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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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定点医疗机构对持社保卡结算费用的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提供材料要求普通门(急)诊1、处方底方1、 使用“费别”为“医保”的处方,为参保人员开具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规定药品;2、 处方应有定点医疗机构名称;3、 逐项填写各项内容,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机打处方必须有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4、 诊断及病情摘要与用药相符;5、 提供药品收费清单或在处方上逐药划价;6、 开取“毒麻药品”使用“毒麻处方”;7、 急诊应使用急诊处方。2、收费票据1、 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的“北京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 或“中央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或“北

2、京增值税普通发票”,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2、 机打票据手写无效。3、检查、治疗费用明细1、 定点医疗机构应附所有费用明细;2、 费用明细可机打或手写,亦可为科室收费清单;3、 机打明细不需加盖收费章,手写明细及科室收费清单应有填写人签字,并加盖收费章。4、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见表6-1)由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普通住院1、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见表6-4)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2、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类费用结算单(见表6-5)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章。3、收费票据 1、 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的 “北京市医疗住院收费票据” 或“中央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

3、住院收费票据”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或“北京市增值税发票”;2、 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 3、 机打票据手写无效。4、出院诊断证明写明本次住院期间的所有诊断。5、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由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6、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定额管理结算明细表(见表6-6)特殊病定额付费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留观1、收费票据1、 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有“急诊留观”字样的收费票据;2、 其他要求同普通门(急)诊。2、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类费用结算单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章。3、急诊留观证明说明患者留观原因,并标明留观起止日期。4、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4、由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门诊特殊病1、处方底方要求同普通门(急)诊。2、收费票据1、 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有“门诊特殊病”字样的收费票据;2、 其他要求同普通门(急)诊。3、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类费用结算单1、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章;2、表单中“费用发生时段”必须采集。4、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定额管理费用结算明细表特殊病定额付费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1、处方底方要求同普通门(急)诊。2、收费票据1、 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有“家庭病床”字样的收费票据;2、 其他要求同普通门(急)诊。3、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类费用结算单1、加盖“家床”章;2、表单中“费用发生时段”必须采集。4、诊断

5、证明1、要求写明疾病诊断及建床起止时间;2、必须加盖“家床”章。5、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由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附件2定点医疗机构对全额垫付费用的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提供材料要求普通门(急)诊1、处方底方同实时结算普通门(急)诊要求。2、收费票据3、检查、治疗费用明细4、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5、急诊诊断证明诊断与就医时病情一致。普通住院1、住院费用结算单1、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打印;2、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2、收费票据1、使用计算机打印收费票据,同实时结算要求;2、全额住院费用,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3、出院诊断证明写明本次住院期间的所有诊断。4、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由

6、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5、外院检查治疗证明(见表6-2)患者住院期间到外院检查治疗时需提供,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章。急诊留观1、处方底方同普通门(急)诊要求。2、收费票据3、检查、治疗费用明细4、急诊留观证明说明患者留观原因,并标明留观起止日期。5、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同普通门(急)诊要求。门诊特殊病1、处方底方门诊特殊病范围内外项目、药品,应分别出具处方、收费票据,其他要求同普通门(急)诊。2、收费票据3、检查、治疗费用明细家庭病床1、处方底方加盖“家床”章,其他要求同普通门(急)诊。2、收费票据3、检查、治疗费用明细4、诊断证明1、要求写明疾病诊断及建床起止时间;2、必须加

7、盖“家床”章。5、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由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备注:以上住院类费用均需提供“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见表6-3)”,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章。附件3定点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费用时提供的材料提供材料要求普通门(急)诊1、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见表6-7)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2、结算数据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网络上传或报盘形式向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普通住院1、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2、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类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见表6-8)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3、北京市城

8、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定额管理结算明细表特殊病定额付费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4、结算数据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网络上传或报盘形式向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5、外院检查、治疗相关资料1、收费票据复印件;2、检查、治疗费用明细复印件。6、出院诊断证明写明本次住院期间的所有诊断。7、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由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留观1、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类费用清单1、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2、不允许出现手写项目,不允许涂改。2、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类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3、结算数据同普通门(急)诊。4、急诊留观证明说明患者留观原因,并标明留观起止日期。5

9、、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由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提供。门诊特殊病1、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类费用清单1、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2、不允许出现手写项目,不允许涂改。2、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类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3、结算数据同普通门(急)诊。4、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定额管理结算明细表特殊病定额付费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1、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类费用清单1、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2、不允许出现手写项目,不允许涂改。2、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类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3、结算数据同普通门(急)诊。4、诊断证明1、要求

10、写明疾病诊断及建床起止时间;2、必须加盖“家床”章。5、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由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提供。附件4社保所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费用时提供的材料普通门(急)诊1、社保卡;2、处方底方(急诊需提供急诊处方底方);3、收费票据;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5、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6、急诊诊断证明;7、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见表6-9),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见表6-10);8、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见表6-11);9、报盘文件。普通住院1、社保卡;2、收费票据;3、出院诊断证明;4、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11、5、外院检查治疗证明;6、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7、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8、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9、报盘文件。急诊留观1、社保卡;2、处方底方;3、收费票据;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5、急诊留观证明;6、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7、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8、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9、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10、报盘文件。门诊特殊病1、社保卡;2、处方底方;3、收费票据;4、

12、检查、治疗费用明细;5、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6、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7、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8、报盘文件。家庭病床1、社保卡;2、处方底方;3、收费票据;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5、诊断证明;6、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7、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8、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9、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10、报盘文件。异地费用1、社保卡;2、住院费用结算单;3、收费票据;4、外

13、埠定点医疗机构的出院诊断证明;5、转诊转院单;6、外院检查治疗证明;7、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8、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9、报盘文件。附件5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医疗费用后需提供的材料提供材料要 求向社保所1、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见表6-12)加盖区医保经办机构章。2、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见表6-13)向定点医疗机构1、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医疗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见表6-14)2、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医疗费用拒付(追回、补支)明细表(见表6-15)定点医疗机

14、构可从院端直接下载,经办机构不再打印此表,其中拒付项目及原因应详细描述。1、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类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含门诊特殊病、急诊留观、家庭病床)(见表6-16)2、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类费用拒付明细表(含门诊特殊病、急诊留观、家庭病床)(见表6-17)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1、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医疗费用支付通知单(见表6-18)2、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类支付医疗费用通知单(见表6-19)区医保经办机构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医保经办机构章。1、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支付医疗费用通知单(见表6-20),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追回通知单(见表6-21)备注:附件1、2、3、4、5中各项材料,都应符合卫生、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附件6表单6-1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别 公民身份号码 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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