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分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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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证(不考虑保兑行为)一、汇票汇票的概念很明确,但种类很繁多,不易辨别。现在旨在说明一点,信用证结算项下的汇票(包括远期和即期汇票)与我国通常意义上的汇票不一样:例如,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属于我国票据法中的商业汇票的一种,它的出票人一般是债务人,由债权人出票的情况在我国很罕见(由于未调查过,所以只能说很罕见,也许根本就未出现过),因为我国票据法规定了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是债务人,收款人为债权人(即交易合同中的卖方),付款人是承兑行。但是,在国际贸易中,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信用证所对应的汇票的出票人是债权人(也即出口商),结合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样本,我们可以得出,信用证项下的汇票的出票人是出

2、口商(也即受益人或债权人),付款人是开证行或由开证行指定的指定银行,收款人为出口商当地的某个银行(一般为出口商的开户行或其他银行)。所以,在讨论信用证之前,有必要明确上述情况,即信用证中的汇票,不论远期的还是即期的,都与我国通常意义上的汇票大不一样,要区别对待。二、信用证的种类(均不考虑保兑行为)信用证按照付款方式来分,有以下几种:1. 即期付款信用证. 要求汇票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很少见,但有介绍的必要)A. 依据信用证规定,由开证行为即期付款的信用证中(即信用证中明示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sight payment),则受益人必须开立以开证行为付款人(

3、即受票人)的即期汇票。待受益人开好这样的即期汇票后,连通商业单据一起交至指定银行(至于课本中P282中的“直接付款信用证”,本文就将其忽略了,因为这种信用证很少见,多数信用证都是P284(三)中的“指定付款行的即期付款信用证”),指定银行审单无误后向偿付行(一般是开证行,有时候是开证行指定的偿付行,如保兑行或其他代理行等等,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以下论述时均将“偿付行”替换为“开证行”)发索偿电讯或电报(P284-285),开证行收到索偿电报或电讯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指定银行付款,然后指定银行再将款项支付给受益人。(至于在这种情况下,指定银行是否将单据(包括汇票和商业单据)寄至开证行,答案是肯定的,

4、因为进口商还需要提货呢,没有单据怎么提货呢,所以,单据肯定是要寄到开证行这边的,至于寄单和发送电报/讯这两个行为是同时发生还是有先后,这个就不一定了,依据实际情况判定就行,但是有一点必须明确,开征行是在收到索偿电报或电讯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给指定银行,而绝不是在收到单据后3个工作日内,所以,可以看出,审核单据的重任就落在了指定银行身上,它必须认真负责,且开证行要对指定银行足够信任。)B. 依据信用证规定,由指定银行为即期付款的信用证中(即信用证中明示available with bank by sight payment),则受益人必须开立以指定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否则,如果受益人开立的

5、即期汇票中的付款人为开证行,而信用证规定由指定银行即期付款(即available with bank by sight payment),那么这种信用证就不符合即期付款信用证的概念了,而是类似于即期议付信用证的概念。待受益人开好即期汇票后,其后面的内容与A相同。. 不要求汇票的即期付款信用证(最常见)这种即期付款信用证最为常见。在这种信用证下,受益人不需开立即期汇票,直接将商业单据交至指定银行,指定银行审单无误后,即发送电报/讯至开证行索偿(同时应该寄送单据),待指定银行收到开证行的索偿款项后立即支付给受益人。2. 延期付款信用证这种信用证不要求汇票。受益人将商业单据交至指定银行,指定银行审核

6、单据无误后,以下的处理分两种情况:. 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授权指定银行在其审单无误后即可自行向受益人签发延期付款承诺书,同时赋予指定银行贴现融资的权力。具体来说,指定银行审单无误后,向受益人做出延期付款承诺书,同时将单据寄送至开证行以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向其发送延期付款承诺书,这就保障了指定银行的应收款,到期后,开证行将款项支付给指定银行,指定银行再将款项支付给受益人。. 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未进行相关授权,则指定银行只能将单据寄送至开证行,待开证行认可后将延期付款承诺书发送至指定银行,指定银行再将此承诺书出示给受益人即可。在这种情况下,指定银行只有在收到开证行的延期付款承诺书后才能向受益人办理相关

7、融资业务,否则,指定银行是要承担相应风险的。注:延期付款信用证的延期起算日一般为装运日或交单日(即承运人(如船商)向托运人出具或交付提单的日期)。3. 承兑信用证(必须要求远期汇票,且它属于远期信用证的一种)首先明确,在承兑信用证下,信用证中若规定 bank为承兑人(且drawn on后面写的也是此银行),则这个银行同时为汇票的付款人。如果不是这样,就出现了下面的第种情况,至于这种情况是否存在,仍待解决。但不论怎样,承兑信用证中远期汇票的承兑人只可能是开证行或指定银行,不会是与信用证无关的第三方银行。而受益人在选择贴现银行时,倒有可能选择一个与信用证毫无关系的第三方银行作为贴现行(因为受益人一

8、般都有若干个一般账户开户行)。. 依据承兑信用证规定,由开证行为承兑人(即信用证中明示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g by Acceptance )时,受益人应开立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即远期汇票样式中的付款人或受票人处应填写开证行名称)。如下图:且在信用证中,“drawn on 后面也应填写开证行名称”。总的流程是这样的:受益人将汇票和商业单据交至指定银行,远期汇票的付款人为开证行。指定银行审单无误后,向开证行寄送单据,开证行收到单据审核无误后,即向指定银行发出承兑通知电报,且开证行将保留汇票直至到期日(如果出口方指定银行要求将承兑好的汇票退还,则开证行应照办)

9、。在此时,受益人可以要求承兑人(即开证行)对其远期汇票进行贴现,但由于受益人和开证行往往处于异地(国际贸易中甚至处于异国),让开证行贴现是不可能的,那么,受益人可以要求其他银行对远期汇票进行贴现,选别的银行不要紧,如果选择的是指定银行,问题就出来了(我个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不能向指定银行申请贴现,只能向开证行或其他第三方银行)。依据P308第(6)条的讲述,此远期汇票的付款人为开证行,如果指定银行对这种汇票予以买入,是否还符合贴现这一概念,是不是应该称为议付呢?再来看P292第三段,“凭电贴现”已相当普遍,那么,香港中国银行“凭电贴现”了一笔某某银行承兑的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如果此汇票上

10、注明的付款人就是此某某银行,那么,香港中国银行的这种行为是否称为贴现呢?经过思考,只能有这样几个解释,第1, 香港中国银行与信用证无关,受益人向香港中国银行申请贴现,而香港中国银行并不是那个某某银行开立信用证项下的指定银行,也就是说,受益人既未向开证行申请贴现,也未向信用证中的指定银行(如果有的话)申请贴现,而是向第三方银行(这个银行与信用证无关系,但可能是受益人某个一般账户的开户行)申请了贴现,那么这个第三方银行(即香港中国银行)的票据买入行为就可以称之为贴现。(受益人可以向开证行、指定银行、其他第三方银行申请贴现,但要注意其行为是否可以称之为贴现)第2, 香港中国银行与信用证相关,但受益人

11、开立的远期汇票所注明的付款人正是香港中国银行,而承兑人是某某银行,这种情况下,也可以称之为贴现。但是,这可能不符合票据法规定,因为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付款人和承兑人应是一致的,是否会有不一致的情况呢?仍待解决。综上所述,受益人如果开立的是以开证行为付款人并且由开征行承兑的远期汇票,那么受益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银行进行贴现融资,第一是开证行,第二就是除信用证指定银行的第三方银行。. 依据承兑信用证规定,由信用证中的指定银行为承兑人(即信用证中明示available with bang by Acceptance ),受益人应开立以指定银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且“drawn on后面应填写指定银行名称”

12、。流程如下:受益人将汇票及商业单据交至指定银行,其中汇票的付款人为指定银行,指定银行审单无误后承兑此远期汇票,同时将单据寄送至开证行以索偿款项(P289,红线句,即承兑行不是开证行,那么承兑行必须要将单据寄至开证行以索偿款项。这句话是否和P308的第(5)条矛盾呢?其实不然,像这种指定银行贴现了自己所承兑的汇票,指定银行就是承兑行,承兑行应寄单索汇,但寄送的单据可以只是商业单据,而汇票可以留在指定银行,这也许就不矛盾了。)。此时,受益人可以向指定银行或票据市场中任何银行申请贴现融资,指定银行买入自己承兑的远期汇票,将净款支付给受益人,这种行为对指定银行来说就称之为标准的贴现。当然,受益人也可以

13、向其他银行申请贴现。(是否可以向开证行申请贴现呢?我觉得应该可以,但一般不会有这种情况,否则不如直接开立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了). 这种情况就是信用证规定承兑人为开证行,但受益人开立的汇票的付款人却是指定银行,或者信用证规定的承兑人是指定银行,而受益人开立的汇票的付款人是开证行,这两种情况是否存在,仍待解决。总之,对于承兑信用证而言,承兑人只能是开证行或信用证中指定的某一银行(指定银行),而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时,其汇票中注明的付款人也只能是承兑人(我个人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信用证中的drawn on后面所填写的应该是承兑行的名称,而drawn on的意思就是指汇票付款人的意思,所以汇票中付

14、款人处也应填写承兑人名称)。当承兑人和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时,受益人申请向开证行和其他任何第三方银行申请贴现融资(实务中有两种做法,1:由于此远期汇票的承兑行是开证行,受益人为取得融资,往往会要求开证行退回已承兑的远期汇票,开证行会照办,待受益人收到汇票后,拿到票据市场上贴现或做福费廷,贴现银行是除该信用证指定银行之外的任何一家银行;2:开证行承兑汇票后,会向指定银行发送一个承兑通知电报,受益人如果不要求开证行退回汇票,便可以凭此电报向除指定银行之外的任何一家银行申请贴现融资。),唯独不能向指定银行申请贴现融资。当承兑人和汇票付款人为指定银行时,受益人可以向任何银行申请贴现融资。4. 议付信用证

15、(就目前情况,开征行不能自行议付,只能授权其他行议付)(1) 限制议付信用证(此信用证规定在某国家具体指定银行才能办理议付). 即期议付信用证A. 即期议付信用证(要求汇票)具体流程:信用证规定议付行为某某指定银行(即available with bank by negotiation),受益人将即期汇票和商业单据交至指定银行,其中即期汇票的付款人为开证行(注意:在议付信用证中,drawn on 后面填写的是issuing bank,也就是说汇票付款人是开证行,而前面的available with 后面填写的是某某指定议付行,可见二者并不一致,也就是说在议付信用证中,议付行是某个除开证行之外的

16、信用证指定银行,而汇票付款人是开证行;而在承兑信用证中,我个人认为,available with后面和drawn on后面填写的银行是一致的,要么都是开证行,要么都是某个指定银行,也就是说在承兑信用证中,承兑行和汇票付款行是一致的。),指定银行(即议付行)审单无误后,垫付资金,扣去垫款资金,将净款支付给受益人。同时,指定银行(议付行)将汇票和商业单据寄至开证行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审核无误后,立即偿付议付行。B. 即期议付信用证(不要求汇票)在不要求汇票的情况下,议付行只能收到信用证法律的保护,丧失了票据法的保护(见P301)。在这种信用证下,受益人将商业单据交至信用证指定银行(议付行),指定银行审单无误后向受益人支付净款。同时,指定银行将商业单据寄至开证行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并审核无误后,立即偿付议付行。. 远期议付信用证远期议付信用证必须要求汇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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