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与纳税筹划新思维.ppt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7536838 上传时间:2019-09-04 格式:PPT 页数:105 大小:2.0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与纳税筹划新思维.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05页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与纳税筹划新思维.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05页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与纳税筹划新思维.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05页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与纳税筹划新思维.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05页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与纳税筹划新思维.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0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与纳税筹划新思维.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与纳税筹划新思维.ppt(10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解读与纳税筹划新思维,GR-Investment,2,统一适用范围,结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双轨制的历史 统一纳税人规定,有效行使国家的税收管辖权 统一并适当降低税率,兼顾财政收入与企业负担 统一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促进公平竞争 统一优惠政策,突出产业政策导向与区域协调发展,新一轮税制改革主旋律:统一税制,3,一、税率的变动及其影响,4,现行所得税法规: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内资微利企业分别实行27%、18%二档照顾税率 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

2、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企业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税法第4条、第28条,实施条例第91条、92条),(一)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5,税法公布(2007年3月16日)之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可以在本法实施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原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实施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年度起计算(新税法第57条),(二)过渡时期的安排,6,税法公布之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是指在税法公布之前已

3、经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实施条例第131条) 对于2005年10月1日以前及2005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16日之间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内资企业,都可以享受有关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国税发2005 129号文,国税函2007365号 ) 2007年3月17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登记成立的企业在2007年度仍可以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但不能享受有关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07115号文),(二)过渡时期的安排,7,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 低税率优惠:原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执行,2009年按20%

4、执行,2010年按22%执行,2011年按24%执行,2012年按25%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执行 定期减免税优惠: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规定享受至期满为止,(二)过渡时期的安排,8,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 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关收入和扣除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上述规定计算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二)

5、过渡时期的安排,9,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继续享受减免税优惠(新税法第57条),(二)过渡时期的安排,10,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 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按照25%的法定

6、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过渡时期的安排,11,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 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同时符合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3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上述企业同时在区以外的地区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单独计算其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二)过渡时期的安排,12,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7号) 2008年1月1日之前已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按照新税法有关规

7、定重新认定之前,暂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国发20073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中规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二)过渡时期的安排,13,税率变化对各行业的影响 目前,银行、保险、饮料、通信、煤炭、钢铁、石化、商贸、房地产等行业的实际税负高于25,上述行业将因此受惠。造纸行业税负接近25,行业整体受益不大电力、有色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医药生物、纺织服装、汽车、家电、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等行业多数企业税负水平低于25,并不能享受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带来的好处 高新技术、基础产业、农业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8、将受到重点保护,而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生存的压力增大,(三)税率变化的影响,14,税率变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率略低于28.64%的世界平均水平(OECD,2006)对外资仍具有一定吸引力,(三)税率变化的影响,15,税率变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影响 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有所增加,增加的幅度取决于税务机关对可享受15%低税率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范围界定 新税法将影响外资企业对商业模式、投资架构、选址和融资策略的选择:单纯依赖定期减免税的传统做法将难以为继,国际税收筹划工具将被重新重视,包括知识产权筹划,税收优化供应链安排,转让定价安排等,投资选址的决定性因素将从地域税收优惠转向企业运营方面

9、国内资本借道海外的“返程投资”现象有望减少,(三)税率变化的影响,16,税率变化对公司报表业绩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债务法处理所得税会计,当税率发生变动时,应按新税率对账面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进行调整,从而影响当期报表业绩 新会计准则要求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当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三)税率变化的影响,17,二、优惠政策的变化及其影响,18,“特惠制”取代“普惠制”: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现行企业所得税以区域优惠和外资优惠为主的格局,转变到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优惠格局 突出产业政策导向:技术创新

10、和科技进步、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安全生产、公益事业弱势群体、以及自然灾害等成为税收优惠政策的重点 税收优惠形式多样化,(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特点,19,典型案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4) 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财税200256号文 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所取得的所得单独计算享受所得税减免,初始投资产生的所得不再享受优惠 国税发200360号文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者认购境内企业增资使境内企业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凡变更设立的企业中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超过25%

11、的,可以依照外商投资企业纳税,20,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新税法第27条)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90条)注:仅限于居民企业 示例:居民企业A公司在2008年度向B公司进行技术转让获得所得800万元。A公司应纳税额为:(800-500)25%50%=37.5万元,(二)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2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税法第28条)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12、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以及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二)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22,“脑白金”“不白” 2001年12月5日,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从“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南堤路88号”变更为“无锡新区锡南二路旺庄路北侧”,变更的地址正处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资料显示,无锡健特自2001年第四季度即开始享受15%的税率优惠,仅当年第四季度就获

13、得减免税款2017万元。近四年下来,无锡健特因税率优惠而获得的税收优惠估计在1亿元左右,典型案例,23,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可以抵税(新税法第31条)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按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未抵扣的部分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实施条例第97条) 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31号) 创业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应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且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创业投资企业,(二)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24,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4、财税200731号)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经费须占本企业销售额的5以上(含5),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合计须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含60),(二)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25,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新税法第30条) 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新税法第32条) 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

15、的固定资产 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 加速折旧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二)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26,保留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税法第27条,实施条例第86条)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具体的优惠目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以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实施条例规定项目的,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新税法第27条,实施条例第87条),(二

16、)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27,对劳服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下岗再就业人员,军队退伍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100%扣除(新税法第30条,实施条例第96条,财税200792号)亏损企业不适用上述条款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新税法第33条,实施条例第99条),(二)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28,鼓励环境保护与节能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以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实施条例第88条)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新税法第34条,实施条例第100条) 支持安全生产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