向后倾倒,使拉杆触地,并将阀门手柄旋转90度,即可喷射泡沫灭火。如阀门装在喷枪处,则由负责操作喷枪者打开阀门。维护保养:其一般存放温度应在445间,应每月检查一次,察看喷枪处、软管、滤网及安全阀有无堵塞现象,使用两年后应对筒体、筒盖一起进行水压试验,每隔半年对所充装药液进行检查,如有变质应及进更换。(三)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操作方法

3、:1 灭火时,应迅速将灭火器翻转摇动数次,以松动干粉,在距燃烧物5米处拔下保险鞘,对准火焰压下手把猛烈扫射。2 扑救可燃、易燃烧液体时,应对准火焰根部进行扫射。如扑救的液体火灾为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维护保养:1 该灭火器应放置于通风、干燥、阴凉处,存放温为-5至45,应避免在高温、潮湿场合存放。2 每隔半年应检查干粉是否结块、内充气是否泄漏等。3 灭火器一经开启后必须再行充装,每次充装前或灭火器出厂三年后,应进行水压试验。(四)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操作方法: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操作使用与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基本相同。维护保养: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维护时应检查车架、车轮子是否转动

4、灵活,并检查其部件有无粘连破损现象,其他维护要求与手提式干料灭火器相同。(五)泡沫使用方法:1 公司任何员工发现危险仓或主仓库着火后,立即奔赴蛋白泡沫泵房。2 立即按下1或2号泵启动按钮。3 此时危险仓出口会自动喷出蛋白泡沫。4 主仓库及电梯门口蛋白泡沫接口会有蛋白泡沫,可用相关消防卷带接出送各处使用。(六) 消防水使用方法:1公司任何员工发现火灾,立即就近接出消火栓用水灭火。2其它员工立即奔赴消防水泵房。3立即按下1号或2号泵房的按钮。4其余员工打119报警。维护保养:每2个月检查一次泡沫数量、电气线路等。动火作业安全规程1.目的 确保公司内动火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职工作

5、业时的人身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2.适用范围 公司易燃易爆生产及储存区域与非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3.职责 3.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安全部复检签字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3.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安全部签字终审批准。3.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安全部批准。3.4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和安全部进行监督管理。4.工作程序 4.1动火作业在生产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

6、(动火区域以外一律严禁动火)(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4.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4.3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4.3.1

7、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4.3.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4.3.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4.3.4凡单位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4.3.5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4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4.4.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设备内与高处作业的规定。4.4.2公司

8、内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4.4.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4.4.4凡处于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4.4.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4.4.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

9、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4.4.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4.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4.4.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4.4.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均不应小于10m ,并不准在烈日下爆晒。4.4.11凡在有可燃物或堆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

10、、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4.4.1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4.5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4.4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4.5.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动火作业。4.5.1.1生产不稳定4.5.1.2设备、管道腐蚀严重4.5.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单位负责人、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公司安全部、保卫人员,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4.5.3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公司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1、。4.5.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30mm水柱)正压。低于980.665Pa(130mm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4.5.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4.6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4.6.1动火分析由安全部用测爆仪检测。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窨(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测爆检测。4.6.2测爆分析的测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4.6.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12、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分析。4.6.4测爆仪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4.6.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4.6.5.1 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33。4.6.5.2 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4.7 动火许可证的管理4.7.1动火许可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以名称加以区分。4.7.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4.7.2.1 动火许可证由

13、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本规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许可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4.7.2.2 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许可证交给动火人。4.7.2.3 一份动火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许可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4.7.2.4 动火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和扩大使用范

14、围。4.7.2.5 动火许可证一式两份,动火人持一份,另一份由公司安全部存档。4.7.3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限4.7.3.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2h。4.7.3.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120h。4.7.3.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4.8工作责任要求4.8.1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待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4.8.2动火人独立承担动

15、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许可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公司安全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min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安全负责人呈验动火许可证,经确认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4.8.3监火人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