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厂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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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_承租方:_(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厂房出租给承租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约束双方行为,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厂房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_。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_(平方米)。 出租厂房使用面积:_(平方米)。 出租厂房间数:_。 出租厂房用途:_。 出租厂房质

2、量:_。 第二条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_年零_月,承租方自_年_月_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年_月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每(季度)人民币_元(大写:_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其他_。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_元正(大写:_元整)。 第四条相关费用 1、厂房在租

3、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3、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厂房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

4、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出租方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保证金。 3、租赁期间,出租方欲对厂房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出租方的行为。如承租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出租方的次日起计算。出租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4、出租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 5、_。 第六条厂

5、房修缮 1、租赁期间,出租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承租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承租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出租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缮。 第七条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保证如实向承租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承租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厂房。 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正,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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