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二0一一年政府系列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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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报告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2011年11月 日)根据盟行署办公厅关于印发二一一年政府系列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兴署办字201116号)和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对2011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兴教字201119号)要求,我市成立了以张世晶副市长为组长的教育工作自评领导小组,并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教育经费、教育事业发展和管理职责等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全面推进校舍安全工程按照盟委、行署统一要求,我市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管,校安工程得到积极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1年,我市校安工程克服时

2、间紧、任务重、资金困难等因素,认真落实全盟中小学校安工程第七、八、九次调度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多方筹措资金,为完成全年新建加固任务奠定了基础。一是完善了领导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校安工程的组织领导,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了市政府领导负总责,部门领导直接负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责任追究制、项目学校工作评估制等管理机制。同时,成立了校安工程质量监督小组,每天驻守在项目学校检查工程质量,对材料、工序及质量标准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二是建立了校安工程“绿色通道”。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减免校安工

3、程收费相关政策,校安工程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规划管理费和拆迁管理费等相关费用能减免的一律减免,不能减免的按照最低标准收取。在项目立项、办理土地使用手续、规划设计、组织施工等各种审批程序时,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工程无障碍实施、无负担运行。同时,建立健全校安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上级专项资金、贷款和本级配套资金,全部进入财政局设立的财政校安专户,由专人统一管理。校安办根据工程进度,直接将工程款拨付到施工方,确保校安工程的顺利实施。三是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把校安工程与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小学校外寄宿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维修工程和部分学校

4、迁建工程结合起来,加大了资金筹集力度。其中,中央、自治区、盟下达专项资金7217万元;开行贷款4830万元;我市配套资金1000万元;通过商业运作筹集资金1248万元。四是扎实做好信息档案工作。根据校舍安全工程档案资料建设的需求,成立了校舍安全工程档案资料室,先后添置了专用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等硬件设施。制定相应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并配备专职人员对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管理,使每一栋建筑情况、安全信息、鉴定结论、政策措施、加固改造信息都详细记录归档,为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支撑。同时,认真做好工程月报表、工程监控报表、工程简报、工程宣传、汇报提纲等信息上报工作,为上级校安工程决策提供了依据。五

5、是校安工程成效显著。我市校安工程三年规划学校32所、单体88栋,新建和加固面积17.43万平方米。现竣工学校30所、单体81栋,面积14.84万平方米,竣工单体栋数占三年规划的92%;已通过竣工验收面积14.84万平方米,占三年规划的85.1%。预计到年底还将有2.58万平方米新建项目竣工,竣工率为99.94%。二、全面落实各级教育专项经费(一)落实上级下达专项教育经费情况。2010年落实国家、自治区、盟专项教育经费包括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财政专项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农村牧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

6、、盟教育费附加等20项,累计4785.59万元,全部拨付到位。乌兰浩特市财政配套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27.3万元;配套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财政专项资金270万元。(二)落实本级民族教育专项经费情况。近年来,我市加大对民族教育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了民族教育助学体系,重点对蒙古语授课幼儿实行政府资助。2010年乌兰浩特市设立了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提供了帮助。一是2010年市财政拨付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蒙古族幼儿教育,解决了蒙语授课贫困儿童入园难问题。二是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蒙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暂

7、行办法,按照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4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5元,每年补助9个月的标准,使全部义务教育阶段蒙语授课寄宿生享受了自治区的助学政策。三是下发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资金20万元。四是下发蒙语高中优秀学生奖学金、寄宿制学生助学金、贫困学生救助专项资金1万元。(三)落实本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情况。2010年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共计428万元,用于中等职业教140万元,达到32.71%。三、全面提高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一年来,我市以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全面提高育人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基础,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在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内涵发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

8、学理念指导下,不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创争优活动,全市教育在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教学质量等方面又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市幼儿在园人数5800人,3至5周岁入园率达88.41%,超过盟下达指标11.61%。义务教育巩固率99.8%;超过盟下达指标5.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1%,超盟下达指标8.1%。中等职业学校就业率100%,超盟下达指标5%。整合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协调发展,完成了葛根庙中学的撤并工作,红云小学作为胜利一小分校投入使用。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学龄人口普查等义务教育制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继续

9、实施热点学校招生“瘦身计划”,对超计划、超班额招生的学校实行经费调整政策。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突出抓好教育回归育人本源,以育人促进升学。不断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和校本教学研究,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着力推进职业教育联合办学,寻求多方面合作,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多途径,引导鼓励学生对口升学,为高职院校输送高质量人才。重点加快民族教育发展,出台了乌兰浩特市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乌兰浩特市民族教育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市直属科局包点扶持民族学校的制度和城市学校帮扶农村民族学校制度等帮扶措施。二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自治区援建工程为契机,积极推进学校标

10、准化建设,不断改善全市学校办学条件。校安工程投入资金2.13亿元,新建校舍11万平方米,加固校舍4.9万平方米,为8所学校新建水冲厕所1600多平方米;投资1641万元为兴安一小、兴安二小、胜利一小、和平二小、第九中学5所学校修建塑胶跑道;合展集团投资7600万元援建合展小学,占地面积41746平方米,建筑面积23953平方米,现主体已完工;鄂尔多斯投资6000万元援建的都林街幼儿园、和平街幼儿园、河东区幼儿园和早教中心为改善我市幼儿教育办学条件,提高公办幼儿园数量奠定了基础。三是深化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一年来,教育部门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考察、研究

11、、借鉴发达地区学校办学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对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由红云红河集团乌兰浩特卷烟厂出资1000多万元兴建的红云希望小学,今年秋季招生运行。在办学体制上把红云希望小学作为胜利一小分校,实行“一体化”管理,不仅实现了红云希望小学高起点启用,而且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缓解了胜利一小本部择校压力,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既2009年全市公开招录65名全日制大学生后,今年市委、政府又从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择优招录了92名全日制本科大学生,解决了初高中教师总体数量不足、学科结构不合理的突出问题

12、。招录过程全程录像,试讲环节现场打分,公平、公正、公开。不断加强教师专业化水平建设,通过聘请专家讲学、组织教师外出学习考察、教师节表彰先进、广泛开展“展教师新风,育时代新人”主题师德建设活动,优化了教育环境,提高了教师素质。四、全面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一)切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以抓党风、正行风,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始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盟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专项治理违规有偿补课和乱订教辅材料的实施意见和开展规范办学示范校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工作中我们从“四规范”入手,加大源头治理和纠正不正之风的力度,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落实责任追究制和

13、“一岗双责”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教育行风建设效果显著。(二)全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我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各类安全制度,将学校每一个岗位的职责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努力构建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的安全网络。二是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市公安、工商、交通、卫生等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对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师生健康和安全的问题,通过综合治理,创设了安全、健康的校园周边环境,保证师生安全,杜绝了恶性事件的发生。三是强化校安工程安全保障措施。根据施工学校实际,在保证施工和正常教学秩序的

14、同时,制定有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四是加强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工作。五、奖励情况2009年获学校管理先进市、自治区一级教研室等荣誉称号。2010年通过国家二类语言文字达标验收。获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度旗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优秀等次。乌兰浩特市第二中学等5所获得盟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荣誉称号。2011年8月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团委在第八届“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展示大赛、全国总决赛(2012全国少年儿童春节联欢晚会预选活动)中荣获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颁发的最佳赛区组织奖。我市铁西一小等3所学校获盟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荣誉称号。兴安一

15、小获得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荣誉称号。五中等3所学校获得国家级规范汉字书写特色教育学校荣誉称号。第五中学获得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校荣誉称号。自评总分:109.5分,各项自评情况见二一一年乌兰浩特市政府系列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打分表。附件1:二一一年政府系列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A级指标分值B级指标自评分A1校舍安全工程15B1依据兴安盟校舍安全工程评估方案评分14.5A2教育经费49B2上级下达教育专项经费35B3本级民族教育经费8B4本级职业教育经费6A3教育事业20B5教育发展目标和学校办学水平20A4教育管理职责16B6教育行风建设8B7 学校安全工作8合 计100奖励10创建自治区教育工作优秀旗县市、“双高普九”旗县市、学校管理优秀旗县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旗县市、自治区一级教科研机构等。10在教育单项工作方面做出特殊贡献,或经自治区及以上评估组通过实地检查验收获得优秀、先进、示范性称号等。总 计109.5差距大,市场体系不完善,缺乏集聚效应等问题,同时充分考虑到该地周围已形成成熟建材商圈的商业价值,因地制宜的进行家居建材广场的建设。通过合理布局、优化环境、提升服务,该项目必将切实发挥商业区在引导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促进该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5 -附件2:二一一年乌兰浩特市政府系列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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