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集贤矿-煤-矿-物-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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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贤煤矿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物资管理科 2014年1月1日 集贤矿煤矿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一、 物资管理科职能物资管理科负责全矿大型材料物资的计划、用料审批、使用管理、检查验收,及跟踪管理。负责材料的使用监察、材料费使用监管和控制,管材、钢梁、电缆钩的加工,小型电器修理等。 二、 材料管理1、月份材料计划由用料单位根据当月的产量、进尺计划(或工程)提交工程预算和用料申请表,并注明品名、规格、用途、需用时间、计划数量、计划金额(扣除10%的追加计划金额)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报供应科审核后,汇总签契约合同,并报物管科一份,物管科按计划分配材料。无计划不给料,特殊情况由矿领导签字特批。2物管科根据各单位

2、提供的计划供料,无计划不供料。特殊情况下无计划的应急材料必须追加计划,报请矿分管领导签字落实资金后,方可上报供应科办理补签合同手续。3、物资管理科必须积极深入井下作业现场,加强材料跟踪管理,监督检查材料的使用情况,严格考核并及时分析材料使用节超原因。当月材料费用消耗情况务必于下月5日前报主管领导:矿长、总会计师各一份。4、各生产、服务单位的特殊工程,用料计划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预算,经各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审定、落实资金来源,由物管科审批后由使用单位上报供应科,供应科按计划供料。5、生产准备安装项目的用料,由施工单位按单项工程预算编报用料计划,经分管领导及生产科组织平衡并签字,提前30天报给物管科

3、,以便于向供应科提报计划和组织材料,以免延误安装工期。由于生产发生特殊变化,年初没有核定的材料费,由用料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矿长、总会计师组织生产科、计划科、物管科联合审查鉴定,报矿长审批落实资金后方可供料。6、材料供应必须保质足量发放,严禁缺斤少两,生产井区若发现要及时向矿调度、物管科或主管领导报告,以便及时纠正制裁。7、物管科严格控制定额材料的领取,各生产井区定额材料达到规定仍需领取的,必须由主管供应领导签字,物管科方可允许领取,以免定额材料超被供应公司罚款。 三、材料领用、统计管理1、各单位一律使用局统一编号的领料单办理领料手续,领料单上必须有消耗单位负责人、成本员、领料员名章或签字,物

4、管科方可盖限额章,否则供应科不得办理领料手续,当日领料单当日有效。节日及夜间领料,次日补办手续。2、新增轻轨、管材、电缆等大型材料,必须经主管供应的矿领导签字,物管科建档、立卡后方可办理领取手续。领到各区必须由专人管理,每月由审计科、监察科进行材料库存审计。属于安全技措的材料必须经通风矿长签字,物管科专帐管理方可领用。管理办法同其它大型材料相同。3、各单位的大型材料管理员每月30日必须上报本单位的大型材料使用情况报表,该报表必须有段队及区主管领导签字,说明材料的使用、备用、闲置情况,如果没上报或与实际不符,物管科将给与付款处理且下月不予供料。4、全矿所有采掘工作面安装、回撤、交接时必须通知物管

5、科,统一验收及检查各种材料的实际使用情况,发现丢失由使用单位按成本包赔。四、材料管理考核制度1、建立健全段队、车间材料领入、消耗帐目。各单位的保管材料必须帐、卡、物一致,保管帐必须标准、规范、收入明细俱全,每月由本单位成本员签收。对帐与供应科消耗不符的给与追究,扣单位考核2分。 2、做好清仓查库工作。每月25日前,全矿各单位必须向物管科上报材料库存报表,由物管科负责对矿内各单位的材料库存进行清点,对于不报和虚报的单位扣考核1分。各单位的物资保管要做到物资上架、摆放整齐。 3、物管科每月对各单位库存物资、管理账目、库容库貌等进行一次检查,达不到标准的扣单位考核1分。 4、对井下供应站的材料,井上

6、不允许存放,发现有材料将扣该单位考核分2分,并罚存放材料的50%现金。5、每月末,物管科与财务科共同对材料票据进行审核,对于个别单位发生的不合理用料和其它违规因素,酌情给予考核或处罚,行为严重的上报矿里按有关规定处理。6、每月矿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进行审核、盘点,对使用不合理部分视同损失由责任单位包赔。7、材料费用的节超奖罚,按矿执行。五、大 型 材 料 管 理 (一)、电缆的管理(1)、对全矿高、低压电缆的计划、购置、发放、调剂、存储、修补、报废、实行集中管理。 (2)、本细则中所指的电缆是指线径在25平方(含25平方)以上的动力电缆。 1、计划管理 (1)、全矿月份电缆购置计划,由各单位向

7、物管科提报计划,该计划必须以各单位提供的经机电科技术审查合理的采掘供电设计和工程计划为依据。严格执行供电报告审批制度,物管科按供电设计和领导批示向生产区提供电缆,没有供电报告的必须有主管矿领导的批条,物管科方能提供使用电缆。(2)、采煤工作面搬家必须提前60天,掘进工作面搬家需提前30天,由电缆管理员,持有经井区机电技术员向机电科提供合理的供电设计报告后(掘进工作面供电设计必须以该工作面最终施工距离来设计),交物管科一份做计划使用,否则影响生产准备采区自行负责。 (3)、所有供电设计的供电距离必须准确无误,以免造成电缆浪费。确因自然条件特殊造成供电距离不准确的,电缆多余部分必须吊挂,发现盘在地

8、面的,物管科对责任单位的机电区长、机电段长每处给予50元罚款。 (4)、物管科按审批完毕的供电设计报告,结合全矿电缆储备、利用情况和现场供电实际情况,编制电缆月份需用计划(同时说明所需电缆型号、长度,同时要求到货时间)报给供应科,由供应科按计划组织进货。 2、使用管理 (1)、矿对各单位电缆实行统一管理,全矿电缆统一调配,平衡使用。此项由矿物管科负责。 (2)、对同一根完整电缆实行编号管理,新购置电缆、回撤升井电缆在下次使用前必须统一打号,式样为: 长度 开始使用时间 (3)、电缆帐必须按使用,备用、待修、报废(损耗)分类建立(井下闲置末升井的可计入待修),每月由物管科组织一次帐、物的查对工作

9、,做到帐、物保持一致。 (4)、生产井区领出电缆必须在物管科打号后交付段队入井使用。每月20日至25日要求各井区段队机电段长与电缆管理员核对该段档案和电缆使用情况,发现丢失,物管科依据以下条款立即处罚。当月不到物管科核对的,给予段长和机电段长各100元罚款。 (5)、各生产区段队之间使用电缆不许私自调剂,如需调剂必须通知电缆管理员,否则扣单位考核1分。确系情况特殊,生产需要来不及请示的,调剂必须有完备的交接手续,并及时上报物管科电缆管理员,如月末核对不实、不清的按丢失全额包赔。 (6)、为了加强电缆的管理力度,物管科对电缆实行专项管理,对各生产井区实行由区长、书记负责,机电区长主管,采煤区长、

10、掘进区长、段长、段书记、机电段长专管的原则,发现电缆丢失或损坏,除月末考核领导班子以外,丢失电缆责任者按50,段班子按30,区班子按20的比例进行全额包赔。查不出责任者的按段队70,区班子30执行。丢失数额较大,包赔金额较大的可分月包赔但不应超过4个月。 (7)、各生产井区井下杜绝存放闲置电缆,物管科检查发现闲置电缆,迅速下发大型材料整改通知单限期返库,预期不执行的,每天对该段段长和机电段长罚款50元,直到返库为止。造成闲置电缆丢失的,按丢失数额的2倍罚款。 (8)、为了便于物管科对电缆的调剂,各生产井区地面库房、车间严禁存放闲置电缆,物管科每月对各生产井区进行清库回收,发现电缆则按价值罚款处

11、理并限期返库。 (9)、对于应该回撤而不及时回撤,物管科下发整改通知单仍不及时回撤造成丢失的,除全额包赔外,给予主管领导200元处罚,并扣考核分2分。 (10)、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截取、切割电缆,采掘工作面搬家回撤,末经物管科批准擅自截取电缆的,对责任者处以500元罚款。各单位在电缆回撤过程中使用绞车等野蛮方法造成电缆损坏的,将按全价赔偿。因现场管理不善或运输过程造成电缆破损与损坏,视情节轻重对使用单位第一责任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主管领导处以200元罚款,并扣考核分1分。 (11)、回撤电缆必须完整回撤,决不许在四通母线盒、电机和开关等设备接线嘴处直接切断,否则,每发现一处齐头罚款10

12、00元,由井区负责追出责任者落实罚款,无法追出责任者的,罚款由段队承担。极特殊情况,比如固定部分的高压电缆使用火漆盒连接无法改线的除外,但必须经物管科同意后方可切割,否则等同处理。移动部分的橡套电缆严禁使用火漆盒连接,否则造成损失按电缆丢失包赔。 (12)、电缆在井下使用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电缆被埋压,无法回撤的,将对造成埋压的使用单位进行全额包赔,陪款由段队段长、书记、机电段长共同承担。责任不在使用段队的,罚款由区班子承担,并扣考核分1分。米数过长、金额巨大的,经请示矿同意后全额进入区成本。 (13)、所有单位使用电缆必须严格管理,发现丢失必须及时汇报物管科或矿保卫科,丢失不报,被

13、物管科清查得知的,物管科对该单位月末考核,并对隐瞒的段队班子处以丢失电缆金额的2倍罚款,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报矿有关领导处理。(14)、生产井区电缆丢失,物管科电缆管理员没有及时发现,对丢失数目不清、地点不掌握的,对电缆管理员每次处以100元罚款。(15)、电缆管理员每月必须对全矿的井下的电缆进行抽查验收,对电缆的验收率要达到30%以上,每季必须对所有电缆进行一次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丢失加重处罚管理规定 由于近期我矿电缆丢失严重,已经影响我矿的正常生产和经济效益,为改善目前的状况特提出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原有的管理规定进行补充修改,原有规定与以下规定有冲突的内容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1.

14、 为了加强电缆的管理力度,物管科对电缆实行专项管理,对各生产井区实行由区长、书记负责,机电区长主管,采煤区长、掘进区长、段长、段书记、机电段长专管的原则,发现电缆丢失即扣区班子考核分 10 分。2. 丢失电缆,发现盗窃者,由保卫科处罚盗窃者,按电缆价值的10倍罚款。保卫科出具丢失数量罚款凭据物管科销账。其中罚款的30%用于奖励有功人员,其余用于补充电缆材料费。3. 如未发现盗窃者,丢失电缆由所属段队、区科负责,区班子按20,段班子按30,段工人按50的比例进行包赔,丢失罚款数额较大,超过3万元的可分月包赔,但不应超过4个月。4. 矿实行举报有奖政策,矿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奖励的金额按抓到盗窃者罚款金额的20奖励。矿对举报人进行保护及保密,不与公开。举报电话。5. 物管科对全矿所有16平方及以上电缆进行管理,发现各单位的实际电缆数量与电缆在帐数量差别达到5%必须上报矿纪委,对有问题的单位进行整顿审查。6. 物管科每季度,可按电缆罚款金额的20%提取现金,用于奖励电缆的管理的有功人员(包括物管科及各区的电缆管理员)。7. 电缆罚款的金额建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除用于奖励有功人员外,每年末剩余金额回冲大型材料的电缆费用,每年结算一次,该专户由物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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