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区(市直、源城区、江东新区)公办普通高中阶段学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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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源市区(市直、源城区、江东新区)公办普通高中阶段学杂费调整听证方案我市目前执行的高中阶段学校学杂费收费标准,是2013年市政府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府办201361号)制定的省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950元;市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900元;县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850元;普通学校每生每学期800元。此标准在全省属于偏低水平,在粤东西北11市(梅州、揭阳、汕头、潮州、汕尾、阳江、清远、韶关、云浮、湛江、茂名)中处于最低水平。由于2016年开始广东高考改革,因此提高收费标准非常必要,否则将严重影响高中阶段学校健康有序的发展。为科学调整市区普通高中阶段学杂费

2、收费标准,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程序对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了成本监审。现就河源市区(包括市直、源城区、江东新区)公办普通高中阶段学杂费收费调整标准提出如下听证方案:1、 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河源市区(市直、源城区、江东新区)公办普通高中阶段学杂费标准。2、 现行标准和拟调整标准对比方案方案一学校等级现行标准(元学期)拟提标准(元学期)幅度(%)省一级950114020市一级900104015.6县(区)一级85096012.9无等级80088010备注:方案一参考我市与粤东西北11市各等级学校收费差距比例,拟提高标准比现行标准平均调幅为14.63%。方案二学校等级现行标准(

3、元学期)拟提标准(元学期)幅度(%)省一级950120027.9市一级900109021.1县(区)一级850100017.6无等级80091013.8备注:参考我市与粤东西北11市各等级学校收费差距比例,拟提高标准比现行标准平均调幅为20.1%。说明:以上两方案均按学校等级拟定调整幅度,自高而低,以激励高等级高质量办学。3、 调整依据及理由。 1、调价依据(1)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2、调价理由(一)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大幅增加,根据成本监审可比数据,2009-2011年河源中学、田家炳中学、东埔中学、埔

4、前中学生均培养成本为7624、7747、6026元/生年,2014-2016年三间学校15013、11634、11044元/生年,上涨幅度分别为96.9%、50.2%、83.3%。(二)根据统计年鉴2012年至2016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涨幅约为11.45%。(三)2013年调价以来我市普通高中学杂费仍处于全省较低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对比周边邻近粤东西北11市也是低于平均水平。(4) 高中阶段学校经费严重不足,随着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教育强市,学校加大教育设施设备投入,日常设施设备维护投入增大,基本处于保运转的状态严重制约了学校有序的发展。四、调价影响。根据第三方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河源市区公办普通高中阶段调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报告,方案符合实际,切实可行,风险系数为低风险。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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