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七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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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编 劳动标准,第七章 工资,第七章 工资,第一节 工资概述 第二节 工资构成和工资形式 第三节 工资保障,第一节 工资概述,一、工资的概念 二、工资分配制度的原则 三、工资制度中三方的权利 四、工资方面的法律规定,一、工资的概念,又称“实得工资”、“实得工资收入”、“工资性收入”、“原工资性收入”、“工资总额 ”,是指用人单 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 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 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在患病、工伤、产 假、婚丧假、年休假等特殊情况下,按计时工资标 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二、工资

2、分配制度的原则,(一)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 (二)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 步提高的原则; (三)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控制的 原则; (四)工资分配方式自主确定原则。,三、工资制度中三方的权利,(一)劳动者的工资权 工资取得权 、工资支配权 、工资保障 权 、工资分配参与权 (二)用人单位工资分配自主权 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的确定权 (三)国家的工资管理权,(三)国家的工资管理权,1、对全社会工资的一般管理:制定工资法 律、控制工资总量、确定最低工资、管 理工资基金、协调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等。 2、对企业工资的间接管理:指导和监督企 业遵守工资分配法律法规。 3、对国家机关(包括部分

3、事业单位和社会 团体)工资的直接管理,四、工资方面的法律规定,(一)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1994年) (二)最低工资规定 (劳动保障部,2004年1) (三)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上海市 政府1994年分布,1997年、2002年修改 ) (四)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上海市劳动 保障局,2003年),第二节 工资构成和工资形式,一、工资构成 二、工资形式,一、工资构成,(一)基本工资(标准工资) (二)辅助工资(非标准工资),(一)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得的报酬,它是构成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 如工资总额组成中的计

4、时工资、计件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基本工资具有常规性、结构性、等级性、固定性、主干性、基准性等特征。,(二)辅助工资(非标准工资),辅助工资,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例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等。,1、奖金,是指支付给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 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有非常规性、浮动性、 非普遍性的特征。 奖金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 奖;年终奖;其他奖金。,2、津贴,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 和生活费用而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特殊工种岗位津贴:高温津贴、野外地质勘探津贴、

5、矿山 井下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冷库低温津贴、夜班津贴 保健津贴: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 技术性津贴:特级教师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 年功津贴:工龄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 地区性津贴:林区津贴、高寒山区津贴、海岛津贴 其他津贴,3、补贴,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不受特殊 因素(如物价)影响而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 报酬。 补贴主要包括:副食品价格补贴、房贴、 民用燃料和照明电价补贴等。,二、工资形式,(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年薪,(一)计时工资,是按照单位时间工资率(即计时 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 个人的劳动报酬。,(二)计件工资,是在一定技术条件

6、下,根据劳动 者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或工作量,按 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三)年薪,1、年薪的概念 2、年薪的本质 3、年薪的特征,1、年薪的概念,是指以企业财务年度为时间单位所 计发的工资收入。在国外,它一般适用 于企业高级职员;在我国,目前仅适用 于企业经营者。 年薪的构成中,除了基本劳动报酬 外,还包括利润分享收入。,2、年薪的本质,年薪作为一种特殊的工资形式,其 本质在于它所对应的劳动不只是一般意 义的劳动力支出,而是一种经营活动。 这种劳动对企业经济效益有关键性作用, 其直接劳动成果只能由整个企业或经营 单位的经营状况反映出来。,3、年薪的特点,1、年薪应当以企业经济效益的基本时间

7、单位 即财务年度,作为计发报酬的时间单位。 2、年薪只宜适用于对实际行使经营权并对企 业经济效益负有职责的人员,即董事、经理等高级 职员。 3、年薪的构成中,除了包括作为一般意义劳 动力支出之补偿的基本劳动报酬外,还应当包括与 行使经营权和承担经营责任从而对企业经济效益起 关键性作用相对应的利润分享收入。,第三节 工资保障,一、最低工资保障 二、工资支付保障,一、最低工资保障,(一)最低工资标准的概念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三)最低工资的组成 (四)最低工资的效力,(一)最低工资标准的概念,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 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 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

8、法应 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 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 动。,(二)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1、月最低工资标准: 适用于全日制就业 劳动者 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 就业劳动者。,(三)最低工资的组成,1、国家的规定 2、上海市的规定,1、国家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 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 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 等特殊工作环境

9、、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2、上海市的规定,对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不包 括: (1)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 (2)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费 (3)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 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 住房补贴等。 两加、两保、三贴,2、上海市的规定,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 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 标准,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 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四)最低工资的效力,1、国际劳动法的规定 2、我国的相关规定 3、上海

10、的相关规定,1、国际劳动法的规定,国际劳动法中被排除在最低工资效力范围以外的情形 (1)国家公务员 (2)某些公共团体 (3)学徒工 (4)假期临时就业的学生 (5)残疾人,2、我国的相关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第二条 我国境内的企业、民办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最低工资标准。,3、上海的相关规定,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企业 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3、上海的相关规定,关于上海市企业最低工资规定 有关条文的解释沪劳综发(95)14号 规定,最低工资标准

11、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 企业及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但与企业 确立劳务关系、租赁关系、承包关系的劳 动者不适用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 定。,大中专毕业生与最低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 见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 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 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 工资标准的工资。,二、工资支付保障,(一)工资支付一般规则 (二)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 (三)不得无理克扣工资 (四)不得无故拖欠工资,(一)工资支付一般规则,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 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1、工资以货币形式支

12、付; 2、支付工资时,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 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名,并保存 两年以上备查; 3、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工资 的清单; 4、工资必须在约定的时间支付; 5、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1、货币支付规则 2、直接支付规则 3、全额支付规则 4、定期支付规则 5、优先支付规则 6、紧急支付规则,(二)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1、参加社会活动工资 2、年休假工资 3、探亲假、婚丧假工资 4、停工停产工资 5、脱产学习工资 6、错判人员工资 7、加班加点工资 8、哺乳假工资 9、病假工资 10、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1、参加社会活动工资,工资支付暂

13、行规定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 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 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 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 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 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 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 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 法参加的社会活动。,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 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 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 事的劳动。,2、探亲假、婚丧假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 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

14、婚假、丧假期 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 劳动者工资。,(1)国家规定,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九、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 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 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 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 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

15、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 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2)上海规定,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位)工资 标准支付 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 标准支付 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 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正常出勤的月工资”,“正常出勤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 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而得到的全部 工资性收入,也就是统计局规定的列入职工 工资总额的项目。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单位根据该办法 的规定,并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协商,明文 规定对单位所有职工所适用的一种计发假期 工资基数的办法。,3、年休假工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对职工应

16、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 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 休假工资报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 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 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 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 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4、停工停产工资,国家和上海的法律规定基本一致,略有不同: (1)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 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国家规定: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劳动 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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