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s培训材料

上传人:简****9 文档编号:98219925 上传时间:2019-09-09 格式:PPT 页数:51 大小:2.1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ghs培训材料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ghs培训材料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ghs培训材料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ghs培训材料_第4页
第4页 / 共51页
ghs培训材料_第5页
第5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ghs培训材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hs培训材料(5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内容简介 第一章 GHS制度产生的背景 第二章 GHS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GHS制度的目的、范围和适用原则 第四章 国内外GHS的实施情况,是根据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21世纪议程中规定的任务,由国际劳工组织(IL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联合国合作制定的。 GHS旨在确保提供信息,说明化学品的物理化学、健康和环境危害性,以便加强化学品处理、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GHS还为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的化学品规则和条例的统一提供了基础。 GHS对于化学品的危险信息的表述手段有两种:MSDS和标签。 2002.9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WSSD)

2、:要求各国2008年前实施GHS,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投赞成票。,第一章 GHS产生的背景,3,第二章 GHS的主要内容,一,什么是GHS制度?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lling of Chemicals),简称GHS。 GHS制度包括两方面内容: 对化学品危害性的统一分类; 对化学品危害信息的统一公示,4,第二章 GHS的主要内容,16项物理危害,10项健康危害,1项环境危害,危害性的统一分类,危害信息的统一公示,GHS制度,标签,安全数据单,5,第二章 GHS的主要内容,二,化学

3、品危害性的统一分类 GHS制度将化学品的危害大致分为3大类: 1) 物理危害(如,易燃液体、氧化性固体等) 2) 健康危害(如,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 3) 环境危害(如,水生毒性)。,6,第二章 GHS的主要内容,7,第二章 GHS的主要内容,8,第二章 GHS的主要内容,9,1,GHS制度将化学品的物理危害又细分为16小项:,10,爆炸物,一,定义 物质或混合物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而产生气体的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人和环境造成破坏。 这种爆炸反应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物理爆炸现象。 爆炸物包括: 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 含有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 烟火物质/物品。,11,爆

4、炸物,二,分类,12,易燃气体,一,定义 在20 和101.3 kPa时,与空气混合具有一个可燃范围的气体。 二,分类,13,易燃气溶胶,一,定义 气溶胶是指气溶胶喷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装的容器,容器内装强制压缩、液化或溶解的气体,配有释放装置,可使所装物喷射出来,形成在气体中悬浮的固体或液体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剂、粉末或处于液体、气体。 气溶胶通常有泡沫气溶胶和迸射气溶胶。,14,易燃气溶胶,二,分类 对于易燃气溶胶的分类,常需考虑 以下的测试结果: 易燃气溶胶的组分; 化学燃烧热; 泡沫试验(用于泡沫气溶胶); 点火距离试验和封闭位置试验的结果(用于迸射气溶胶)。,15,易燃气溶胶,二,分类

5、,如果根据GHS标准,气溶胶中含有任何可归类为易燃物的组分,则应考虑将该气溶胶归类为易燃液体、易燃气体或易燃固体。,16,氧化性气体,一,定义 氧化性气体是一般通过提供氧,比空气更能导致或促使其它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 二,分类,17,高压气体,一,定义 装在20 下压力不小于280 kPa 的容器中的气体或者成为冷冻液体的气体。 高压气体包括: 压缩气体; 液化气体; 冷冻液化气体; 溶解性气体。,18,高压气体,二,分类,19,易燃液体,一,定义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93的液体 。 二,分类,20,易燃固体,一,定义 易燃固体是指容易燃烧或通过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 二,分类,21,自

6、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一,定义 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是指即使没有氧气(空气)也容易发生激烈放热分解的热不稳定液态或固态物质或混合物。 不包括根据GHS分类为爆炸物、有机过氧化物或氧化性物质和混合物。,二,分类 自反应物质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二部分 中A-H系列试验的结果,被分为A-G类中的一类。,22,发火液体,一,定义 发火液体是指即使数量很少,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液体。,二,分类,23,发火固体,一,定义 发火固体是指即使数量很少,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固体。,二,分类,24,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一,定义 自热物质是指除发火液体或固体以

7、外,与空气反应不需要能源供应就能够自己发热的固体或液体物质或混合物。 这类物质或混合物只有数量很大(千克级)并经过长时间(几个小时或几天)才会燃烧。,二,分类 分类需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 第33.3.1.6节所述试验方法进行试验。,2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一,定义 通过与水作用,容易具有自燃性或放出危险数量的易燃气体的固态、液态物质或混合物。,二,分类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部分 第33.4.1.4节中的试验N.5,划分为3类。,26,氧化性液体,一,定义 氧化性液体是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

8、使其它物质燃烧的液体。,二,分类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部分 第33.4.2节中的试验,将氧化性液体划分为3类。,27,氧化性固体,一,定义 氧化性固体是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它物质燃烧的固体。,二,分类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部分 第33.4.1节中的试验,将氧化性固体划分为3类。,28,有机过氧化物,一,定义 有机过氧化物是含有二价-O-O- 结构,热不稳定以及放热自加速分解的液态或固态有机物质。,二,分类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二部分 的试验,将有机过氧化物划分为“AG型

9、”7个类别。,29,金属腐蚀剂,一,定义 金属腐蚀剂是通过化学作用显著损坏或毁坏金属的物质或混合物。,二,分类,30,2,GHS制度将化学品的健康危害又细分为10小项:,3,GHS制度将化学品的环境危害仅分为1小项: 危害水生环境,毒性物质,31,急性毒性,一,定义 急性毒性是指在单剂量或在24h内多剂量经口或皮肤接触一种物质或混合物,或吸入接触4h之后出现的有害效应。,二,分类 根据化学品的经口、皮肤接触或吸入途径的急性毒性,将化学品的急性毒性分为5类。 急性毒性值用(近似)LD50值(经口、皮肤接触)或LC50值(吸入)或ATE值表示。,32,急性毒性分类标准,33,皮肤腐蚀/刺激,一,定

10、义 皮肤腐蚀是指在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h后,可观察到表皮和真皮的坏死(具有不可逆性)。 皮肤刺激是指在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h后,对皮肤造成的可逆损伤(具有可逆性) 。,34,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一,定义 严重眼损伤是指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试验物质之后,对眼部造成在施用21d内不可完全可逆的组织损伤,或严重的实际视觉衰退。 严重眼损伤是指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试验物质之后,对眼部造成在施用21d内完全可逆的变化。,35,第二章 GHS的主要内容,三,化学品危害信息的统一公示 GHS制度采用两种方式公示化学品的危害信息: 1) 标签; 2) 安全数据单(safety data sheet,简称SDS) 注:在我

11、国的标准中常称为“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36,第二章 GHS的主要内容,三,化学品危害信息统一公示之标签 在GHS制度中一个完整的标签含有6个部分: 信号词:表明危险的相对严重程度的词语,包括: “危险”(Danger):用于较为严重的危险类别 “警告”(Warning) :用于较轻的危险类别,37,第二章 GHS的主要内容,三,化学品危害信息统一公示之标签 危险说明:描述一种危险产品危险性质的短语: :GHS制度已经为所有危险项别分配了指定的危险说明 如:“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遇热可能会爆炸”; “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38,第二章 GHS的主要内容,三,

12、化学品危害信息统一公示之标签 象形图:一种描述危险产品危险性质的图形。,具体要求: a),边框:红色要足够宽,醒目; b),符号:黑色; c),背景:白色;,39,在GHS制度中共有9种象形图,40,在GHS制度中共有9种象形图,详细,41,第二章 GHS的主要内容,三,化学品危害信息统一公示之标签 4) 防范说明:一个短语或图形来说明建议采取的措施。,目的: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防止因接触某种危险物质或 因对它存储或搬运不当而产生的不利效应。 举例:“放在儿童伸手不及之处”; “使用前请读标签”; “接触时需带防毒面具”,42,第二章 GHS的主要内容,三,化学品危害信息统一公示之标签 5)产品标

13、识 包括物质的名称、CAS号、危险成分的名称(混合物) 6)生产商/供应商标识 包括生产商/供应商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等,43,GHS标签举例,1,2,3,4,6,5,44,第二章 GHS的主要内容,三,化学品危害信息统一公示之安全数据单(SDS),45,第三章 GHS的目的、范围和适用,一,制定GHS制度的目的 加大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 为尚未制定制度的国家提供一个公认的框架; 减少试验和评价化学品的必要性; 促进化学品的国际贸易。,46,第三章 GHS的目的、范围和适用,二,GHS制度覆盖范围 GHS制度涵盖了所有的危险化学品; GHS针对的目标对象包括消费者、工人、运输工人以及应急人

14、员; 目前,化学品在人类有意摄入时的标签不在GHS的覆盖范围内,如药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和食品中的杀虫剂残留。 GHS不包括确定统一的试验方法或提倡进一步的试验。,47,第三章 GHS的目的、范围和适用,三,GHS制度适用原则(积木原则),16项物理危害,10项健康危害,1项环境危害,危害性的统一分类,危害信息的统一公示,GHS制度,标签,安全数据单,各个国家或组织可以选择执行GHS的某一个或多个部分,48,第四章 国内外GHS的实施情况,一,欧盟GHS实施进展 2008年12月16日欧盟通过了1272/2008/EC指令,即化学品分类标签包装法规,简称(CLP指令)。 CLP指令是欧盟、也

15、是全世界第一部为落实联合国GHS的独立、完整的法律。,CLP指令,67/548/EEC(纯物质的分类和标签,1999/45/EC(混合物的分类和标签),联合国GHS制度,49,第四章 国内外GHS的实施情况,一,欧盟GHS实施进展 CLP指令于2009年01月20日正式实施。 2010年12月1日之前,纯物质仍可按指令67/548/EEC进行分类、标记和包装; 2015年6月1日之前,混合物仍可按指令1999/45/EC分类、标记和包装。 2010年12月1日至2015年6月1日期间,纯物质的分类必须同时遵循67/548/EEC和CLP法规。,50,第四章 国内外GHS的实施情况,四,我国GHS实施进展 在2002年9月联合国召开的可持续发展各国首脑会议, 我国前总理朱鎔基承若中国在2008年实施GHS制度。 多年来,我国的GHS实施一直是国家多个部委参与,根据职能各自承担相应的任务。 近5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在GHS制度的实施和欧盟REACh法规的应对方面,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51,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