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优质工程资料的具体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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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优质工程资料验收的具体要求一、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全面满足设计要求、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业主方特殊要求。除了建筑物外在质量,内在的质量、看不见的质量,就要通过资料查看。可以说,工程施工资料是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的完整记录,是以文字、图、表等形式建成的工程,它能准确地描述了该工程全部的内在质量并可以随时再现给大家。它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窗口,资料的编制工作贯穿了工程施工建设的全过程和所有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所以,工程资料的编制工作具有延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系统性强的特点。它主要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

2、、竣工图。1、 基建文件包括: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工程开工文件、商务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与工程相关的其他音像文件。2、 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它主要包括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即:监理日志、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监理会议纪要、监理工作交底、监理通知单、回复单等)3、 施工资料是总/分包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它主要包括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

3、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文件。4、 竣工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它主要包括建筑与结构竣工图、建筑装饰装修竣工图、建筑给水及排水与采暖竣工图、建筑电气竣工图。二、 工程资料管理有四项基本原则,它主要包括同步性、规范性、时限性、有效性。1、 同步性原则:施工资料应保证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工程进度收集整理,要求齐全完整。2、 规范性原则:施工资料所反映的内容要准确,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及行业地方等规程的要求。3、 时限性原则: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应有时限的要求。4、 有效性原则:施工资料内容应真实有效,签字盖章完整齐全,严禁随意修改。

4、三、 资料整理复查时的基本要求及主要依据:按相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规程标准要求检查的,要求内容完整齐全、字迹图样图表清楚;真实有效。编目清晰、查找方便。1、 整套单位工程施工资料要建立三级目录,有封、页次。A、 总目录分目录子目录;总目录是单位工程施工资料的全貌,总体情况的反映。分目录是每一盒内资料情况的情况的反映;子目录是每一册资料的情况的反映。资料总目录范例:序号资料类别资料名称所在卷、册工程前期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质量控制资料质量验收资料竣工图2、 单位工程施工资料应按专业类别整理归档,安专业分为:建筑与结构工程、基坑支护与桩基工程、钢结构与预应力工程、幕墙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

5、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电梯工程、建筑节能工程。3、 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是第一手的原始资料,要求必须是原件。(如无原件,应加以说明或加盖原件存放章)。不同责任人签字手续齐全。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若采用复印件时要与原件内容相符,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存放处,标明经办人签字,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4、施工资料中不同专业隐蔽验收记录的共性要求,隐蔽验收记录的编制依据也是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依据,所以一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编制得是否可信,是否能够成为工程内在质量的有力证明,验收依据是关键,没有依据的验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在被隐蔽工程的

6、施工全部完成,且各项检查、检验、测试、试验亦全部合格后进行。通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都有标准的表格,虽然各地区的表格在形式上可能略有差异,但一般均有一些固定项目(栏目),如隐蔽工程名称、隐蔽部位、施工单位、施工标准、设计图编号、设计变更编号(洽商编号)、隐蔽时间、检查内容、验收结论等。对于像这些固定项目(栏目),在编制资料时一般不会发生填写错误的问题,但容易出现填写不确切或填写不够准确的问题。隐蔽工程验收的依据其一是设计的要求,就是在编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时明确记录设计施工图的编号,如果该部分有设计变更或洽商,亦应一并记录;其二是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一般应填写所执行的技术标准编号;其三是质量验收规

7、范的规定,一般应填写规范的编号。隐蔽工程即被下一道工序掩盖、遮挡而无法直接观察其内在的施工质量部位。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属于“施工记录”一类,是众多施工记录中的一项。其作用是对即将被隐蔽覆盖的施工部位进行检查,是施工过程中必备的重要记录之一。内容全面、翔实地对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质量验收规范其记录要准确地描述已施工完成的工序实物质量状态,就像一张实物照片,能够忠实地反映出被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从这张隐检记录中可以准确了解已经被隐蔽的、不可见的各个工程部位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施工做法(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有关技

8、术标准的要求、施工质量是否已达到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的标准。只有达到这样的要求,才能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或工程各方因工程质量发生纠纷、异议时达到作为反映工程内在质量的重要依据。由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篇幅有限,而需要描述、记录的内容又要全面、准确,所以在编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时务必简练、明了,但必须描述必须确切不得令他人产生歧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所记载的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并应做到尽可能翔实,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以数据说话”。所以要求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记载工程实际施工完成后的各项实际数据,而切不可以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数据代替对实际检查、量测实物的数据。隐蔽记录整理应按分项工程、施工阶段分别整理,

9、相同分项、相同施工阶段应按楼层顺序整理,不应按单纯按隐蔽时间的先后编排资料的顺序。以电气配管的隐蔽为例,应按施工阶段整理成主体施工阶段和装饰施工阶段两部分。主体施工阶段时的配管应隐蔽在楼板或结构墙体中;装饰施工阶段的配管应隐蔽在吊顶或装修隔断墙体内。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不同施工阶段相同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记录的检查内容是不同的,这是我们必须注意的也是为什么要分开整理的原因。相同分项、相同施工阶段的隐蔽验收记录按楼层进行整理主要是便于检查、控制资料的完整性,防止出现遗漏现象。在主体施工阶段的隐蔽验收记录按时间整理和按楼层顺序整理可能是吻合的,但在采取平面流水施工时也会产生差异。所以,应坚持按楼层整理的

10、原则。5、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多层及高层建筑工程中主体分部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单层建筑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不同楼层屋面可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级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6、分项工程检验批填写的要求: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中能用文字描述的尽量用文字,允许

11、偏差项目超过国家标准的偏差值用标注,超过地方或企业标准的偏差值用标注;为保证材料的可追溯性,有些项目要填试验报告单的编号及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编号。四、关于试验、检测记录在施工过程中以确认已完成施工部位质量或已完成部位性能或为确认所使用的材料的质量、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的规定为目的而进行的质量抽检、功能性试验、安全性检验等均应列入施工试验、检测的范围。在现场进行的各项检测、试验应由施工单位编制检测、试验记录并由施工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送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试验其送检试样应按规定采取见证取样,并由检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试验、检测工作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一定比例取样。施工试验、检测是施工过程中

12、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反映使用功能、技术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以及所使用的材料质量可靠性的重要标志。经试验、检测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不符合规范规定的,对相应的已完工程必须进行整改处理,不能整改的则必须返工,直至试验、检测合格为止,否则该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以及这个分项工程均不能验收;经试验、检测,所使用的材料的质量、性能如不能达到设计或规范的规定应进行退场处理。对于各类检测、试验,各地方基本都制定了相应的专用表格及报告格式,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试验、检测记录和报告的编制。但在施工单位填写表格时,以及在向检测机构送检时,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 在试验、检测记录或报告中必须明确设计要求或

13、规范 的相关规定。否则单凭试验、检测数据是无法判断试验、检测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如在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中必须注明设计工作压力是多少;在阀门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中必须注明阀门的公称压力是多少。 2. 现场试验、检测所用的设备、工具必须经过计量管理机构的校验,在编制试验、检验记录时应注明所用设备、仪表的型号、编号。同类试验、检验记录组卷时,应附设备、工具的校验合格证复印件,以表明所用设备、工具的精确性符合要求。如果地方统一表格中项目不全时,应备注说明。3. 现场进行的试验、检测,在试验、检测记录中应说明试验、检测的方法。只有按正确的试验、检测方法进行试验、检测,得出的数据才是正

14、确、有效的。4. 试验、检测所得数据应如实记录,只有如实记录才会发现施工、设计是否存在问题,才会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任何人均不得随意涂改、编造试验、检测数据。资料审核人员应是该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5. 按规范规定,有些试验、检测是不需要全数进行的,但试验、检测的抽检数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所以在试验、检测记录中必须注明本次试验、检测的具体数量以及本次试验、检测所代表的总量(批量),从而表明本次试验、检测工作全面复合规范的规定。6. 如钢筋连接接头质量的检测、阀门的强度严密性试验等。在送检测机构进行的试验、检测,在送检报告中就应如实填写送检样品所代

15、表的数量,否则检测机构是无法确定试样的代表数量的。7. 往往一项试验或检测具有多项试验、检测内容,在试验、检测记录或报告中必须加以全面的记录和描述,不得有遗漏或描述不详的现象,否则就不能说明被检测对象的各项性能是否均符合要求。如电动机试运转记录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描述和确认:a. 电动机接线是否正确;b. 定子、转子的绝缘电阻是否复合要求;c. 试运行的起、停时间,如几点几分开始,几点几分结束;d. 电动机的启动电流、电压的具体数值;e. 运转后的各相电流、电压的具体数值;f. 试运行期间电动机定子温升的具体数值;g. 试运行期间电动机轴承温升的具体数值;h. 在额定电压、电流下电机的转速;i.

16、转子是否有异常振动;j. 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噪声。8.试验、检测记录或报告必须对试验、检测结果作出结论性的判断。判定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除上述要求外,在编制试验、检测记录时还应注意将试验、检测对象描述、记录清楚,如位置、设备名称、系统名称等。 以管道压力试验记录为例: 应说明是对某层管道或某个局部管道的试验,还是对某个系统管网的试验,以及管道的直径、连接方式、管道所处的位置(吊顶内或墙体内)等。 五、各分部工程抽查重点内容。1、地基及桩基工程抽查内容: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地基与基础处理、桩基资料、回填土密实度检测记录;地基与基础施工及处理方案、原材料试验报告、基础桩验收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基坑与周边回填土的密实度检测报告;整体基础质量验收记录及检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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