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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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下面的是分享的与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工作内容 1、因工作需要,担任车辆驾驶员工作。 2、负责车辆驾驶、维护保养、故障检修,保证机械状况和安全状况良好。 3、协助物资供应基地负责人做好设备转场、库房整理等工作。 三、劳动报酬:甲方按月支付乙

2、方工资元。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食宿。 2、甲方负责乙方日常工作的指导、管理。 3、甲方负责提供车辆燃油费、保养费用及车辆司乘险。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外出和离岗,确有急事需外出的,应先向领导请假。 2、工作时间没有外出任务时应在办公室待命。 3、严格按规定定点停放车辆。 4、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根据交通部门交通事故结论进行相应的处理,驾驶员有责任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负担。 5、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不得擅自借与他人驾驶,如有发现,甲方立即解除协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因酒后

3、、严重违章驾驶车辆,肇事逃逸,或不经领导同意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包括本队司机),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将承担损失的全部费用。 7、乙方应爱护车辆设备,执行操作规范,节约油料器材,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度,做到对车辆三勤四检,始终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做到礼貌待人,举止文明。 8、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隐瞒事实,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本协议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本协议的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

4、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未经同意私自出车的; (3)不服从管理或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不良影响的; (4)旷工3天以上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6、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本月工资。 7、本协议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拓展: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 必备条款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

5、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

6、,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

7、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违约,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严重违约,致使劳动合同无法

8、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约定条款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上述7项必须具备的条款内容外,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的内容,一般简称为协商条款或约定条款,其实称为随机条款似乎更准确,因为必备条款的内容也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 这类约定条款的内容,是当国家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国家尚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约定的一些随机性的条款。劳动行政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样本,一般都将必备条款写得很具体,同时留出一定的空白地由双方随机约定一些内容。例如:可以约定试用期、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项、用人单位内部的一些福利待遇、房屋分

9、配或购置等等内容。 随着劳动合同制的实施,人们的法律意识,合同观念会越来越强,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的内容会越来越多。这是改变劳动合同千篇一律状况,提高合同质量的一个重要体现。 商业秘密事项如何约定 首先,几个法律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第2条,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国家工商局公第41号),国家工商局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8109号),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1997317号) 根据上述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

10、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须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该信息必须全部具备上述三个特点,方能称之为商业秘密。作为用人单位应特别注意对自己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和资料采取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比如:用内部规章制度对保密的范围、内容、岗位、人员、措施等等加以明确,也就是制定保密制度;用协议书的形式与有关单位和职工约定保守秘密的权力与义务。只有如此,才能在发生争议之后,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一种协议书,可以在其中约定商业秘密的内容。按照规定,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约定用

11、人单位对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规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约定 签订劳动合同既可不约定试用期,也可约定试用期。但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12、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因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不适合自己,也可随时解除合同。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目前,这一培训方式仍在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见习期是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见习制度,期限为一年。综上所述,试用期与学徒期,或与见习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同时约定,执行时应注意相互衔接好。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请见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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