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深圳“营商环境20条”全文第一时间流出:6大方面-126个政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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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营商环境20条”:6大方面,126个政策点!2018年,是中国各地招商引资的“营商环境提升年”。近日,深圳正式印发了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引发了各地的高度热议。该措施对标新加坡和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为参照,从贸易投资环境、产业发展环境、人才发展环境、政务环境、绿色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等6方面,提出20大改革措施、126个政策点,着力在服务效率、管理规范、市场活力、综合成本方面,率先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一、营造更加开放的贸易投资环境1、打造国际一流投资环境。放宽外商准入限制。除法律已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外,将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广

2、至全市。凡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切实做到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实行国民待遇。落实国家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及变更备案事项一律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加大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符合省财政奖励条件的,市财政予以 11 资金配套;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对市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超过 1 亿元的,市财政按其当年对市级财政贡献量的 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 1 亿元。放宽港澳专业人士执业许可。拥有港澳执业资格的金融、会计、规划、设计、建筑、医疗等港澳籍专业人士,经批准后可在全市执业。深化自贸区商事改革。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试点简化跨境商事法律文书流转

3、程序,利用电子文书进行商事登记,推动深港两地跨境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在全市推广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跨境电子支票、跨境电子缴费等业务。2、突出深港金融合作。丰富前海金融开放创新政策体系,争取出台前海深化深港金融合作政策,推进前海金融新一轮开放创新。探索符合条件的港资主体在前海发起或参与设立法人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探索放宽在前海设立港资保险公司条件。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探索在前海开展跨境人民币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探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前海开展跨境经纪、跨境资产管理业务,争取开展前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境外证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试点。3、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改革。申报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港。依托海

4、关特殊监管区域等,推动深港共建高水平自由贸易港。实施“一线全面开放、二线安全监管”制度。降低外贸企业负担。制定实施深圳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取消外贸企业舱单服务费。落实出口退税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探索“互联网+出口退税”方式,提高出口退税效率。服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为深圳中欧班列提供适当的财政支持。大力发展“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项下重大经贸活动、国际智库论坛、研讨会等平台,加快构建“一带一路”城市合作伙伴网络,为企业提供出口和境外投资的信息、法律、风险防范、技术支撑等服务。4、推进通关监管改革。全面落实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快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推进“互联网+”口

5、岸服务。全面推广报关报检“并联”模式,实现企业“一点报关/报检,全域验放”。压缩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 1/3 以上。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无纸化审批、联网核放、联合登临检查、车辆及邮轮“一站式”便利通关等措施。推动粤港澳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机构深度合作、结果互认。推进深港口岸合作和保税监管改革。开展中转集拼业务监管改革,拓展特殊监管区域保税仓储功能,支持设立全球集拼分拨中心,推动深圳港国际海运中心建设。加强深港两地海关合作,深化完善“一单两报、绿色关锁”模式。试点“供应链协同出口”改革,依托前海湾保税港区发展国际理货服务。推广“保税展示+跨境电商”、“保税+实体新零售”、保税延展等模式。打造

6、国际一流智慧口岸。在全国率先建设出入境智慧卫生检疫系统、动植检智能查验系统、数字化智慧实验室平台。高标准建设、改造新老口岸,建设新版车辆“快捷通”系统、新一代智能化旅客自助通关系统,加强海港码头基础通讯网络等系统建设。二、营造综合成本适宜的产业发展环境5、优化产业空间资源配置。实施工业用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全市工业区块线,探索对线内工业用地实施立法保护,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外,原则上不得调整土地用途。加大“工改工”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符合规划的产业用地加快入市。鼓励工业“上楼”,提高产业用地容积率。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原租赁企业优

7、先受让。支持多家总部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竞投、联合建设总部大楼。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允许按幢、按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开展旧工业区转型升级和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行政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鼓励采取异地置换、产权入股等手段,促进老旧工业区连片升级、功能优化。支持辖区政府建设保障性产业用房,在重点工业园区周边增加产业配套设施的供给,规范园区管理制度。6、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降低用地用房成本。在符合规划及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经批准利用已建成工业园区内剩余用地增加自用生产性工业厂房及相应辅助设施的,不计收地价。开展房屋租赁管理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权利义务,实施分级分类价格管理,按片区对厂

8、房、写字楼、出租屋的租金进行引导,促进租赁房屋租期和租金稳定,必要时进行租金管制。降低用工成本,坚持收入水平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合理调控最低工资标准。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欠薪保障制度,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降低用电成本,落实输配电价改革措施,合理调降广东电网趸售深圳电量和电价,推进本市企业参与南方电网区域内跨省自主购电并直接结算,实现工商业用电成本下降 10%。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逐步取消连接市内各区间的高速公路收费。7、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减税政策,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的适用税额标准,降低符合条件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积极落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

9、性减免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的纳税人实行即报即享、应享尽享。探索更多与国际接轨的税收管理与服务方式,简并纳税申报期限,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实行一年一报,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新办企业货物劳务税及附加推行有税申报。深化“互联网+税务”服务,推进国税、地税业务网上通办。严格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清理行动,对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设收费、重复收费的项目实行行政追责和经济处罚。全面完成市直部门行政职权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开展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8、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城市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战略性新兴产业、“双

10、创”孵化、配电网建设、社会领域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专项债券。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简化办理手续,对银行向本市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主发放的首笔贷款和信用贷款(限于企业经营用途),按照坏账损失补偿 50%,最高限额200 万元。鼓励发展动产融资,对向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和存货抵押质押融资的银行实施风险补偿,在限额内按照坏账损失补偿 20%。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代偿损失的补偿力度。完善天使投资人鼓励政策,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对初创企业的投入。推广创业创新金融平台应用,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鼓励银行开展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订单、收费权、知识产权新型融资方式。9、提

11、供更全面的创新支持。加大创新创业奖励力度。符合条件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单位、特殊人才,可直接取得小汽车指标。支持以市场化方式探索设立100亿元中试创新基金,加大中试环节支持力度,支持中试基地、中试生产线建设,加快推进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落实技术改造投资资助“零门槛”申报,支持开展“机器换人”、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工厂、工业互联网改造,对经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工业项目和技改项目给予同步奖补。引导企业加大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制造、时尚制造、安全制造为导向的技术改造。实施创新验证计划,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设立“创新验证中心”,联合专业机构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成

12、果转移转化平台,提供创业孵化、投融资管理全流程服务。率先构建新产品地方标准、认证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市场化进程。加强深港创新合作,推动建立深港科技设施共享机制,支持深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间的合作,规划建设更多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三、营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10、实施更优惠的人才住房政策。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筹集建设力度,扩大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给。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优先承租人才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购买建筑面积90 平方米以下的人才住房。探索人才住房先租后买、以租抵购制度。建立人才住房封闭流转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服务和监管平台。11、为海外人才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在深

13、圳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具有世界知名大学学士学位及以上的留学归国人才、外籍人才、港澳台专业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在人才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险、创新创业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市民待遇。提供国际化的教育服务。留学归国人才的子女,在国外生活 5 年以上并在国内语言文字适应期(3 年)内参加本市初中升高中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留学归国人才和本市企业长期(3 年以上)派驻海外的员工子女,可选读相关学校的国际课程。提供与国际接轨的医疗保障服务。在国际化社区和国际化企业集聚的重点片区配置国际化名医中心或门诊部。发展与国际接轨的医疗保险服务,鼓励保险企业开发适应海外人才需求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搭建国

14、际商业医疗保险信息统一发布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医院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加入国际医疗保险直付网络系统。支持市场主体建立第三方国际医疗保险结算平台。12、提高外籍人才签证和工作便利度。率先落实国家人才签证政策,扩大外籍人才签证发放范围,包括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签发长期多次往返签证,凭该签证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符合条件的来深创业的外籍华人可直接申请 5 年有效的居留许可。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创新创业团队外籍成员、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符合学历要求或工作居住年限要求的外籍华人等,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简化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

15、相关材料证明。对于需提交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收养证明等材料,可以由外籍人才所属国主管部门出具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也可以由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获得世界知名大学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应届外籍毕业生,可直接申请外籍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四、营造更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13、推进更深层次政务服务管理改革。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财政专项资金清单、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人才公共服务清单、建设项目环保分类管理清单(名录)等 8 张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实施“智慧政务”工程。以“信息技术+制度创新”

16、推动政务流程再造、政府管理体制变革,重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及标准。建立集办公、审批、对外服务、监察、信息公开等于一体的全市统一智慧政务平台,实现与身份信息识别、银行信息、社区网格化、空间地理等信息系统的衔接融合,除特殊规定外,推动企业开办、施工许可、税费缴纳、用电报装、不动产登记、水气供应等事项实现一网通办,达到国际一流水准。全面深化商事登记改革。整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等与企业主体资格相关的证照,大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在全市推广商事登记后置审批分类改革。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动商事登记与银行开户衔接,缩短银行开户时间至 5 个工作日。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企业在获得用地后,对建设工程作出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国家强制性要求及产业准入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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