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模拟试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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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私法模拟试题(3)一、填空题:10分,每题02分1、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包括冲突法调整和( )调整。2、 在我国,一般认为国际私法由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统一实体规范、( )组成。3、 ( )国家国际私法中的属人法指的是当事人的住所地法。4、 最早提出公共秩序这一概念的是意大利法学家( )5、 我国的仲裁委员会为( ),独立于行政机关,各仲裁委员会之间无隶属关系。二、单选题:10分,每题02分6、 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 )的规定。A: 识别 B: 反致 C: 法律规避 D: 公共秩序保留 7、 我国法律

2、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 )。A: 合同缔结地法 B: 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 合同履行地法 D: 合同自体法 8、 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 )。A: 投资国的法律 B: 文明国家的法律 C: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国家的法律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 日本女子田中幸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在中国旅游期间,不慎失足从华山跌下,挂在山坡一棵松树边。陕西某武术队青年男子赵振军舍生忘死,将其救下并送至医院。在住院期间,赵多次探望田中幸子,二人产生感情并在西安结婚。其行为适

3、用( )。A: 中国法律 B: 日本法律 C: 美国法律 D: 菲律宾法律 10、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法律。A: 婚姻缔结地 B: 中国 C: 当事人国籍国 D: 婚礼举行地 三、多选题:15分,每题03分11、 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现在,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 )。A : 外国自然人 B : 外国法人 C : 外国船舶 D : 外国物品 12、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适用的法律有( )。A : 许可人住所地法 B : 被许可人住所地法 C : 许可人国籍国法 D :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13、 根据国际私法

4、的理论,下列哪些选项可以被认为是行为地法?( )A : 婚姻举行地法 B : 侵权行为地法 C :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 : 法院地法 14、 下列选项中哪些法律规定属于冲突规范?( )A :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B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 C : 抚养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D : 中国已婚的公民,夫妻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5、 中国人甲(男)于 中国人乙(女)于1974年结婚。1980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1990年

5、甲在法国提起离婚诉讼。1991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 )A : 法国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 B : 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C : 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D : 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 四、判断题:05分,每题01分16、 德国、日本、法国三国都不接受反致。( )17、 我国接受反致,但不接受转致。( )18、 我国对适用外国法错误允许上诉。( )19、 大陆法系国家在判定合同关系中的最密切联系因素时,采用的方法是“合同要素分析法

6、”。( )20、 2000年3月,中国某旅行社在中国组团到泰国旅游。旅行团到达泰国的当日,旅行团的游客因食用变质的食物,全部食物中毒。在泰国医院治疗7天后,游客们回国。游客们回国后,在北京市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在本案中,法院只能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即泰国法作为准据法。( )五、论述题:14分,每题07分21、试论反致产生的原因。参考答案:反致产生的原因主要有:1客观原因。法院地国家的冲突规范与与案件有关国家的冲突规范规定的不一致,是反致产生的客观原因。一个涉外民事案件,必定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有联系,如果与案件有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规定相同,则不会产生反致。只有在法院地国家的冲突规

7、范与与案件有关国家的冲突规范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在连接点上规定的不一致或连接点规定的相一致,但连接点所指的事实不一致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反致。所以,对同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地国家的冲突规范与与案件有关国家的冲突规范存在冲突是反致产生的法律条件。(5分)2主观原因。法院地国家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把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理解为既包括该国的冲突法,又包括该国的实体法,并且只适用该国的冲突法,这是反致产生的主观原因。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如果法院不考虑准据法国家的冲突规范,直接适用准据法国家的实体法,反致不可能产生。只有把本国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理解为外

8、国的全部法律制度,才能为反致的产生提供主观条件。(5分)3存在致送关系。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法院地国家法律与与案件有关国家法律之间存在致送关系,这也是反致产生的一个条件。这种致送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之间存在消极冲突,根据各自国家的冲突规范都不适用本国的实体法对涉外民事关系进行调整,寻求适用外国的实体法。另一方面是致送国家与被致送国家法律之间有致送关系,就是说被致送国家能够接受致送国家的这种致送,如果致送国家与被致送国家之间不存在致送关系,也不会产生反致。(5分)22、试述国际私法的渊源。参考答案: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规范的表现形式。国际私法的渊源有两个特点:第

9、一个特点是两重性,即国际私法的渊源既有国际性,又有国内性;第二个特点是学说在审判实践中,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审判实践中占有重要地位,一些国家把权威学者的学说作为判案的依据。但是,虽然权威学者的学说对国家立法或司法审判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毕竟是个人观点,不是法律,不具有强制力,所以,学说不宜作为国际私法的渊源。(4分)国际私法的渊源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形式:一、国内立法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迄今为止仍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均可见于各国国内立法之中。以国内立法的方式规定冲突规范,始于1756年的巴伐利亚法典,之

10、后,又有1794年的普鲁士法典采用这一方式,但对国际私法立法产生重大影响的是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国内立法的方式主要包括:散见式、专章专编式和法典式。(4分)二、国内判例国内判例是一国法院审理某一案件作出的判决及该判决确定的法律原则对以后的司法审判具有拘束力。一国法院的判例是否可以作为本国国际私法的渊源,这在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上是有分歧的。英美法系国家是判例法国家,在这些国家,判例是法的渊源,而且国际私法规范大多是以判例的形式表现出来。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不承认其国内判例具有法律拘束力,不承认国内判例是国际私法的渊源。但是承认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是法的渊源。(3分)三、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国家之间

11、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国际条约是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19世纪以来,国际社会缔结了大量的国际私法方面的条约。(2分)四、国际惯例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经过反复实践逐步形成的具有确定的内容,为世人所共知的行为准则。构成国际惯例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经过长期的反复实践形成通例,并有确定的内容;第二个条件是国家允许在经济交往中适用国际惯例,当事人在经济交往中选择适用国际惯例。(2分)六、简答题:20分,每题05分23、简述国际私法的渊源。参考答案:一、国内立法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迄今为止仍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2分)二、国内判例国内判例是一国法院审理某一

12、案件作出的判决及该判决确定的法律原则对以后的司法审判具有拘束力。(1分)我国不承认我国国内判例具有法律拘束力,不承认我国国内判例是国际私法的渊源。但是,我国承认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是法的渊源,(1分) 三、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国家之间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国际条约是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2分)四、国际惯例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经过反复实践逐步形成的具有确定的内容,为世人所共知的行为准则。(2分)24、简述本地法说。参考答案:本地法说是美国法学家库克创立的。(2分)本地法说的主要观点是:(1)法院只适用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律。(2)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适用外国法,但此时只能将外

13、国法规范并入本国的法律规范,作为本国法律规范予以适用。(3)法院执行的是本国法创设的权利,而不是外国法创设的权利。(4分)本地法说成功地批判了传统国际私法理论,特别是既得权说,为美国法学理论的发展开辟了道路。(2分)25、简述最惠国待遇的特点。参考答案:1)最惠国待遇的依据常常是一项双边或多边条约的规定。而且目前最惠国待遇正从双边向多边不断发展。(3分)2)受惠国取得施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无需向施惠国履行任何申请手续。即最惠国待遇条款具有自动适用性,只要条约中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受惠国即可享受任何第三国享受的施惠国给予的优惠。(3分)3)在最惠国条款中,一般都对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作

14、出规定。即目前一般实行的是有限制的最惠国待遇。(2分)26、简述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例外。参考答案:1)关于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2分)2)关于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2分)3)与人身关系密切的动产问题。(1分)4)外国法人财产清算的法律适用问题。(1分)5)无主土地上的物的问题。(1分)6)外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问题。(1分)七、案例分析题:10分,每题10分27、1997年8月英国甲公司(卖方)与中国乙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脑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1997年12月纽约港交货。1997年9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

15、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纽约的花旗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1997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票据后,即到该英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纽约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船及货物全部沉人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 请问: (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2)开证行能否由于这批货物全部灭失而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依据是什么?参考答案: (1)风险自货物交到装运港的船上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开证行无权拒付。根据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信用证交易独立于买卖合同,银行只负责审单,只要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银行应必须承担其付款义务。八、名词解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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