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政策明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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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明白卡办理一孩生育登记手续过去的“准生证”现在已改为计划生育服务证。领取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在女方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持有效的计划生育服务证(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后几年间都外出的,需有流入地计生办定期查验的记录),有单位的先到男女双方单位、无单位的先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婚姻生育状况证明,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婚姻生育状况证明。然后由对象本人持上述证明及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镇人口计生办,经核实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由人口计生办办理一孩生育登记意见,加盖公章,并按有关规定签订生育合同。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的审批程序(1)1、申请再生育应具备的条件可安排再生育

2、一胎子女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要求:(1)申请人必须是夫妻,且夫妻一方或双方已生育过子女;(2)必须夫妻双方共同申请;(3)申请人申请再生育子女,必须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八种情形之一;(4)申请人再生育一胎子女,应当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怀孕。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的审批程序(2)2、申请再生育的审批程序一般应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对夫妻双方户籍分别在两地的再生育申请,应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人口计生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经男方户籍地的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意见。申请一般应是书面的;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应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

3、料(即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明、女方近期孕检证明;离婚后再婚的,应附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申请人申请再生育,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批。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审批而怀孕的,应当及时补办生育审批手续,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应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程序已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育龄夫妻,持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有单位的由单位开具的证明(无单位的不用)以及女方的免冠一寸近照一张等资料,先到男方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开具婚姻生育状况证明并在男方户籍所在镇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后,到女方户籍所在镇人口计划生育办公

4、室免费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五华县计划生育奖励金申领程序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的申请凡本人认为符合奖励政策规定情形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本县籍农业户口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1寸)近照4张,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广东省农村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表。经镇审核、县确认且按规定张榜公布后给予奖励。2、纯生二女或只生一孩结扎户奖励金申请凡符合“即扎即奖”条件的夫妇,结扎当月可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结扎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夫妇合照(大1寸)相片4张,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并

5、填写五华县农村纯生二女结扎户“节育奖”申请审批表。经镇审核、县确认且按规定公示后给予奖励。退伍安置服务细则根据退役士兵安置的工作职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服务细则。一、服务对象退伍义务兵、转业和复员士官、复员干部。二、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一)接待。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的退伍义务兵、转业和复员士官、复员干部、认真解答有关问题,做到处理及时,答复有依据,使来信、来访者满意。(二)审查。依据安置政策、法规,对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档案材料,按时完成定向安置审查工作。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一个月内,持退伍证、部队介绍信、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户口簿等到原入伍所在地的退伍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手续。(三

6、)安置。根据“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指导各县(市、区)贯彻落实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复员士官安置政策。符合城镇安置政策规定的退役士兵,以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6 个月内基本完成年度安置任务。积极协助各县(市、区)做好开发使用农村退伍义务兵两用人才服务工作。(四)督促。定期检查监督各级安置部门、安置接收单位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情况,依法制止违反安置法规的行为。三、监督约束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依法依规,为服务对象提供廉洁、高效的服务。老年人优待政策一、主要内容为全市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长寿保健金200元。二、政策依据梅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梅市府)【2003】63号)

7、。三、办理程序符合享受领取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的老人,由本人或亲属提出申请,当地村(居)委会证实,并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办民政部门登记,上报县级老龄审批。联系咨询电话:0753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政策一、免费技能培训2008年起,本市45周岁以下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含未转移和目前已在岗)可享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由省政府给予培训补贴。二、免费考核发证参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合格的,可免费发给职业资格证书。三、免费推荐一就业1、农村劳动者可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受免费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岗位援助。2、农村劳动者免费参加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8、(1)一、主要内容农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村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二、政策依据广东省政府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粤府令第52号)。三、办理程序1、保障对象申请保障金,由申请者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出具单位及家庭收入等有关证明材料。2、居(村)委会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0日内对申请者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送所在

9、地县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2)4、县民政部门应在10日内对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确定救济数额,将申请表一份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一份留存归档,一份发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为发放保障金的依据,并同时下发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领取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居(村)委会应及时将批准的保障对象名单、保障金额等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6、对经批准领取保障金的家庭,其领取日期应当自作出批准之日的当月计算,领取期限除城市“三无”人员为一年,其它人员为半年,领取期限届满后,应在届满前30日内重新申请,如不重新申请,取消其

10、保障资格,收回领取证。7、县民政部门第月将本级负担的保障资金足额下拨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8、保障金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每月按规定发放。保障对象持领取证、身份证和户口簿,每月按规定日期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保障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1)一、缴费时间每一年度的10月、11月,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时间,请持身份证、合医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镇(村)办理缴费参保手续。二、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2011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230元。其中,各级政府配套:每人200元,个人缴纳资金:每人全年30元。三、住院报销比例镇级住院=(住院费用总额100自费)75%;县

11、级住院=(住院费用总额300自费)65%县外市内住院=(住院费用总额600自费)50%市外省内住院=(住院费用总额600自费)50%个人年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2)四、门诊补偿比例(1)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按住院标准给予补助,起报线为1000元,补偿列入住院补偿封顶线10万元内,按不低于30%比例给予补偿。(2)普通门诊补偿:参合农户在定点村卫生站、乡镇卫生院就诊、体检的费用支出,按不低于30%比例补偿,参合农民门诊统筹补助金额不计入住院补偿年封顶线内。五、办理手续目前在我市市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均可办理住院即时补偿手续。办理即时补偿手续,请参

12、合群众务必带好身份证、合医证(卡)、户口簿。如在市外非即时补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后请带齐住院收费收据、明细清单、疾病诊断证明、合医证(卡)、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镇合医办办理补偿手续。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不超过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的,由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付。 (1)支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所对应的住院医疗费用,按 以下比例分别支付: 在职职工:一级医院由统筹基金支付90%;二级医院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三级医院由统筹基金支付80%。其余比例部分由个人帐户或个人承担。 退休人员:个人自付率为在职职工70%。 (2)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所对应的医疗费用,可

13、以通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商业医疗保险、职工互助医疗保险以及社会医疗救助等途径解决。宅基地怎样审批?农村村民建住宅可以申请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标准的,不得再申请使用宅基地,也不得在农村购买住宅。但由于房地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包括宅基地,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按

14、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农用地转用手续。农村村民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逐级通知申请用地者,并组织监督实施。住宅建成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进行验收,并办理土地登记,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个人申请建房用地程序一、建房户提出用地申请。二、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符合建房条件的,填写私人建房用地报批表,并经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盖章,报当地国土资源所勘查。三、市城镇规划区内的到建设局签署意见后盖章,属城镇规划区外的村庄、集镇的,到镇(办事处)村镇建设签署意见后盖章。四、由国土资源所将材料呈报当

15、地政府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盖章。五、由国土资源所将材料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土地利用管理股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派员现场勘查。六、土地利用管理股根据国土资源所报送的材料进行整理,10个工作日内提交市国土资源局会审小组会审。七、经会审通过的,5个工作日内呈报县(市)政府审批。八、经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建房户,缴交关税费,办理用地手续,领取建设胜地批准书。九、按有关规定到办文窗口(地籍股)申请土地登记,颁发土地使用证。 土地登记发证程序一、土地登记申请土地登记申请者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申请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登记。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二、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部门对宗地权属及其权利所及的界线进行调查,在土地权属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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