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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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指南一、发行指南注: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具体规定如下: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存续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原则为“算头不算尾”,闰年2月29日不计息。存续期为自然年度的整数倍时,付息日及兑付日与起息日为同月同日,到期日与兑付日同日。存续期每计息周期利息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前一工作日,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六个工作日。FT日为发行首日,以下日期均为工作日,下同。(一)发行方式以确定的发行利率或利率区间通过交易系统以场内挂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场内挂牌网上发行)(二)发行流程FT日为发行首日,以下日期均为工作日,下同。FT-15日前若发行人拟在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中明确

2、公司债券上市后可进行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应提前向本所提交申请(附件一)。本所受理发行人申请后,将及时征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意见,并将最终结果通知发行人。FT-7日前公司债券拟采用网上发行的,发行人应向本所债券基金部提交E-KEY使用申请。FT-5日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向本所债券基金部提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附件二),初步确定网上发行与上市代码、发行与上市简称、发行期、网上发行数量、发行价格、主承销商帐号及席位等。注:网上发行代码按十个代码依次循环使用。FT-4日发行人向本所债券基金部提交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概要、发行公告进行预审。FT

3、-3日前1. 取得证监会债券发行批文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本所债券基金部书面提交证监会批文、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发行公告最终稿等,正式确定上述发行要素。同时,发行人应及时联系本所上市公司部,刊登证监会核准发行公告。2. 本所债券基金部对募集说明书和发行公告进行审核。主承销商自行联系指定报刊,并最晚于FT-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概要和发行公告。3. 发行人在下午三点前将相关公告通过E-KEY传至本所业务系统。4. 本所债券基金部安排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在本所网站的同步上网相关事宜。若发行人为本所上市公司,则提示网站在“债券基金公告”和“上市公司公告”两处进行公告。5. 发行人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

4、署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等有关协议。FT-2日募集说明书概要和发行公告最晚见报日和上网日。FT-1日前主承销商确定发行利率或利率区间,并于FT日前(含当日)刊登利率确定公告(可与发行公告合并),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本所。FT-1日本所债券基金部在当日13点前将“债券分销额度注册通知”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同时,主承销商将网上发行电子注册数据发本所债券基金部(经技术中心)转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注:公司债分销注册数据中主承销商账户应登记本次全部发行数量(包括网上和网下)。FT日至网上发行截止日1. 主承销商于交易时间将网上发行数量以既定的发行价格卖出。2. 网上发行期间,本所通过现有的A股实时成交数据接口

5、将公司债网上发行成交数据发送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3.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每日末进行清算。有效认购可于下一工作日日终或认购次二个工作日查询到注册结果。注册数据的证券代码为本期公司债网上发行的证券代码。4. 网上发行截止日下一工作日日终或次二工作日,主承销商确认网上发行是否有余额。若有则启动回拨机制。FT+n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2n=5)网下发行原则上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网下发行截止日应晚于网上发行截止日至少两个工作日。1. 主承销商按要求将网下发行注册数据于发行截止日次日11:00前以书面(盖章)形式报本所债券基金部,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文件在当日11:00前发本所债券基金部(经技术中心)转中国

6、结算上海分公司。2.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于网下发行截止日次日对网下协议认购数据进行注册。若注册数据无误,网下协议认购的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的券商于主承销商申报日的下一工作日查询到注册结果。注册数据的证券代码为本期公司债网上发行的证券代码,而非本期公司债券的上市后的证券代码。FT+5日至上市日1. 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证券登记申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发行人出具证券登记证明及持有人名册。2. 网下发行截止日至上市日前一工作日12:00前,若发生网下发行资金划付违约或注册数据错误,可由主承销商取得已注册方书面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上证所申请错误调帐。上证所审核后,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送

7、债券调整业务通知单,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通知办理注册数据错误调整。3. 主承销商按约定将债券款缴付发行人。发行人出具验资报告交本所债券基金部。二、上市指南T日为公司债券上市日。T-4 日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提交上市申请材料:1. 债券上市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三);2. 证监会批准发行的文件;3. 发行人同意债券上市的决议;4. 债券上市推荐书;5. 公司章程;6. 公司营业执照;7. 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告及发行情况报告;8. 债券资信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说明;9. 债券实际募集数额的证明文件;10. 上市公告书;11.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发行人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8、12. 担保人资信情况说明与担保协议(如属担保发行);13. 发行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说明;14. 债券持有人名册及债券托管情况说明(主要是托管证明);15.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16.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可豁免上述第5、第11、第13等项内容。T-3日1. 本所债券基金部对申请材料(主要是上市公告书)进行形式审查。2. 对符合要求的,起草“关于核准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T-2日1. 本所债券基金部将“关于核准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交发行人,同时办理上市公告书T-1日上网程序;发行人联系指定报刊同时刊登上市公告书。2.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下列材料提交上

9、市公司部:(1) 债券上市申请书;(2) 债券上市推荐书;(3) 债券资信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说明;(4) 上市公告书;(5) 担保人资信情况说明与担保协议(如属担保发行);(6)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3. 本所债券基金部制作“证券上市协议书”一式两份,交发行人盖章。4. 做好上市仪式准备工作(若有。发行人或主承销商与本所委托的礼仪公司联系,洽谈有关场地布置、费用等事宜,同时向礼仪公司提供相关背景材料以及来宾名单等)。T-1日1. 发行人刊登上市公告书(报纸);债券基金部将其同时发布到本所网站。2. 债券基金部落实上市仪式有关事宜(若有。由发行人、主承销商和礼仪公司负责。礼仪公司向债券基金部

10、提供有关上市安排的上市仪式指南一式5份,债券基金部将上市仪式指南报办公室有关人员。下午15:30后,礼仪公司布置交易大厅会场)。T日 公司债正式上市交易。1. 债券基金部进行仪式现场协调(若有),完成公司债挂牌。2. 将签署的“证券上市协议书”一式两份,分送发行人和本所留底。三、交易指南(一) 公司债券代码和简称公司债券可在本所竞价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交易。在两个系统同时挂牌交易的,使用相同的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公司债券现货交易代码段为,回购质押券出入库代码段为,场内分销代码段为。(二) 指定交易公司债券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通过竞

11、价交易系统买卖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一家会员作为其买卖的受托人,通过该会员参与本所公司债券买卖。(三) 交易时间1、竞价交易系统品种开盘集合竞价上午连续竞价下午连续竞价公司债现券9:159:259:3011:3013:0015:00新质押式回购9:159:259:3011:3013:0015:002、电子平台品种上午交易时段下午交易时段公司债现券9:3011:3013:0014:00(四) 现货交易申报1、竞价系统1) 订单种类:限价委托订单;2) 交易单位:手(人民币面值1000元);3) 计价单位: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4) 申报价格变动单位:0.01元;5) 申报数量:1手整数倍;

12、不超过1万手6) 集合竞价价格限制: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7) 连续竞价价格限制: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2、电子平台:1) 现券交易实行净价申报,申报价格变动单位为0.001元。2) 现券涨跌幅比例为10%。涨跌幅价格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一交易日参考价格X(110%);其中的前一交易日参考价格,为该日全部交易的加权平均价,该日无成交的为上一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依次类推。3) 报价按每1000手逐一成交

13、。(五) 回购交易申报1、 订单:限价委托订单;2、 交易单位:手(人民币1000元标准券);3、 计价单位:每百元资金到期受益;4、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0.005元;5、 申报数量:100手整数倍;不超过1万手;6、 集合竞价无价格限制;7、 连续竞价价格限制: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8、 买卖方向:融资方按“买入”予以申报,融券方按“卖出”予以申报。(六) 竞价系统开盘价与收盘价1、 开盘价:当日该债券集合竞价中产生的价格;集合竞价不能产生开盘价的

14、,连续竞价中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2、 收盘价:当日该债券最后一笔成交前一分钟所有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成交)。当日无成交的,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七) 债券回购1、 回购类型:新质押式回购;2、 回购日期:交易期限按日历时间计算。若到期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3、 可作质押式回购的公司债券:由本所在上市通知中予以公布,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中止特定的公司债券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4、 标准券折算比率:公司债券标准券折算率的计算和发布按照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企业债标准执行。5、 当日通过竞价系统和电子平台买入的公司债券当日均可通过电子平台进行质押券申报;当日

15、申报入库的质押券下一交易日可在竞价系统进行相应的债券回购交易业务(需当日进行回购的机构投资者可向本所另行申请)。6、 当日申报转回的质押券,下一交易日可在竞价系统和电子平台卖出。(八) 回转交易1、 现券:同一交易系统内公司债现券当日买入当日可卖出;2、 回购:当日进行质押申报的公司债券,下一交易日可进行相应的债券回购业务。(九) 跨系统交易1、 通过竞价系统当日买入的公司债券,下一交易日可通过电子平台卖出;2、 通过电子平台当日买入的公司债券,下一交易日可通过竞价系统卖出。(十) 交易信息1、 集合竞价期间,竞价系统披露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2、 连续竞价期间,竞价系统披露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最新成交价格、当日最高成交价格、当日最低成交价格、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实时最高五个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实时最低五个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3、 上市首日,竞价系统和电子平台显示的前收盘价格为其发行价格。四、上市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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