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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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一、工程施工工期及其他时间配合要求1.1、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2、 工期管理1)、工期提前:如由中标方提出需提前竣工日期,中标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经发包方、监理批准后执行,发包方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但不支付提前竣工的有关费用;如由发包方提出需提前竣工日期或某项控制工期,则中标方应按发包方要求采取各项措施以满足工期,增加的赶工措施费由双方协商后签补充协议。2)、承、发包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防洪排涝、台风、高底温天气、停水、停电及节假日等因素(除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以及发包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3)、中标方必

2、须按发包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监理的监督和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中标方应按发包方、监理的要求提出赶工措施,经监理确认后执行。因中标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的,中标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和工期顺延。1.3暂停施工及复工1)、暂停施工: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中标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中标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发包方进一步的指令。因中标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中标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不承担中标方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但工

3、期可以相应顺延。2)、复工:因中标方原因造成停工的,整改完成后由中标方提出复工申请,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复工;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收到发包方指令后方可复工.1.4工期延长1)、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中标方提交,并经发包方、监理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但发包方不再承担包括中标方窝工停工费等在内的任何费用(已由中标方在措施费中包干考虑)。2 )、中标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报告向发包方提出, 逾期不提出书面报告则不予确认。发包方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3 )、凡由于中

4、标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不能顺延,由此引起的赶工措施等费用增加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1.5拖期违约赔偿中标方若拖延节点工期,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二、工作要求2.1中标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政府所有有关费用,如因手续不齐或其它任何原因导致的罚款,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2.2中标方应依据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标书的其他要求,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自行制定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要求做到包施工、包安全、包验收。2.3在施工方案中,中标方应确定工期计划、劳动力安排、机械进出场计划、材料进场计划、雨天气施工措施和成品保护措施等。2.4中标方施工现场临建方案报发包方认可后自行搭接完成,费用由中标方

5、自行承担,同时工程竣工后五天内,中标方需将现场临建清理完毕(包括工人宿舍、垃圾、建筑材料、生产和生活用临时设施拆除及清运至地块以外);2.5安全文明要求1)、乙方必须完全执行经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2)、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市建设主管单位、甲方和监理工程师;3)、乙方应遵守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的管理规定,否则,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4)、乙方施工中须及时将建筑垃圾清理出施工现场,保持现场文明。工程竣工验收前及移交前均应认真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否则处罚1000

6、-5000元;5)、如乙方未能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和指示做好文明施工、清理垃圾、成品保护、现场保安工作,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有权另请他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在给承包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因此产生的后果亦由乙方负责;6)、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噪音及其他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出现,严格按监理工程师规定的作业时间施工。7)、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戴安全帽以便能与其他施工队伍人员进行区别;2.6水、电费:1)、项目现场提供临时用电接驳点,乙方可从此接驳点接驳,用电线路由乙方自行敷设。临时施工用水及后期绿化养护期间用水,乙方自行解决。所用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投标报

7、价中。甲方配合协调工作。中标人负责从现场各供水点、供电点接驳至其工作面,并提供所需的一切接驳材料,完工后负责拆除和搬走。2)、施工期间中标方需加强现场管理,保护中标方敷设于现场的全部临时水电设施,以及不得浪费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否则处以罚款2000/次。3)、所有临时电力设备装置应正确安装,做接地保护,使其符合国家规范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安全条例,保证临时供电全天候安全使用。所有室外敷设和使用的临时照明和供电用的插头、插座、接线、变压器、临时开关和保险丝等,应符合防水要求。4)、施工期间中标方不得因政府限制用水、用电而要求额外索赔或延长工期。2.7材料供货方式1)、对于甲供材料和设备,乙

8、方负责安装并对验货结果负责。本工程所有甲供材料(包括甲定乙购甲付款)检测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2)、对于甲定乙购材料和设备,乙方根据施工组织情况、供货周期进行下单采购,材料进场时须通知甲方、监理,并上报材料报审。3)、所有甲定乙购材料和乙供材料须经甲方、监理考察同意确认后方可使用。2.8材料管理1)、通用要求:施工的所有乙供材料,乙方在中标后5天内向甲方提供供货样板,经甲方、设计师确认后方可施工。如不提供样板,或所提供的样板未获甲方认可,则以甲方指定样板为验收标准。其中石材提供供货样板,需说明产地来源,且数量不得少于3块,尺寸不小于200X200mm。本工程主要乙购材料(如:涂料、水泥、砂等)。

9、中标方必须向发包方方提供材料的厂家名称、样板、品牌、产品规格及产品说明、厂商资质证明、试验报告、质量标准、合格证原件等资料,并符合相应的绿色与环保要求,其质量由中标方负责;若发现中标方使用不合格的或假冒的材料、设备,发包方方除有权责令中标方立即更换整改外,有权给予双倍的经济处罚,工期不予延长。2)、施工所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严禁使用国家明文禁止、淘汰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材料和设备;所有成品和半成品必须按照现行国家和增城市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送检,并提交检测报告。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必须提供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乙购材料,送检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材料品牌符合附件材料品牌

10、要求。送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线管、电线、水泥。三、工程竣工验收、保修与移交3.1工程验收1)、在满足竣工验收条件下,提前两天书面向甲方(监理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监理单位)收到申请书两天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并提出整改期限,整改合格后确认竣工验收日期。工程验收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和相关的规程、规范等内容为依据。2)、所有工程施工完毕之后,由承包人组织所有分包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现场清理干净之后由承包人向发包方提交验收申请,由发包方、承包人、分包三方一起验收,承包人负责填写验收单并归档,验收合格之后、移交物业之前所有成品保护工作仍由承包人负责。3)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

11、、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业主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业主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业主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4)、 经检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业主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 )、隐蔽工程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方验收,并准备验收资料,在验收合格、业主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前提下,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并继续施工,隐蔽施工前对验收合格部分不能做任何改动;如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业主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

12、新验收。6)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应书面通知业主方验收。业主方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五天内不予批准,也不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经业主方组织验收认为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则自验收结束之日起二天以内,承包人将工程移交给业主方,撤出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 7 、验收时如发现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不合格而需返工或修补时,承包人应立即制定修补措施及确定完成期限并报业主方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而后由业主方再行复验,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同时总工期不予顺延;若承包人未按时执行返工或修补措施,以延

13、误工期处理。执行后若复验再不合格,除按上述条款执行外业主方还有权处以每次2万元的经济处罚;验收合格后,业主发放验收证明书。3.2 工程保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如下:园 建:两 年;水电设备:两 年;照明光源:六个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绿化养护12个月,成活率100%;3.3 工程移交1)、保修期在满足移交条件下,提前十天书面向甲方(监理单位)提出移交申请,甲方(监理单位)收到移交申请书两天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并提出整改期限,整改合格后确认移交日期,将相关工程移交给物业。如因承包方原因未能移交给小区管理处,需根据小区管理处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直至移

14、交管理处,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2)、移交验收前,承包方必须提供园建竣工图、现场施工分项质量验收单等。3)、园建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1)各铺装板材的外观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表面无裂纹、缺棱掉角等缺陷;大理石、花岗岩表面洁净平整、纹理通顺,没有污点、磨痕等缺陷。(2)铺装面平整,排水流畅无积水,无高差、色差等现象;接缝均匀,缝隙大小一致、周边顺直。(3)面层表层与其它铺装面层、路缘石和构筑物衔接自然、平顺。4)、绿化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1)养护期间,承包方应派出足够的维护和管理人员负责养护工作,认真履行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保证养护的质量及效果,否则,发包方有权另请他

15、人代为养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2)移交验收前,承包方必须提供绿化竣工图、现场施工分项质量验收单,养护期每月检查结果与补植结果的记录,完成绿化面积、种植乔、灌、草的品种、规格、数量等。(3)植物的品种、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乔木10CM以下的允许误差为0.5CM,10CM以上的允许误差为1CM;种植穴、肥料等符合广州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施工规范。(4)树木、花草长势良好,新枝叶无病虫害。乔木、灌木成活率达到100%,草坪覆盖率过98%,杂草不超过1%。(5)草地平整、无渍水,坡面无水土流失,无杂物、无石块。(6)现场验收乔木、灌木丛、灌木球一般根据图纸采用全面验收的办法,对于成

16、片种植的灌木、地被、草地采用抽样验收的办法。(7)养护期满,经甲乙双方确认承包方已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发包方支付养护金尾款,养护期随即终止。四、技术说明4.1施工准备:1)、施工现场准备:(1)现场挖排水沟,确保施工现场内无积水,水流向低洼地集中排放; (2)复核和引测我方提供的永久性坐标及高程控制点,测设施工现场控制网,布置控制桩,复核无误后用混凝土加以固定保护,并插入旗帜明示,以免破坏。2)、按照提供的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和材料分析,根据计算结果有计划地组织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堆放于建设方指定地点;3)、施工用电设置总配电箱、埋设线杆架空,分部采用三相五线制、照明用电为单相三线制,除了工作零线外,增加一根重复接地线。所有的配电箱均使用标准电表箱。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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