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俊人公民道德建设的制度之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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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俊人公民道德建设的制度之维 绿叶2009年1期 作者: 内容摘要:关键词:作者简介:一、公民美德的培育与民主精神公民道德本身似乎不是一个制度问题,但公民道德建设却肯定是一个制度问题。因为公民道德建设是通过国家的制度安排来实现的,它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公民的社会公共美德,诸如文明礼貌、公平正义、社会责任、规则和秩序意识、宽容、感恩、互助互爱,等等。公民美德和我们通常所说的道德是两个既相互关联又非常不同的概念。在中国,公民美德的概念到现代社会才逐渐凸显出来,传统社会所讲的多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德伦理。在西方,公民美德的观念发育较早也较为成熟,古希腊人就注重且善谈公民美德,那是因为早在雅典城邦国家的时代,

2、他们就建立起了雅典式的民主政治制度,比如“长老会”或者“公民大会”上的公开辩论、演说。这看起来是一些程式化的公开形式或仪式,但它所展示的却是以雅典为中心的古希腊的社会公共文化精神,在这种公共文化精神的孕育下,人们逐渐养成了一种公共意识,并逐渐学会了组织和参与社会公共活动的一些关键“技术”或技巧,包括逻辑学、修辞术、辩证法等,因为这些技巧是公共辩论和演说所必需的基本技术。公共意识使古希腊人对道德的理解从一开始就跟我们不太一样:公民美德的概念比一般道德的概念更具开放性和公共性。公民美德的主体当然指每个个体,但他既有自然个体的身份,也有社会公共的角色特性。每个人进入社会生活的公共领域后所表现或应该表

3、现的那些卓越、高尚、优异的品质,就是公民美德。比如说,在战场上的勇敢,在奥林匹克竞技比赛中的非凡能力,在公共演讲和辩论中的卓越智慧,在一些公共事务或者公共冲突中的正义、优雅、仁爱,都是公民美德。所以公民美德的主体不是自然个体,而是作为社会公共成员的社会个体,包括所谓“政治人(动物)”、“经济人”和“文化人”。以这些社会公共身份表现出来的德行品质,才是公民美德。个人的身份各不一样,作为自然人和伦理人,作为社会人,他或她具有不同的德行,不同的卓越目标追求和不同的道德境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有两个不同的领域:作为自然人和伦理人,我们生活在家庭、血缘、亲情的圈子里,按照中国的道德文化传统,亲亲、亲情是

4、我们的主要伦理维系。作为社会人,我们又必须生活在社会公共领域里,按照古希腊的道德传统,正义、智慧、勇敢和节制是我们应当追寻的主要美德(所谓“古希腊四主德”)。因此,有些规则属于家庭伦理领域,而在家庭领域里被视为美德的行为在社会公共领域却可能不然。比如,中国儒家讲“亲亲互隐,直在其中”。因为在家庭伦理范畴,孝被看作是“第一美德”。即使父亲做了不好的事情,你可以批评,但不能到外面去告发,告发就会使问题的性质发生改变,孝道就难以维持。在柏拉图的对话录里,我们发现古希腊人对同样的问题提供了相反的解答。一个雅典青年问柏拉图:他的父亲偷了公家的牲口,该不该告?柏拉图认为当然要告,不告就是没有基本的正义感。

5、柏拉图的语境显然是公共的,子“告”其父是就公民美德而言的,因此作为社会公共正义的“直”与儒家“亲亲互隐”的“直”就截然不同。人有两种本性,自然本性和社会本性。生活有两种领域,自然亲情领域和社会公共领域。之所以说公共性或公共美德在现代才开始凸显出来,是因为在现代社会人类的公共生活领域和私人生活领域才开始明确分界。何谓公共领域?何谓私人领域?费孝通先生用了个形象的比喻来解释之。他说,私人领域就是“熟人领域”,公共领域就是“陌生人领域”,人们在广场、街道和一切公共场所相遇,互不相识却必须互相交往,这就是公共生活领域。私人领域不仅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个人自我的隐私,还包括比如说家庭、邻里、乡亲、朋友,这些

6、领域都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中国人所说的“圈子”)。中国儒家的主张实际上是非常原始的道德本义:我们说道德是风俗习惯的总和,首先就是在自然伦理的圈子里来谈的;乡规民俗虽不像法律那么严格严厉,但在特定的伦理圈子里你若违背它们,付出的代价可能要比“犯法”的代价还大。譬如,谁在村里借钱不还,他就可能被看作是一个无赖小人,他再想在熟人圈子里借钱办事就极端困难了,这就是传统的道德伦理。在现代社会,这种道德伦理的约束就越来越软弱甚至靠不住了。谁借钱不还,若没有借条合同,赖账你也没辙。显然,在现代社会的公共领域或契约社会里,我们不能只依靠一般的道德伦理约束来确保公共生活的秩序规范。现代社会的公共化程度越来越高,公

7、共领域越来越扩展,而私人生活则越来越萎缩,这就是哈贝马斯所说的现代社会的公共化结构转型。若按费孝通先生的定义,公共领域即陌生人领域,我们可以说,现代人从三岁起就开始进入公共生活了:三岁的孩子要上幼儿园,幼儿园对每一个孩子来说几乎都是陌生的,幼儿园的伙伴不是他们的兄弟姐妹,甚至不是他们所熟悉的小朋友,因而他们都必须遵循幼儿园的生活和学习规则,而不再是家庭的生活规则,比如,要按时吃饭、上课、睡觉,要一起做游戏、守纪律,这些都是公共规则。这种公共化转型所导致的结果就是现代人越来越多地生活在公共领域里,因此他的行为的意义越来越具有公共性,而私人生活越来越受到挤压。在这方面,日本是很典型的。日本的产业工

8、人天没亮就去上班,下班后还义务加班,再跟工友到酒吧喝一点酒,然后很晚才回家。有人开玩笑说,日本的妻子基本上很难见到自己的丈夫,因为丈夫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睡着了,等她早上醒来的时候丈夫又出工了。这反映了现代生活的公共化程度急剧提升,导致对私生活的严重挤压。现在,人们对明星或其他公共人物的隐私越来越感兴趣,正是人们自身的私密化生活经验和资源极度匮乏的反映:人们的兴趣高低常常同他们感兴趣的对象之丰富或者稀罕程度直接关联。这反过来证明现代人的公共生活的确越来越丰富多样,因此现代人的道德问题越来越主要地表现为公民道德问题。因为现代人的生活就是这样,我们的角色主要展现在公共领域。因此,一个社会,一个国家,

9、乃至一个群体的道德状况或者道德建设状况如何,主要取决于公共道德或者我们传统所说的公德及其建设状况。公共社会越发达,对社会制度的依赖程度就越强,这实际上是现代民主社会的一个必要条件。根据近代早期一直到20世纪前半期西方民主的经验,公共领域变得重要了,公共权力及其合法性的问题也就显得越发突出了。公共领域的管理基础是制度体系,但管理运作却必须借助于公共权力的运用,因而公共权力及其公共运用的制约机制问题乃是民主政治的核心课题。西方所谓三权分立,把公共权力分为立法、司法、行政,三者之间相互制约,其核心理念是“以权力制约权力”,这是西方近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经验。它的观念灵感来自于两个方面:宗教神学中的

10、三位一体理念和几何中三角形的稳定性原理。然而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实际教训表明,它依然不能根本杜绝公共权力的腐败和滥用,比如我们最近看到的美国州长卖官案,这类问题频频出现。事实表明:一旦条件或环境适宜,分权合谋的可能性已然存在。20世纪后期,西方人意识到不仅要“以权力制约权力”,而且要“以社会制约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是一种消极的办法,它预设公共权力和国家政治是一种“必要的恶”,因而“以权力制约权力”背后的哲学预设就是“以恶制恶”。“以社会制约权力”则不同。这里的社会当然是指公共社会,公共社会代表着社会的政治善,用中国话说就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所在,他们的利益和期待代表着政治的

11、真理,因此“以社会制约权力”意味着以善制恶,是一种积极的政治约束。权力内外的双重制约才有可能真正彻底地实现社会公共权力及其合法正当运用的民主理想。公共社会发育的强大与否直接决定着民主政治乃至社会政治文明的水平。公共社会如何才能变得强大?公共社会不是权力机构,它只是权力的监护者。它代表政治善的力量,代表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但是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我认为,公民美德是公共社会自证其善,自证其政治进步的最主要方面。因为它不掌握权力,不能凭借政治的证明,所以公民美德对公共社会的自我证明来说就至关重要。公民美德和公共社会一样具有某种自发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它有待于公民的道德自律和社会的秩序化,这就决定了它对

12、国家政治和政府具有一定的依赖性,公民美德的建设又需要国家和政府的主导或引导。公民道德本身是公民自身的问题,是公民的认知、素质、能力和综合性文化资源的集中表现,甚至也涉及公民的社会地位问题。因此,公民道德建设确实有制度的层面。只有在民主的社会制度条件下,公共社会及其美德建设才有可能。民主的实质是主权在民,用我们的话说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在这里,需要注意区分两个概念:一个是“人民当家做主”,一个是“为民做主”。这两个概念的实质差别甚大:“为民做主”是“为者”把自己看成了主人,甚至是救世主,然后来“为民做主”,这实际上不是真正的民主。真正的民主是人民自己“当家做主”,而这才是“主权在民”。民主既是

13、一种政治制度,也是一种政治原则,更是一种政治伦理精神。民主之为制度,比如说“以社会制约权力”。民主之为原则,表现为民主国家的宪法都规定公民有言论、结社、集会的权利。民主之为精神最为重要。它要求所有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委托的,人民是权力的主体,是国家的主人。很多当官的人觉得权力在我,其实官员仅仅是人民权力的托管者。在美国,上街的老太太如果对公共设施或秩序有所不满,就可以批评警察,批评市长。洛杉矶的市长每星期都有向市民开放的接待日,每市民逢接待日,他就同来访的市民(们)喝咖啡、聊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这已然成为惯例(制度)。市民也从不无理取闹,一切都很正常很自然。这就是

14、民主社会的公共习惯,也就是公共道德和公共伦理精神。二、意识形态的引导与媒体的责任公共社会归根到底是民主的制度问题,制度越民主,公共社会就越发达。但这里还有一个国家和政府的意识形态引导问题,因为如前所说,公共社会和公民道德的建设具有其制度依赖。在现代社会文化多元化的情境下,国家的确需要建立其主导型的意识形态,西方有自由主义,我们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不能灌输,但需要政治宣传,借以进行社会组织和社会动员。公共社会的道德建设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引导极有关系,这种引导的根本目的是着眼于公共社会自身的健康发展,提高公民的公共意识、公共责任感,提升公民道德和公共道德文化建设水平。过去

15、,我们的做法存在一些偏颇,把公民道德主要理解为义务分担,给人以单纯道义性、服从性的印象,好像公民道德只讲“应该”如何。所以在过去的公民道德教育中,缺少公民道德权利意识的培养,这并不利于公共社会的健康发展。比如说,公民不服从被看作是一种基本的公民道德权利,这种道德权利是公民道德约束公共政治权力并确保其合法正当运用的重要力量。还有公民的生命权、尊严、安全等权利都具有类似的性质。要体现和确保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政治主体地位,尊重并维护公民的道德权利是不可忽视的。公民道德建设的问题在我们国家是一个重大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首先依赖于观念的转变。这就要求我们更加注意培养公民的道德主体意识、道德权利意识,

16、让他们成为公共社会有效的监督者、批评者和建设者。只有公民有效地监督和批评,政府治理才能得到改善,所谓“善治”或“良治”才有可能。现在我们讲“服务型政府”,讲“人民公仆”,就是要把公民当作社会和国家的主人,要有服务他们的责任意识。在公民道德观念的改变、公民自身道德意识的引导,乃至整个公民道德文化的建设方面,现代媒体都可以且应该发挥积极作用。媒体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传统社会也有,但跟现代社会有很大区别,这反过来印证了刚才我们所说过的现代社会越来越公共化的判断。现代媒体被称为继经济、政治、军事帝国之后的“第四帝国”,具有宰制性的社会能量。在现代社会里,社会的公共化程度越高,其对媒体的依赖性也就越大。社会如何制约权力?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现代媒体的作用。媒体是公共社会发挥社会监督和社会批评作用、展示公民道德和政治力量、培养公民美德的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现代媒介和技术方式。在政治哲学中,人们常常把媒体理解为政府和社会之间的一个中介,它既制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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