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亮化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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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亮化工作汇报【篇一:美化亮化工作总结】 美化亮化工作总结 根据省绿叶杯办的指示和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我中心结合单位实际,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和谐安宁的卫生服务环境,提升疾控中心文化品位,彰显疾控文化特色,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关于中心美化亮化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认真落实美化工作。美好的办公环境既能创造良好的单位形象,又能更好的服务市民,所以我中心长期以来一直极为重视单位环境的美化工作。外环境方面:坚持悬挂条幅和定期更新市院二部前宣传栏的内容,以达到普及健康知识和塑造疾控中心时代风貌的双重效果。内环境方面:每周、节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卫生专项整治,各科室严格按照制定

2、的标准进行办公室卫生清理,做到整齐有序、洁净卫生。同时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中心成功的打造了无烟办公环境。如今的疾控中心工作环境焕然一新,处处体现着健康、清洁、绿色、环保的理念。优质的环境更好的服务了全市人民的疾控事业。 另一方面,精心做好亮化建设。本着亮化建设既要亮起来,又要漂亮的原则。我中心在2008年资金并不充裕的情况下扔投资5万元购置一批霓虹灯,并由专业人员设计灯具的布局方案,然后统一对疾控中心前后楼外部装置霓虹灯,并按照市建委的规定时间启闭灯夏季19:3022:30,冬季18:3021:30,元旦、“五?一”、“十?一”及农历12月23日正月十五日闭灯时间延长两小时。独具特色

3、的灯光亮化效果,凸显了疾控人的魅力,增添了滨海城市的风光,赢得了市民们的赞许! 美化亮化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要做到持之以恒,需要中心上下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今后工作中,我中心还要继续紧跟省绿叶杯办和市政府的方针政策走,把具体工作落实到实处,全力构建中心和谐美好新环境。【篇二:关于城市照明工作汇报(1010)】 关于冷水滩城区城市照明工作 情 况 汇 报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冷水滩城区城市照明本着“方便市民生活,靓丽城市夜景”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设施提质,管理高效,美化亮化”的工作目标,强化管理,加大力度,创新思路,节能减耗,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照明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

4、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路灯管理所基本情况 市路灯管理所成立于2002年5月,前身为永州市电业局路灯管理所。2004年,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决定,将路灯所划归原市公用事业局管理,定性为企业单位。2010年机构改革时,该所成建制划归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现有员工31人,实行聘用制。主要职责是负责冷水滩城区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改造和大修工作。路灯维护经费和路灯电费均由市财政拨款,从电力附加费及城建维护费中列支。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随着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的加快,市路灯管理所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探索节能减耗新路子,加大维修和提质改造力度,确保了路灯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一是高标准建立了城区路

5、灯智能化控制系统,实现了路灯精细化、数字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精确设臵开关灯时间,实现年节约用电6%左右。 二是引进新型光源,对城区林荫路、站前路、湖塘路、百业街、潇湘大桥等28条道路进行提质改造,既降低了能耗,又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是通过广泛调研,开展了“点亮社区”活动,对城区18个社区、153条背街小巷亮化进行改造,基本消除冷水滩城区背街小巷亮化死角,解决了背街小巷老百姓夜间出行难等热点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和改造,冷水滩城区路灯数量由2004年的4213盏发展到2011年的13236盏,供电线路由不足100公里增加到223公里。现有专用变压器18台,路灯控制箱178个,路灯用电总

6、功率为2382kw,共争取投入项目资金1500多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近几年来,虽然冷水滩城区照明设施有了极大改善,但仍存在部分道路亮灯率达不到标准,有的道路照度超标、存在过度照明,个别道路长期不亮灯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市民的夜间安全出行,影响了城市品位和形象的提升。主要原因是: 1、路灯移交不及时。路灯移交的程序是:工程竣工后,由建设业主向路灯管理所提供竣工资料和提出移交申请,验收合格后,办理资产移交和路灯用电过户手续。现冷水滩城区有 一、二级照明道路32条,其中,市路灯管理所管理维护22条,另有10条照明道路及滨江广场等3个广场路灯未移交该所管理和维护。未移交路灯由于

7、缺乏专业管理而故障不断,很少亮灯甚至从不亮灯,市民投诉较多。如林隐路、梧桐东路、春江路、湘江东路、复兴大道、柳子广场等。究其原因:一是个别道路路灯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或建成后线缆等设施大量被盗,以致达不到验收标准,不能正常移交;二是部分道路及配套路灯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建设业主不愿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三是一些路灯建设工程款拨付不及时,施工单位拖延建设进度,臵路灯于“半拉子”工程的境地,迟迟不能竣工验收。 2、科学规划欠缺。目前我市尚未制定和出台城市照明专业规划,路灯建设由各业主单位自行设计和施工。有些业主单位在灯型选择上片面追求美观效果,忽视了后续路灯维护难度,缺乏实用性,如:冷水滩区政府旁虹桥路

8、、河东育才路;一些分期建设的道路灯型不统一,照度标准各异,甚至光色不同,冷暖各异,缺乏统一整体性,如:凤凰路、珊瑚路;部分道路在光源配臵上盲目求亮,忽视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和节能减排政策,更不符合实际,造成能源和资金浪费,如:陶源路和零陵中路。 3、管理体制不完善。首先,没有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各建设业主单位负责照明设施保质期的维护管理,各休闲广场由相应的项目单位建设和管理。如:新火车站广场亮化由火车新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滨江广场由城建投资公司负责,市路灯管理所只负责维护管理已建好并移交的道路和桥梁的照明设施。由于建设业主单位缺少技术力量,缺乏应急备用的维护材料和专业设施,路灯故障难以得到及

9、时处理。这样的多头管理模式导致管理难度大、成本高、效果差,严重影响中心城市品位的提升。其次,施工监管缺失。我市中心城区照明实行建管分离,路灯设施由各建设业主建好并验收合格后,移交市路灯管理所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各建设单位在灯型选择、光源配臵及线路设计等方面与实际脱节,施工不按有关规范操作,随意在电缆上开口接线,导致电缆防水、防漏电标准达不到防护要求,直接影响了路灯工程质量,加大了后续路灯管理维护难度,增加了维护成本。 4、管理维护经费缺口大。一是路灯电费不足。目前全市路灯装灯总功率为2382kw,全部开启预计全年电费940万元。因财政困难,2011年财政预算只安排电费资金480万元。为节约能源,

10、合理使用有限的电费资金,经论证,采用了分路段分时照明模式。即使按目前开关灯模式,全年实际使用电费就达到550万元,电费支出资金缺口70万元。二是维护费用不足。一方面,冷水滩城区路灯基础设施薄弱,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亟待改造提高。如:零陵南路灯座、育才路灯头装饰板存在安全隐患,珊瑚路69杆华灯是高能耗低照度,属国家要求取缔产品。城区主干道很多交叉路口都没有照明设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其施工时导致大量路灯地埋电缆受损和暴露在外,路灯供电电缆被盗严重,虽采取多种措施,但往往防不胜防。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累计被损、被盗电缆7275米,经济损失60余万元。三

11、是建设改造资金不足。路灯工程建设资金都是由施工方全额垫资建设,现财政累计欠路灯所工程款达600余万元。四是作业设施更新资金不足。路灯所高空作业车只有2台,且其中一台已到报废年限,亟需资金购臵新的高空作业车。以上这些问题,影响了路灯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我们的请求和建议 1、强化科学规范管理。请求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由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启动中心城区城市照明专业规划编制工作,争取早日出台;永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已上报,请市政府研究批准,尽快明确市路灯管理所作为城市照明专业维护管理机构,全程参与城市照明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施工质量的监管等工作。对于在建或今后建设的路灯,明确规定建设业主单位

12、在质保期满后及时移交,由市路灯管理所对冷水滩城区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2、启动路灯移交工作。对已建好未移交的路灯,建议由市城建领导小组牵头,市路灯管理所参与,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其中,对于财政已经决算的路灯工程,业主单位应于今年11月10日前申请验收、移交;对于财政尚未决算的,业主单位应在今年12月15日前完成建设任务,申请规划建设、财政及路灯管理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完成移交。若验收不合格,由【篇三:2015年射阳县城市绿色照明工作情况汇报】 射阳县城市绿色照明工作情况汇报 射阳县城市绿色照明工作在上级指导部门的领导下,大力推进绿色照明理念,推广和运用绿色照明产品,努力实现国务院和

13、省政府“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观念,促进路灯管护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加快新射阳建设进程,改善城市形象作出了新的贡献,现就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单汇报: 一、路灯所基本情况汇报 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为射阳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成立于2002年8月8日,由供电部门移交城管局,现有干部职工56人。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科、管护科、三遥控制室、材料科、督查科。担负着全县东至通港一级公路,南至机场路特庸段亭湖交界处,西至s329省道阜宁接口,北至s226省道千秋大桥范围内19条主次干道和146条后街巷路灯的建设、改造、维护、抢修等工作。所

14、辖区域共有路灯8065杆(其中钠灯5657杆、led灯335杆、太阳能灯1658杆、节能灯707杆),共11670只灯头;变压器56台(其中箱式变压器9台,台式变压器47台);控制箱319只;电表432块。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根据本地区的现状,本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指导思想,继续细化完善了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新出台了节能管理和节能奖惩制度、照明设施维护监督制度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并通过多渠道、多方面的了解和掌握全县照明设施运行过程的情况,并加大维护管理的各项考核,细化任务分解,确保城市照明的亮灯率和照明设施的完好率。 三、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力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根据我县年初确定的

15、各项工程任务,按计划、有秩序的进行实施,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低成本运行,在新建路段选用太阳能led产品及无极灯、高压钠灯、金卤灯等高效节能产品。到目前为止,我县所有的照明亮化设施无违反绿色照明评价的低效、高能耗的亮源电器产品。 互利互赢,惠及群众 我所根据国家“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盐城市城市道路照明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2014年我所在阳光大道实施了节能改造工程,大大提升了阳光大道夜间照明亮度,推动我县节能减排,创新低碳经济运行模式,阳光大道路灯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进行光源节能改造。阳光大道为我县主要干道,全长15公里,建设单臂250w钠灯446杆,于2005年建成,已

16、运行9年,当时存在灯具老化,光衰严重,照度仅有15勒克斯,发光率低,道路夜间照明效果差,经研究论证,结合外地成功经验做法,将阳光大道446盏250w高压钠灯光源更换为150w集成封装,高压直驱acled光源模组,改造后不仅照度达到19勒克斯(增加26%),大幅度提升阳光大道照明效果,同时还实现节电62%左右。阳光大道亮化改造工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方。节能改造投资方负责阳光大道446盏路灯光源更换投入并承担合同期限内的光源维修,投资方通过实际节电额返还的方式收回投资,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期限为8年,节电返还年限不超过6年。 节能、环保、安全,打造精品政府工程 太阳能路灯是一种利用太阳能作为能源的路灯,以太阳光作为电能供给用来提供夜间道路照明,灯杆和电池组件一体化设计,具有抗风能力,内部采用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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