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条件(报批稿)08100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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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Q/T2008ICSCAQ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T2008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条件Condition on construction for national hazardous chemicals emergency rescue base (报批稿)2008- 发布 2008- 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村民建房委员会应建立村级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选聘有责任心和具有一定施工技术常识的村民作为义务巡查监督员,开展经常性的巡查和督查。i目 次前 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总则25 规划布局26 机构人

2、员37 基础设施58 技术装备59 培训演练610 其他7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技术装备配备标准9前 言为了规范和指导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设工作,提高区域重特大和复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传贵、黄典剑、刘艳军、程慧敏、高逸涵、张 铎。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

3、设的总体原则、基本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由国家统一规划,国家与地方和依托单位共同投资建设的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的机构设置、人员及器材装备的配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06版)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A/T623-2006 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 GA621-2006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4、配备标准 GA622-2006 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 AQ/T 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危险化学品事故 hazardous chemical accidents 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由危险化学品直接或间接引发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3.2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3.3区域救援 regional rescue承

5、担国家指定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任务而进行的救援行动。3.4 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 national hazardous chemicals emergency rescue base由国家规划,国家与地方和依托单位共同投资建设的,能够承担规划服务区域内特别重大和复杂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任务的重要救援队伍;具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人才储备、技术储备、装备储备和救援人员培训与演习训练功能。4 总则4.1 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地域、石油化工企业、现有应急力量等的分布情况,对基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形成区域救援能力,满足区域救援的需要。4.2 基地建设应在整合现有企业应急救援资源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

6、完善,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4.3 基地建设要根据本标准进行总体设计,并有计划的分步实施,重点建设、注重实效。4.4 基地的装备配备原则是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在技术性能方面高于目前骨干、企业队伍的现有装备,保证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装备、设施的先进性和适用性。4.5 基地建设主要包括基地总部、消防队伍、气体防护队伍和工程抢险救援队伍等建设项目。每个建设项目具体由场地、营房建筑、车辆装备、人员配备等内容构成。5 规划布局5.1 基地规划5.1.1 基地的规划应该充分考虑我国重点石油化工企业和化学品危险源的分布情况、现有应急救援资源情况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应该承担特定服务区域

7、内应急救援任务。其中国家重点建设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覆盖半径适当增大。5.1.2 在石油化工企业相对集中的东北、华北、华东和西南地区,根据需要,适当减少基地覆盖半径。5.1.3 基地建成后应命名为:国家危化救援“XX”基地,“XX”指该基地所在地或建设依托企业的名称。如:国家危化救援北京基地。5.2 基地总部选址基地总部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a) 应设在辖区内适中位置,便于车辆、通讯和应急资源迅速调配,其用地应满足日常办公、执勤战备及业务训练的需要。b) 其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100m。c) 周边有生产、贮存危险化学

8、品单位的,基地总部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与上述危险部位之间的距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执行。5.3 其他规划选址5.3.1 基地消防站的选址参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应充分考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性以及应急救援的实际需求,适当提高要求。5.3.2 基地气体防护站的选址遵照气体防护站设计规范。6 机构人员6.1 基地总部6.1.1 基地应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立具体承担应急值守、调度指挥、信息处理、装备管理、技术培训、战术训练、后勤保障等职责的职能部门,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工作人员,具有明确的运行机制、队伍编制、联动方式、调度指挥程序及日常管理职责分工,能够实现消防救援、有毒

9、有害气体防护、工程抢险等功能。6.1.2 基地应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基地主要负责人应由所依托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6.1.3 基地主要负责人应接受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的应急救援技术和法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悉各种危险化学品救援装备的原理与使用方法、具有危险化学品抢险救灾经验和组织指挥能力。6.1.4 基地业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抢险救援工作5年以上,经过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化学品救援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具有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经验、救援队伍管理知识和组织指挥能力。6.2 消防队伍6.2.1 基地应建立专职消防支(大)队

10、,应设支(大)队队长1人、政委(教导员)1人、支(大)队副队长2人、总工程师1人、副总工程师1人。下设预防检查、救援指挥、物资保障、教育培训等部门,支队至少拥有3个消防中队。a) 消防中队设中队长1人、指导员1人、副中队长2人、工程技术人员23人,配备必要的救援车辆装备维修人员、消防车辆驾驶员、消防战斗员,消防中队由8个以上的车组(4个以上的班组)组成。b) 执勤车组是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的最小单位,由46人组成,车组设班长(副班长)1人,驾驶员1人,战斗员24人,并考虑倒班执勤方式和人员定编。6.2.2 基地所属消防支(大)队指挥人员及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危险化学品相关救援工

11、作5年以上,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救援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熟悉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业务及其相关知识;基地所属消防支(大)队指挥人员及技术人员年龄应在55岁以下,身体条件较好者可适当放宽。6.2.3 基地所属消防中队指挥人员及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危险化学品相关救援工作3年以上,经过基地救援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熟悉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业务及其相关知识;基地所属消防中队指挥人员及技术人员年龄应在45岁以下,身体条件较好者可适当放宽。6.2.4 从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消防战斗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经过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再经过试用期实习

12、,方可正式上岗;消防战斗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身体条件较好者可适当放宽。6.3 气体防护队伍6.3.1 基地所属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站要健全队伍,完善救援防护功能。a) 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站设站长1人、指导员1人、副站长1人、工程技术人员23人,配备必要的救援防护装备维修人员、车辆驾驶员、气防员,由4个以上的车组(2个以上的班组)组成。b) 车组是执行救援防护任务的最小单位,由46人组成,车组设组长(组班长)1人,驾驶员1人,气防员24人,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充填操作员1人(压力容器)。并考虑倒班执勤方式和人员定编。6.3.2 基地所属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站指挥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

13、学历,从事危险化学品相关救援工作3年以上,经过基地救援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熟悉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业务及其相关知识;基地所属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站指挥人员和技术人员年龄应在45岁以下,身体条件较好者可适当放宽。 6.3.4 从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的气防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经过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再经过试用期实习,方可正式上岗;气防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身体条件较好者可适当放宽。6.4 工程抢险队伍6.4.1 基地所属工程抢险队伍要健全队伍,完善抢险救援功能。工程抢险队伍设队长1人、指导员1人、副队长2人、工程技术人员23人,配备必要的抢险装备维修人员、车辆驾驶员、

14、工程抢险队员,并聘请一定数量的技术专家。工程抢险队员由4个以上车组(2个以上班组)组成。车组是执行工程抢险任务的最小单位,由4-6人组成,车组设班长1人,驾驶员1人,工程抢险员2-4人。工程抢险队应下设堵漏、开孔分流、燃烧排放、起重等专业组。6.4.2 基地所属工程抢险指挥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危险化学品相关救援工作3年以上,经过基地救援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熟悉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业务及其相关知识;基地所属工程抢险指挥人员和技术人员年龄应在45岁以下,身体条件较好者可适当放宽。6.4.3 基地所属工程抢险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经过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

15、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再经过试用期实习,方可正式上岗;基地所属工程抢险人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身体条件较好者可适当放宽。6.5 其他6.5.1 各基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技术力量,增设防化洗消队伍、警戒与疏散队伍等。6.5.2 基地所属防化洗消队伍、警戒与疏散队伍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危险化学品相关救援工作3年以上,经过基地救援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熟悉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业务及其相关知识。基地所属防化洗消队伍、警戒与疏散队伍及技术人员年龄应在45岁以下,身体条件较好者可适当放宽。6.5.3 基地所属防化洗消队伍、警戒与疏散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经过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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