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石混凝土施工技术以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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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堆石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1总则1.1本施工技术要求规范了堆石混凝土施工的材料、施工、温度控制、低温季节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查的基本要求。1.2堆石混凝土应满足抗压、抗拉、抗渗、抗冻等设计要求。1.3本要求中未规定的其它事宜,按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2材料要求 2.1堆石料 2.1.1堆石料应新鲜、完整,质地坚硬,不得有剥落层和裂纹。 2.1.2堆石料可以使用毛石、块石、粗料石和卵石,其中部或局部厚度不宜小于30cm,最大粒径以运输、入仓方便为限,且不宜超过1.0m;允许使用少量片石但其重量不得超过堆石料总重的10%,且不得集中堆放。 2.1.3堆石料的饱和抗压强度(Rs)不得小于40M

2、Pa。堆石料中含泥量不得超过5%,不允许有泥块含量。 2.2水泥 2.2.1可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不低于42.5。 2.2.2水泥运输及存放场地应有防雨及防潮设施,存放期超过3个月的袋装水泥、超过6个月的散装水泥,使用前必须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严禁使用结块水泥。 2.2.3堆石混凝土所需的自密实混凝土不宜使用凝结速度较快的水泥,在选择水泥时应考虑与外加剂的相容性。 2.3掺合料 2.3.1胶凝材料中可根据工程区情况加入掺合料,掺合料可选用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沸石粉、磷渣粉、复合矿渣掺合

3、料等。 2.3.2粉煤灰宜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中级或级粉煤灰的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中的有关规定;硅灰、沸石粉等应符合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36)的有关规定;磷渣粉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掺用磷矿渣技术规定(DL/T5387)的规定。 2.4细骨料 宜优选级配良好的中粗河砂,不具备条件时应按照河砂、人工砂、细砂、粗砂的优先次序选择,其余性能指标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11)中的相关规定。 2.5粗骨料 自密实混凝土应选用520mm粒径的石子作为粗骨料,粗骨料最

4、大粒径不超过20mm,针片状颗粒含量不超过8%,其余性能指标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GB/T5144-2001)中的相关规定。 2.6外加剂 自密实混凝土应使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其品质应满足混凝土外加剂(GB/T8076)高性能减水剂的基本要求,并应通过标准自密实砂浆试验的检测。标准自密实砂浆的指标应符合下表(表2-1)要求: 表2-1 掺专用外加剂的标准自密实砂浆性能指标初始静置1h静置2h扩展度/mm25030095%初始值90%初始值V形漏斗通过时间/s510泌水率1% 2.7自密实混凝土 2.7.1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采用绝对体积法。浆体的粘性和流动性的改善应采用增加粉体材料

5、用量和选用优质高效减水剂或高性能减水剂的方法。仅靠增加粉体材料用量不能满足浆体粘性时,可通过试验确认后适当添加增粘剂来改善浆体粘度。 2.7.2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应满足以下要求: (1)单位体积粗骨料量应满足0.270.33m3之间。 (2)单位体积专用自密实混凝土用水量一般在170200kg之间。 (3)水粉比取0.801.15(体积比)。 (4)单位体积粉体量为0.160.20m3。 (5)自密实混凝土的含气量在1.5%4.0%之间。 (6)外加剂掺量应根据所需的专用自密实混凝土性能经过试配确定。 2.7.3自密实混凝土材料的性能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表2-2 自密实混凝土性能指标检测项目

6、指标坍落度(mm)250280坍落扩展度(mm)630750V形漏斗通过时间(s)725自密实性能稳定性1h 2.8堆石混凝土 堆石混凝土抗压强度采用90d龄期抗压强度,堆石混凝土容重不得小于24.5KN/m3。3施工 堆石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承包人应将该部位的堆石混凝土浇筑配料单提交监理人审核,并进行仓面验收,经监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堆石混凝土浇筑。 3.1石料开采与运输3.1.1堆石料的爆破开采应通过爆破试验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开采的石料应进行简易得分,不宜从爆堆上直接取料。3.1.2堆石料应在料场进行冲洗,严禁混入泥块和软弱岩块。堆石成品应尽量避免周转,采用自卸车直接运输入仓,或采用吊车、

7、缆车等其它方式入仓。3.1.3在堆石入仓道路上设置冲洗台对车轮进行冲洗,以避免车轮带入泥土。对于已带入仓内的泥土和碎石必须在浇筑自密实混凝土前予以清除,否则不得浇筑自密实混凝土。 3.2基础仓面的处理3.2.1堆石入仓前的基础仓面的处理,可按常规混凝土的处理方法进行。3.2.2基础仓面上的混凝土乳皮、表层裂缝、由于泌水造成的低强混凝土(砂浆)以及嵌入表面有松动堆石必须予以清除,并进行凿毛处理。3.2.3基础仓面必须保证清洁,不应有积水。 3.3堆石入仓3.3.1选择入仓的堆石料应严格满足2.1中的要求,在堆石过程中,堆石外露面所含有的粒径小于200mm的石块数量不得超过10块/m2。3.3.2

8、基础仓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方可进行堆石入仓。3.3.3对于石料表面附着的泥土,必须清洗干净。3.3.4堆石入仓时不得将泥土带入堆石仓面,对于已带入仓内的泥土在浇筑自密实混凝土前予以清除,否则不得浇筑自密实混凝土。3.3.5堆石入仓过程应控制不对基础仓混凝土产生较大的冲击,以免下层低龄期混凝土内部产生微裂缝,对建筑物造成早期损伤。3.3.6宜将粒径较大的堆石置于仓面中下部,粒径较小的堆石置于仓面中上部。3.3.7与基础仓面混凝土接触的堆石应严格避免大面积接触,以免影响冷缝的粘结。3.3.8对于粒径大于800mm的大石块,宜放置在仓面中部,以免影响堆石混凝土的表层质量。3.3.9对于表面

9、集中堆放的小于200mm的堆石碎块应予以清除。3.3.10堆石完成后应做好防雨(水)措施,在浇筑自密实混凝土前必须防止雨(水)冲刷堆石导致泥浆在接触面上堆积。3.3.11每层堆石厚度可按1.21.8m控制。3.4建基面堆石入仓 3.4.1建筑物建基面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堆石混凝土浇筑工作。 3.4.2岩基上的杂物、泥土及松动岩石均应清除,应冲洗干净并排净积水,如遇有承压水,承包人应制定引排措施和方法报监理人批准,处理完毕,并经监理人认可后,方可堆石入仓浇筑堆石混凝土,清洗后的基础岩面在堆石混凝土浇筑前应保持洁净和湿润。 3.4.3在基础混凝土垫层上进行堆石入仓前,须浇筑一层2050cm厚的

10、抗离析型专用自密实混凝土,并在混凝土初凝前将堆石埋入混凝土中,从而确保堆石混凝土与基础垫层混凝土结合良好。3.5模板 3.5.1用于堆石混凝土的模板须具有小于2mm缝隙的密闭性以防止漏浆的发生;其刚度和强度必须能抵抗自密实混凝土产生的侧向力,侧向压力大小可按2.5倍水压力计算。 3.5.2堆石混凝土横板可采用钢模、木模等常态混凝土模板,也可以使用浆砌块石墙替代模板,其技术要求需参照招标文件技术打款“混凝土工程”和相关国家规范执行。 3.5.3浆砌块石墙可作为结构的一部分,浆砌块石墙可采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砌筑,采用水泥砂浆砌筑,砂浆标号不低于M10;采用细石混凝土砌筑的强度等级等技术标准应不

11、低于堆石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等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要求按浆砌块石施工技术要求执行;浆砌块石墙的厚度应不小于30cm。 3.5.4在堆石体与模板及岸坡混凝土垫层之间应保留大于10cm的空隙作为保护层。 3.5.5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方可拆模。3.6自密实混凝土的生产与浇筑 3.6.1一般的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包括自密实性能设计和强度等级设计两部分,用于各种不同类型结构物的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其试验方法应按常规混凝土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自密实性能的须按自密实性能检测试验方法执行。 3.6.2自密实性能检测标准采用坍落度、坍落扩展度和V型漏斗试验进行检测。通过试验得到的坍落度、

12、坍落扩展度以及V型漏斗通过时间等三项指标须满足表3-1的范围。 表3-1 自密实性能检测标准坍落度坍落扩展度V漏斗通过时间250mm280mm600750mm725s 3.6.3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与现场调整 (1)使用现场材料通过试验室试配得到的配合比为自密实理论配合比,还应根据现场生产系统试配时用水量调整修正,得到最终施工配合比。 (2)根据现场拌合情况,所调整的施工配合比允许与理论配合比有所变化,其中砂石用量可在5%的范围内调整,水泥用量可在10kg20kg范围内调整,粉煤灰用量可在10kg20kg的范围内调整,水胶比变化范围不得超过0.010.02的范围。 (3)水泥、粉煤灰的购买厂家发

13、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配合比试验调整。 (4)定期对砂的级配情况进行检查,除常规检查须符合要求外,细度模数变化不得超过0.2,超过时必须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试验。 (5)应定期对石子的超径情况进行检查,当超过20mm的石子比率超过5%时必须将超径部分筛出方可进行自密实混凝土的生产。 (6)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要改变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重新得到监理人的批准。 3.6.4自密实混凝土的生产 (1)拌制自密实混凝土材料,应严格遵守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不得擅自更改配料单。 (2)抖合自密实混凝土须采用双卧轴强制式搅拌机。 (3)承包人应采用固定拌合设备,设备生产率必须满足高峰浇筑强度要求,

14、所有的称量、指示、记录及控制设备都应有防尘措施,称量设备要确保精度。每一仓自密实混凝土施工前要认真校核称量设备的精度,或按监理人的要求执行。 (4)自密实混凝土生产前应对所使用有粗、细骨料进行含水量测定,根据骨料含水量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实际用水量。若自密实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天气(气温、湿度等)变化较大时或者取料部位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骨料含水进行重新测定从而调整实际用水量。 (5)在进行自密实混凝土生产之前须清洗搅拌机,并清除搅拌机内存水。 (6)水泥、粉煤灰、减水剂、水的称量误差不得超过1%,砂石的称量误差不得超过2%。 (7)生产自密实混凝土的用水量除应在施工配合比的基础上扣除骨料含水,必须根据拌合情况及进调整用水量。 (8)自密实混凝土的搅拌顺序为:将称量好的骨料和胶凝材料分别投入搅拌机干拌,在加水和外加剂后继续搅拌60s以上(气温低于15时搅拌时间应不低于90s),目测自密实混凝土工作性能达到要求之后方可出机。 3.6.5自密实混凝土的运输 (1)应使用混凝土运输车运输自密实混凝土。 (2)运输车在接料前应将车内的残留其它品种的混凝土清洗干净,并将车内积水排尽。 (3)运输过程中严禁向车内的混凝土加水。 (4)卸料前搅拌运输车应高速旋转1min以上方可卸料。 (5)在混凝土卸料前,如需对混凝土扩展度进行调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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