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第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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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莒县第四中学夏装、运动装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SDZH2017-030(A包)招 标 人:莒县第四中学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招标内容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莒县第四中学夏装、运动装校服采购公告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莒县第四中学的委托,就莒县第四中学夏装、运动装校服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采购人名称:莒县第四中学。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批准编号:170457 。4、采购金额:A包:26.4万元;

2、B包:26.4万元。5、采购内容:A包:夏装校服2400套;B包:运动装校服2400套。(以上采购清单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文件技术参数说明)。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或山东省学校生产供应管理处颁发的山东省2014-2017年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有效期内且未列入黑名单的)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6.2非莒县辖区内注册的供应商须在莒县内有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6.3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6.4供应商所投产

3、品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6.5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函”、“犯罪查询授权函”、“营业执照”一套(请自行下载附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到检察院开具查询函)。6.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7本次采购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7、报名时间及要求:7.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三证齐全)副本原件、或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书原件、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

4、件及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盖公章)一套,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7.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谈判文件服务)。8. 响应文件的递交:8.1采购项目的报价将于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采购人及代理公司联系方式采 购 人:莒县第四中

5、学地 址:莒县文心东路269号联 系 人:接桂栋联系电话:1366633985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地 址:日照市振兴东路23号(财富大厦十楼)电 话:0633-7771678联 系 人:白晓林 手 机: 13793436988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一节 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项号说 明 与 要 求1项目名称:莒县第四中学夏装、运动装校服采购A包项目招标内容:夏装校服2400套。(以上采购清单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文件技术参数说明)。招标编号:SDZH2017-0302采 购 人:莒县第四中学地 址:莒县文心东路269号联 系

6、 人:接桂栋 联系电话:136663398563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财富大厦十楼)联 系 人:白晓林 联系电话:13793436988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5供应商资格合格条件: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或山东省学校生产供应管理处颁发的山东省2014-2017年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有效期内且未列入黑名单的)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非莒县辖区内注册的供应商须在莒县内有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3、供应商应符合中

7、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4、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5、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函”、“犯罪查询授权函”、“营业执照”一套(请自行下载附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到检察院开具查询函)。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采购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6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提供不少于5,000.00 元的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基本帐户中将谈判保证金转入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莒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日照银行莒县支行 帐

8、 号:8101022014210024860001 供应商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账单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标段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凡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帐户转出或以现金形式交纳的谈判保证金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供应商持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山东省内部往来票据,供应商凭借谈判保证金收取票据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谈判保证金收取票据的不准参加开标会议。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前一个法定工作日,谈判保证金的资金没有实际到帐的标书,招标

9、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7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光盘1份电子版中内容:包括响应文件正本里的全部内容(含商务、技术文件)。8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9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10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莒县振兴东路,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 5 月 4 日 9 时 00 分开标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10、中心(莒县振兴东路,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12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谈判小组确定方式:在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1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家。14成交通知:成交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将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16采购控制价:本次采购采用控制价,采购控制价为:26.40万元,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报价为废标。17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18工期:自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应在 15 日内制作

11、完毕,验收交付。质保期:12个月。19付款方式:(1)双方签订合同之前,投标单位需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总价5%的质量保证金。自校服验收合格之日起,如无任何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2年后无息退还;如发生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招标单位将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2)中标单位将货物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须提供合同、送货单、验收报告(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等资料办理结算。招标单位于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按实际采购数量付清全部价款。20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承担。211、开标时供应商

12、代表应携带有关现场审核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详见相关条款要求。2、响应文件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2 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及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5 响应文件实质上未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6 附有任何先决条件或保留条件。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3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按中标金额的5%提交。25合

13、同谈判与签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本次采购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包括制作、运费、验收、税金及其他一切费用,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第二节、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简称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中所叙述的莒县第四中学夏装、运动装校服A包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莒县第四中学。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

14、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2.4谈判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谈判小组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6采购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3.1采购文件、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3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4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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