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度春季学期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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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2015 学年度春季学期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一交清学费、住宿费二归还临时贷款三归还图书馆图书四结清医疗费用五处理校园网账号及费用六结清开放实验室上机费用七办理转接党组织关系八确定毕业去向,领取报到证九办理户口迁移十办理档案转寄十一毕业论文电子版提交通过十二深圳研究生院名额的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十三退还宿舍十四办理餐卡退款十五退还 IC 卡十六本科生填报应届毕业生教学质量调查问卷十七. 归还纸制学生证及院(系)物品、领取毕业证十八. 自愿办理校友登记注:1上述手续的办理不分先后,建议最后退还 IC 卡;2校园网账号注销后,将无法登录出校;37 月 10 日起,可登录网络“离校事务处理系统

2、”查询本人的离校手续办结情况;4毕业生离校日为 7 月 15 日。20142015 学年度春季学期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说明一、交清学费、住宿费毕业生可以通过“ 清华大学信息门户” ,在“其他信息” 页面中的“个人信息 交费信息”中查看自己是否欠费。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到结算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地址:财务处 403 房间(听涛园对面老环境楼) ,电话:62788730。特别提示:欠费的同学将影响最终离校手续的办理。二、归还临时贷款毕业本科生归还临时贷款,到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地址:老区学生宿舍 12 号楼 213 房间;联系电话:62782028 。毕业研究生归还临时贷款,到党委研究生工作

3、部办理相关手续。地址:老区学生宿舍 12 号楼 404 房间;电话:62792480 。三、归还图书馆图书离校前应归还图书馆图书,并检查是否有欠交的罚款,如有,应予交清。图书馆将在 7 月 9 日停止毕业生借书资格。四、结清医疗费用享受公费医疗的同学在校医院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校医院住院部办理相关手续;在校外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校医院北楼(住院部)三层财务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五、处理校园网账号及费用(一)查询余额登录“https:/ 0 元。账户删除后,账户余额不能再清退,务请慎重。2账户删除后,将不能登录出校,故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请注意先后顺序。3为方便毕业生保持联系方式的延续,可选择保

4、留邮箱,保留 6 个月的电子邮件接收服务。校园网离校手续完成后,用户将不能再登录邮件系统,因此请在操作前,登录 http:/,点击左侧“配置”菜单项,设置邮件自动转发及备份通讯录。注意,保留转发功能的邮箱空间为 1G,设置自动转发前,请将邮箱占用清理至 1G 以内,设置时,请不要选择“邮箱中保留备份”,以免邮箱空间不足,不能接收新的邮件。4自 7 月 10 日起,离校事务处理系统开通期间,在满足结算要求的前提下,可随时登录“https:/ 8:0012:00、13:0016:00 到校园网网费办理处(中央主楼 209 房间)办理,退费需出具缴费收据,续费可通过圈存机操作。六、结清开放实验室上机

5、费用在中央主楼计算机开放实验室欠费的同学,请到开放实验室结清费用。七、办理转接党组织关系根据有关规定,党员毕业生离校时必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非党员毕业生和党员组织关系不在我校的党员毕业生,不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二)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毕业生,按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办理:1毕业后仍在原院(系)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工作的党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仍留在原单位,不需要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2毕业后离校或到校内其他单位继续学习或工作的党员毕业生,必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1)离校的党员毕业生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部分院(系)已经事先到学校党委组

6、织部将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落款为“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 或“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开好,请这些毕业生到院(系)党办领取。 尚未开好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毕业生,持所在院(系)党办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换开组织关系介绍信。提示:由本人携带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出的落款为“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或“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在有效期内到新单位接转组织关系。(2)到校内其他单位继续学习或工作的党员毕业生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到院(系)党办开具“ 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去往单位名称(见附录) 。 将开好的介绍信交给去往单位的党办,由

7、去往单位的党办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3根据有关规定,毕业后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人事档案不再保留在学校档案馆。因此,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往档案保管单位(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以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按第 2 条第(1)款办理相关手续。4其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一般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按第 2 条第(1)款办理相关手续。提示:党员组织关系在学生直属总支的党员,到学生直属总支(老区学生宿舍12 号楼 205 房间)办理相应手续。附录:校内组织关系转接单位名称序号 1 单位 建筑学院八、确定

8、毕业去向,领取报到证离校前,除定向委培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研究生以外,所有毕业生须确定自己的毕业去向(领取三方就业协议书或将清华大学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表交往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 。已经将三方就业协议书返回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的毕业生以及选择回生源地二次分配的毕业生(名单查询 http:/) ,须到院系分管就业工作的老师处领取就业报到证 。领取就业报到证时间及地点:7 月 11 日开始在各院系就业工作助理老师处领取;7 月 20 日以后于办公时间到学校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就业手续大厅(老区学生宿舍 12 号楼 107 房间)领取,法定节假日暂停办理,咨询电话:62783128。7 月 13 日以

9、后,迁转户口须持就业报到证到学校户籍科自行办理。九、办理户口迁移(一)毕业生在就业信息网(http:/ :(1)写明省、市、区+单位全称。如: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2)如果就业单位与家庭所在地为同一城市,则毕业生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家庭,户口去向地址可填写:省、市、区+家庭详细地址(即家庭户口本首页地址)。2迁住人才中心/外企服务公司:写明省、市、区+人才/外企服务公司全称。如: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3国内(含校内)攻读硕士 /博士研究生:根据收到录取通知书时的 “入学须知”填写。攻读第二学位、博士后参照本条填写。没有明确说明的请填写:省+市+ 学校全称。如:陕西省西安市西安交通大学、浙江省

10、杭州市浙江大学、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市北京大学。4迁回生源地:(1)写明省、市、区+家庭详细地址 (即家庭户口本首页地址)。(2)本科生的生源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3)研究生的生源地:未间断学业连续攻读的,其研究生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并已在工作地落户的,研究生生源地为落户工作地点。(4)如果生源地为农村户口,在清华大学落户时已“农转非”,迁回去将不会被再转为农业户口,并随时可以迁出。5参军注销:(1)写明省、市、区+部队全称 (注销)。(2)请一定要在后面加括号注明“注销”二字。(二)毕业生户口的“ 停用”1从毕业日起,未迁出校的户口将处“停用”状态(集体户口

11、办公室将配合中关村派出所将此类户口单独标记) 。其中,从毕业日起至当年底(12 月 31 日)期间集体户口办公室(文南楼南侧保卫处院内,联系电话 62783270)可配合办理“就业落户”及“出国留学”相关的手续。(1)配合“就业落户” 须毕业生持已签署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本人保留的那份即可)及签约落户单位向学校集体户口办公室出具的说明使用户口(含复印件)事由的来函。(2)配合“出国留学” 须有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2 “停用”户口迁出:凭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开具的就业报到证或转迁证明办理。十、办理档案转寄(一)在就业信息网(http:/ ”是否填写并通过审核。(二)规范、有效的“ 档案转寄单位名

12、称” 和“档案转寄地址” 应是:1就业到国家机关、部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及其它可以接收机要邮件的部门,请写明省、市、区,单位全称,人事部门名称:如: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清华大学 人事处档案转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一号2就业单位不能接收机要邮件并无管理人事档案权限,委托有关人才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事档案的,请写明省、市、区,人才名称:如:档案转寄单位名称: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档案转寄地址:北京市和平里中街甲 7 号3回生源地二次分配学生,根据报到证上所列单位转档。4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站工作的毕业生,根据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上的要求填写,持 转档通知到档

13、案馆办理转档手续。5出国留学学生,档案保留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生,请在学校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办理去向登记,提交清华大学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表 ,并到留服中心办理存档手续。(三) “档案转寄地址 ”按三方 就业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填写。提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填写的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办公室存档人员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 ,由所在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负责填写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后再送至档案馆。(四)被当年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正式录取的应届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校内保存档案的相关规定:选择由学校保存档案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应在国家批准的留学期限结束后按时回国报到,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14、。在国家批准的留学期限内,学校相关部门可为由学校保存档案的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对留学期限结束后按规定应办理档案转出手续而逾期未办理的毕业生,学校将只为其办理档案的转出手续。(五)档案馆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档案馆 215 室(图书馆东北角,图书馆老馆背面)电话:62797880十一、毕业论文电子版提交通过在“毕业生离校系统 ”开通期间,请确认 “个人离校手续办理” 中的“是否已提交电子论文”状态是否正确。如有疑问,非涉密论文请联系图书馆,电话:62792587(本) ,62781297(研公开) ,62782671 (研内部) ;涉密论文请联系档案馆,电话:62787068。(一)本科生确认毕业

15、论文电子版提交通过提交网址:清华大学信息门户(http:/) 。提交时间:以教务处规定时间为准。提交说明:本科生综合论文训练的非涉密论文电子版在网上提交并须通过审核。涉密论文(秘密以上级别的论文)由学生本人在答辩后将纸版(1 册)和电子版送交档案馆 108 室存档,电子版一律通过各院系涉密中转机复制进专用加密U 盘提交,同时提交清华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定密申请表复印件 1 份。(二)研究生确认毕业论文电子版提交通过提交网址:学位申报系统(通过清华大学信息门户 http:/ 进入)提交时间:以研究生院规定时间为准,特殊情况由所在院系联系研究生院集中处理。提交说明:研究生公开学位论文电子版在网上提交并须通过图书馆审核。内部论文由院系统一以光盘形式提交研究生院。涉密论文(秘密以上级别的论文)由学生本人在答辩后将纸版(3 册)和电子版送交档案馆存档,同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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