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法检测桩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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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1章 CASE法检测桩承载力1. 基本原理凯斯法是由美国的凯斯技术学院根据波动理论于1975年研究成功的桩的动力量测和分析方法。它通过安装在桩侧顶部的加速度和应变计分别测出桩顶处的振动速度和力(或应力)随时间的变化曲线,从而分析得出桩的静承载力。1.1 基本假定和行波理论首先假定桩为均质的线弹性杆,当桩顶受到冲击后,桩身上任意点(深度为z)的位移W都随时间t而变化,换句话说,位移是深度Z和时间t的函数,此时,桩的纵向振动符合式(11-1)的一维波动微分方程,即 (11-1)其通解可写为 (11-2) (11-3) (11-4)式中 桩身振动速度、下行波产生的桩身振动速度、下行波产生的桩身振

2、动速度; 桩身内力、下行波产生的桩身内力、上行波产生的桩身内力; 桩身的应变、弹性模量和截面积。故桩顶受到冲击后,产生一速度波(或应力波),某一截面处的振动速度乘以阻抗()即为该截面处的内力F。应当指出,这里的振动速度(或),与桩身内力F(或应力)大小有关,它与波在桩身内的传播速度不同,后者仅与桩的材料性质有关。速度波(或应力波)在桩身内来回传播,传播中假定无能量损失,且波在自由端反射后,质点的振动速度增大一倍,应力符号改变(压力波变为拉.力波或反之);假定土的阻力分布如图11-1所示,任一截面深处的土阻力均以集中力表示,当波未到达该截面深度(或锤击后经过时间)时,土的阻力,只有波到达该截面深

3、度时,才产生土的阻力;由于桩是线弹性杆件,故任意截面的振动速度或应力等于锤击力和各土阻力所产生的速度或应力的叠加。1.2 桩顶的振动速度因为加速度汁是安装在桩顶的(实际离桩顶有一定距离),所以实际能测到的是桩顶的速度(实际是测得加速度后积分求得速度的)。由上述基本理论和假定可知,桩顶速度是由锤击力和土的阻力引起并叠加而得的。1.2.1. 由锤击力F引起的桩顶速度当 (11-5)当时 (11-6)1.2.2 由土阻力引起的桩顶速度当波到达桩身某截面时,产生土的阻力,但此阻力可以看作是由两个分别为的向上的压力和向下的拉力组成的,前者产生压缩波,后者产生拉伸波,这两种波传到桩顶,都会使桩顶产生振动速

4、度。由此可知:由压缩波引起的桩顶速度为 (11-7)由拉伸波引起的桩顶速度为 (11-8)1.2.3 桩顶质点的振动速度桩顶的振动速度由上述两部分相加而成,即 (11-9)1.3桩的锤击阻力桩的锤击阻力即为打桩时所遇到的全部上的阻力(总阻力),即R=。如分别在任意时刻和所测得的速度相减并乘以阻抗,则有: 移项后,得桩的锤击力R为 (11-10)因桩的质量,故式(11-10) 也可写为 (11-11)式(11-11)中后一项,可以看作在时段内桩的平均惯性力。1.4桩的静极限承载力桩的锤击阻力是总阻力,还必需减去阻尼力,才能得到静阻力,也即我们所想知道的桩的极限承载力。为求得阻尼力,凯斯法假定阻尼

5、力集中在桩尖,并与桩尖质点的运动速度成正比,即 (11-12)式中 桩尖质点的运动速度; 桩尖阻尼系数,见表11-1。应当指出,凯斯法中的阻尼系数是一个人为选取的经验系数,它对单桩极限承载力的最终取值影响甚大,表11-1按土类划分的取值范围并不一定适合我国各个地区,这需要由各地区根据已知的桩承载力反算求得土的阻尼系数。表11-2即为上海地区提出的该地区各土层阻尼系数的建议值。求得阻尼力后,即可按式(11-13)求出桩的静极限承载力,即 (11-13)2. 检测设备及方法凯斯法所用的检测设备除锤和锤架等外,主要是专用的测试仪器及工具式的应变传感器和加速度传感器。目前国内外生产的凯斯法测试仪器很多

6、,如美国PDI公司生产的PDA打桩分析仪,瑞典生产的FID打桩分析仪,荷兰TNO生产的FPDS打桩分析仪,荷兰FUGRO生产的打桩分析仪以及我国许多单位生产的基桩检测仪器,它们都是将应变传感器和加速度传感器所测得的桩顶处力和速度的信号,经采集处理后,将分析结果.显示出来。2.1检测设备凯斯法的检测设备由锤击设备和量测仪器两部分组成。(1) 锤击设备的配制中,首要的是选择适当的锤重,保证在锤击时,使桩产生足够的贯人度(应不小于2.5一3mm),这样,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能得到上节所述的动阻力R和桩的极限承载力。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锤重可选为桩重的8%18%(视土质条件而定),

7、并不小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为了适应大小不同的桩和各种不同的土质条件,通常配置一套重量不同的锤。(2) 工具式的应变传感器通常由四片箔式电阻片构成,连成一个桥路,并通过螺栓固定在桩侧表面。为了使传感器真实地反映桩的应变,传感器的外框架刚度尽可能小些,且其频率的高频截止频率应有限制,以保证其信号在高频时不失真。应变传感器在测量范围内的非线性误差不应大于1%,由于导线电阻引起的灵敏度降低不应大于1%。应变传感器安装的谐振频率应大于2kHz,应变传感器应每年标定一次,且要有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出厂的标定系数。(3) 工具式的加速度传感器一般采用压电晶体。其自振频率应大于被测信号的10倍以上。加速

8、度传感器的量程一般在1000g已足够了,对于难贯入的桩或特别大型的桩可用3000g量程范围的加速度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的自振频率大于1kHz即可使用。安装后的加速度传感器在23000Hz范围内灵敏度变化不应大于5%,冲击加速度在范围内其幅值非线性误差不应大于5%。加速度传感器应每年标定一次,且要有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出厂的标定系数。(4) 打桩分析仪或基桩检测仪,其结构和线路虽不尽相同,但其功能都是接收传感器传来的信号,进一步采集和处理,通过放大、滤波、采样、转换和运算,最后将结果显示和贮存起来。现代的打桩分析仪或基桩检测仪,除需另配打印机将结果打印出来外,一般均具有上述全部功能,使用极为方便。

9、打桩分析仪或基桩检测仪的数据采集装置,其模数转换精度不应小于10位,通道之间的相位差应小于。(5) 测量桩贯人度的仪器或装置,保证精度在1mm以内,宜采用精密水准仪和激光测位移计等。凯斯法现场检测的仪器设备配置框图如图11-2所示。2.2检测方法凯斯法检测桩的承载力可按如下步骤进行。2.2.1.处理桩头检测桩在施工完毕后经过规定的打人桩休止时间(砂土中为7d,粉土中为10d,非饱和粘性土为15d,饱和粘性土为25d)以及灌注桩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等级后即可处理桩头。对混凝土灌注桩、桩头严重破损的混凝土预制桩以及桩头已出现屈服变形的钢桩,检测前均应进行加固处理或修复。桩头顶面应水平、平整,桩头中

10、轴线与桩身中轴线应重合,桩头截面积应与桩身截面积相同。钢筋混凝土桩桩头主筋应全部直通至桩顶混凝土保护层之下,各主筋应在同一标高上。距桩顶1倍桩径范围内,宜用厚度为35mm的钢板围裹或距桩顶1.5倍桩径范围内设置箍筋,间距不宜大150mm。桩顶应设置钢筋网片23层,间距60-100mm。桩头混凝土强度等级宜比桩身混凝上提高12级,且不得低于C30。2.2.2在试桩上安置传感器分别在待测的试桩上对称地安装两个应变传感器和两个加速度传感.器,以便取平均值以消除偏心的影响。传感器与桩的连接可以采用螺栓,也可以采用粘贴,但一定要注意传感器与桩身接触面的平面度,对于不平整的表面应凿平、磨光,并保证传感器的

11、轴线与桩身轴线平行。所有传感器均宜安在桩身四个侧面的同一标高上。不得已时,最大高差也不得超过10cm。传感器不应离桩顶太远或太近,一般宜装在距桩顶13倍桩径处,如图11一3所示。当采用膨胀螺栓固定传感器时,螺栓孔应与桩身中轴线垂直,其孔径应与采用的膨胀螺栓尺寸相匹配。安装后的应变传感器固定面应紧贴桩身表面,初始变形值不得超过规定值,且在检测过程中不得产生相对滑动。传感器的引线应与桩身固定牢靠,以免锤击时引线受损。凯斯法在混凝土预制方桩、管桩(钢管桩或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以及H型钢桩上安装应变传感器和加速度传感器的位置如图11-3所示。2.2.3.进行测试前检测仪器和设备的检查在接通检测仪器后,应

12、先检查各部分仪器和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为此,可在正式测试前进行试锤击,若发现某部分仪器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应立即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如发现两个应变传感器.显示的应变相差过大,说明锤击偏心严重,则应消除偏心(如加厚桩垫等);如发现桩的贯人度过小,不能达到2.5mm时,则应加大锤击力,如增大落距等。但落距不宜大于2.5m,因为落距过大,会击碎桩头或使桩的动土阻力严重偏高,而导致测试误差急剧增加,此时,应增大锤重,宜采用重锤低击的方式。为了保护桩头和减小锤击的偏心影响,桩顶应设置桩垫,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桩垫宜采用胶合板、木板或纤维板等材质均匀的材料。桩垫也不宜过厚,以免降低锤击效率,影响贯入度。

13、为了保证侧试的顺利进行,测试前还应停止使用产生干扰信号的设备,为测试系统配上专用的稳压电源和良好的接地装置。2.2.4.进行测试中的信号采集及数据记录正式测试开始后,每次锤击,打桩分析仪或基桩检测仪都自动采集桩顶的力(即应变)和速度(即由加速度积分)信号,即可能得到两条曲线【见图11-7(a)】。每根桩有效锤击3次,得到3组实测的完整曲线,即可结束试验。测试中应按锤击顺序,分别记录每次锤击所对应的实测贯人度、人土深度、间歇时间以及桩垫的情况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不能作为有效锤击,其信号不能作为分析计算的依据。(1)力的时程曲线最终未归零。这说明不是传感器受损,就是传感器安装处的混凝土已损坏

14、。动力测试信号质量不仅受传感器安装好坏和安装处混凝土有否缺陷的影响,也受混凝土的不均匀性和非线性的影响,尤其对力信号更为明显,因为锤击力F是通过测量应变求得的,即式中 E 混凝土的弹性模量;A 测点处桩的截面积; 实测应变值。混凝土的非线性一般表现为随着应变增加而弹性模量降低,并出现塑性变形,使力信号曲线最终不归零;故所测的力信号不可靠。(2)严重的偏心锤击。虽然偏心锤击难以完全避免,且用两个力传感器测量锤击力,并取两者之平均值,但如果桩两侧所测得的锤击力信号相差过大,则此次锤击信号不能作为计算分析的依据。我国的规范规定,当两个力传感器之一所测得的锤击力与两者之力平均值之差超过力平均值的30%时,即为无效。(3)传感器出现故障。无论是应变传感器还是加速度传感器,只要有一个传感器出现故障,就不可能得出可靠的承载力数值。因此,必须排除故障后重新试验。(4)锤击下桩的贯人度达不到规定的数值。我国规范规定,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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