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抓机遇-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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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fanwen caiji two已上传lddoc2018年在校大学生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doc 抓机遇,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 抓机遇,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抓机遇,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社会发展的目标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要。邓小平同志提出:“发展是硬道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发展作为贯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发展基础上的有机统一。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个发展问题;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个发展问题;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更是个发展问题。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在现代化建设的今天,党和政府更深刻地认识到

2、: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执政的目的着眼于发展,执政的任务致力于发展,执政的措施围绕着发展,执政的成效用发展检验。正是由于发展与民族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紧紧相连。能不能解决好发展问题,关系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党的存亡,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会议上指出“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不只是经济增长,而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发展,是协调、全面和可持续的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赋予发展充实的内容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发展是机遇,是挑战,是考验。以实绩比高低,以发展论英雄,

3、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强化抢抓机遇意识。今后二十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南京在新一轮快速发展期,给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带来了大有作为的发展领域、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重新认识自我、重塑自我的良好发展机遇。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法律的强有力支撑,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在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的同时司法行政事业自身也得到快速发展。这种发展需要我们提高学习能力、应对能力、竞争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要善于把握机遇、抢抓机遇,大力解放思想,作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首先,抢抓机遇,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学习,强化作好新时期

4、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的指导思想决定了正确的前进方向。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不断学习十六大会议精神,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的大局,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解放思想,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创新理论、创新理念、创新实践。树立敢为人先、敢创大业、敢破难题的意识,增强发展意识、抢抓机遇意识,强化执政为民意识,增强为第一要务提供服务使命感和责任感。其次,抢抓机遇,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确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司法行政机关作好依法治理,对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确保现代

5、化建设事业沿着法治的轨道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司法行政应将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工作,积极应对各种新的挑战,切实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使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不断深化。现阶段要以“四五”普法为载体,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使普法活动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培养公民现代法制观念,将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使二者在实际生活中相互配合,保证社会的良好秩序和稳定有序、和谐安全、诚信文明法治环境的建立。依法治理从基层做起。要结合社区建设,大力营造社区法制环境,加强社区依法治理,依法保障社区有序发展,使社区管理成为整个城市管理的基石

6、,使依法治理成为城市治理的根本。第三,抢抓机遇,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大局和中心,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党的十六大提出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落实到司法行政机关就是要牢固树立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的意识,切实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参与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前瞻性法律服务的力度和深度,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要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第四,抢抓机遇,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认识和把握稳定与发展的关系“稳定压倒一切”。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促进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司法机关要树立从执政和发展的角度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以维

7、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努力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独特优势,发挥基层司法所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排查调处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调处责任机制,巩固基层,将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重心下移、提高责任意识,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认真履行职能,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指导工作,树立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意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政策、法律问题的研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研究探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争取各方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力度。XXX区司法局政工科20xx-5-20 法资源之本土化与法理念之国际

8、化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就为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提供了依据。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责是“强化监督、公正执法”。检察机关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公正实施,确保执法机关公正执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宪法在赋予检察机关职权的同时也提出了职责性的要求公正执法,也就是在实施监督过程中要做到公正严格、刚正不阿。我国在去年加入WTO后,各项事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检察事业也不例外。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在我国加入WTO之后,所要解决的就是过去的老体制与WTO的基本规则不适应的部分的更新问题。经济全球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

9、必然趋势,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建立世界统一大市场。而我国的旧的经济运行模式是计划经济,这是与市场经济刚好对立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建立在这种经济运行方式指导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我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司法制度与WTO的基本原则存在较大差异。我国的检察工作在WTO背景下,为了更好的实现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与时俱进加快改革的步伐。笔者现将从法资源和法理念这两个方面谈一下我国检察工作改革的新思路。1、法资源之本土化1、法资源本土化的提出何谓法资源?笔者认为,法资源就是指一国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行为意识以及与之有关的一系列物质、文化、伦理道德等的总和,具体包括两个方面,即软资源(法行为意识

10、)和硬资源(法律法规、执法和司法架构及配置等),笔者认为软资源尤为重要。法资源在其定义中就体现出其本土化的特点。关于法资源的本土化问题在中国的研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北京大学的朱苏力教授的研究可谓是较为完善的,他在专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中,将法资源的本土化问题论述得可谓是淋漓尽致。一个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都应当建立在本国的法治资源基础上,只有这样法律才能真正得到贯彻执行,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苏力教授在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中多次提到秋菊打官司一例,秋菊和她的乡亲们所分享的关于什么是正义、什么才算合理的看法明显与正式的司法机关所奉行的那套认识不同(当然他们在内部也存在差异),但可惜的是我们

11、在其中却很少看到后者对前者的同情式的理解。这表明当时的立法、执法、司法等活动并不是建立在中国的法资源基础之上的。一个法治现代化论者也许会为秋菊的顽强毅力“反映出的中国农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而高兴,因为这意味着法治社会的“即将到来”,却很少能体会到这种举动后的无数屈辱和辛酸。现代的法学家有可能为秋菊与她的乡亲们的古怪的“说法”感到难以理解,因为这种“说法”是“现代法制的救济工具箱”中所不能提供的;但是他们可能很少意识到秋菊与她的乡亲们的真正的要求正是体现在这种“说法”中的。中国的法治建设只能建立在本国的法资源基础上,因为它毕竟不是用来欺瞒世界的“装饰品”,而只能是全国百姓权益的“护卫者”。中国的立

12、法者要关心占全国人民80以上的农民群众的“说法”,而不是制造一座漂亮的海市蜃楼;中国的执法者要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为衡量执法行为的价值标准。我国在向法治社会的殿堂迈进时,要注意到所制定的法律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得以贯彻执行的可能性,因为法治社会毕竟是要由全社会居民的观念认同和行事方式来实现的。2、我国法资源的现状传统与现代并存我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传统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农业国家,其中就包含了我国的人文传统价值理念。两千多年的封建传统熏陶下的中国人以讲究人文伦理道德为人生修养的价值趋向,人们之间用自身的伦理美德和社会舆论来维系和善的关系。在这里舆论起到了法律强制所不能企及的作用。封建社会的小农

13、经济塑造出中国农民之间的团结互助的关系。在农村人口的流动性几乎是零的情况下,人与人之间只有在加强团结的情况下才能得到互益式的帮助和体会交往的乐趣。“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生活方式使得人们之间即使产生了矛盾也不愿诉诸法律,而是借助舆论来修补这张产生了破洞的关系网,加之中国的伦理宣传的“人性本善”的论点,这就使中国居民产生了厌诉的情绪,而信奉教化的作用,这与西方国家基于“人性本恶”的伦理观点引发的诉讼解决纠纷的理念是不同的。当然中国的犯罪高发地是位于人口流动性较大的城市,城市居民的思想观念较农村开化,这正是改革开放的结果。但是,这种开化的思想是在受到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伦理道德熏陶和仅仅二十几年的改革开

14、放的洗礼的共同影响下产生的,何者影响更大,不言而喻。在看到中国的传统体制的影响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改革开放二十几年对中国的影响确实是巨大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提出以及贯彻执行,使我国人民的思想得到了极大的解放,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法制建设也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国民生活水平也是日新月异,逐步提高。加入WTO后,我国将面临一个新的更大的挑战和机遇,它将影响我国人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对我国的旧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趋向也将产生巨大的冲击。这场挑战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我国不想固步自封的话。然而,要想融入这个世界大市场,就必须建立起符合WTO基本规则的完善的法制,确保法治的最大化,为市场经济保

15、驾护航。但是这种法制的建立要符合中国人民现有的价值趋向,符合中国人民的行事方式,因为只有这样的法制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得到真正的贯彻实施。调解制度就是一项行之有效的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日本的司法组织架构是西方化的,但是日本的法律社会运作确是根植于其本土的。日本的法律是“没有现代的现代化”(棚濑孝雄语)。2、法理念之国际化1、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及其要求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全球性的经济组织,为全世界人民的经贸交往与合作提供了一个统一大市场。但是不同民族、不同种族、不同生活习惯的人进行交往,必须要建立一种全世界各族人民都能接受的规则来加以约束,使所有违反WTO规则的行为都将受到惩罚。只有这样市

16、场才能有效的运作,市场主体才能安心地进行交易。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包括:(1)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本质上要求每一成员平等的对待其他成员,它是宪法平等原则在贸易规则中的表现和具体化。(2)透明原则,要求成员方公布所制定的贸易措施及变化情况,不公布不得贯彻实施。(3)自由贸易原则,要求成员方取消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开放市场,为货物和服务在国际间流动提供方便。中国接受了WTO协定就意味着中国接受了自由贸易原则。(4)公平竞争原则,要求各成员不应采取破坏市场竞争的措施,纠正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为各国间的货物、服务贸易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各成员方建立起与其基本规则一致的贸易措施及法律法规,要求各国政府为经济全球化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法制保障。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就必须遵守其基本规则,使中国的法治建设与世界接轨,逐步迈进法治社会。只有这样才能引进外资、发展经济提高综合国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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