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经济法》主观题答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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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中级经济法主观题答题解析任成印1、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6人,其中有3个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董事会成员为21人,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其中,发起人认购股份的股本为3000万元,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其股票的发行采用乙证券公司独家包销的形式,通过网上交易统一发售,全部发售成功。证券监管部门在监管时,发现如下情况: 第一,A股份公司的董事中,有8名董事因常年有病住院,无法参加公司董事会并行使相关的权利。 第二,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繁重,经董事会11名董事通过,决定给每位董事会成员涨20的工资。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李某在家休养,经董事会11名董事通过,决定由本公司职工

2、王某参加监事会。第三,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0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债券的余额为300万元,公司最近审计的净资产额为3000万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甲股份公司在设立和股份发行过程中,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规定?为什么?(2)针对要点一的情况,甲股份公司是否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针对要点二的情况,甲股份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4)针对要点三的情况,公司债券发行是否符合条件?并说明理由。【参考答案】(1)董事会成员为21人,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认购股份的股本为3000万元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股票的发行采用由乙证券公司独家包销的形式不符合证券法

3、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在本题中,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21人,超越了董事会人数的最高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在本题中,发起人认购股份的股本为3000万元,没有达到注册资本9000万元的35%。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在本题中,甲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000万元,应当承销团。(2)甲股份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

4、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甲股份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在本题中,这两个事项由董事会决定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4)公司债券发行不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在本题中,甲股份公司的净资产为3000万元,其

5、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1200万元。因其以前年度累计债券的余额为300万元,本次发行额不得超过900万元。2、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3万元,丁出资4万元。四人平均分配合伙企业的收益。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经营亏损由甲、乙承担,丙、丁不承担经营亏损。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张某入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张某参与合伙事务。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

6、)合伙协议中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3)张某是否已经成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简要说明理由。【参考答案】(1)合伙协议中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在本题中,合伙协议约定经营亏损由甲、乙承担,丙、丁不承担经营亏损不符合法律规定。(2)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在本题中,甲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擅自决定聘

7、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不合法。(3)张某没有成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在本题中,乙仅征得甲的同意,故张某不能成为合伙人。3、2005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2005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3月1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2006年3月5日前交付其余40 %的

8、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6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为确保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A公司遂以自己的机床做抵押,双方约定:如A公司不能偿付全部款项,则机床归B公司所有。2005年1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按约加工制作门窗。2006年2月28日,B公司将制作完成的6000件门窗交付A公司,A公司于2006年3月1日开出面值为90万元的商业汇票,交付给B公司支付加工费。3月5日,A公司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3月15日,B公司发现A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有证据证明),

9、于是通知A公司停止加工其余的门窗。并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A公司没有给予任何答复。4月上旬,B公司发现A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A公司提出解除合同。A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B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经查明: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仅有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而无A公司的签章。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3、B公司停止加工其余的门窗是否合法?为什么?4、B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5、A公司的诉讼主张能否得

10、到法院支持?为什么?【参考答案】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已经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本题中,尽管该加工承揽合同仅有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而无A公司的签章。但双方已经履行了合同,所以,合同已经成立。2、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的内容不合法。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在本题中,双方约定:如A公司不能偿付全部款项,则机床归B公司所有不合法。3、B公司停止加工其

11、余的门窗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在本题中,B公司有证据证明A公司经营状况恶化,于是通知A公司停止加工其余的门窗。并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A公司没有给予任何答复。故B公司有权停止加工其余的门窗。4、B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B公司于4月上旬发现A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A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是合法的。5、A公司的诉讼主张不能得

12、到法院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B公司属于行使不安抗辩权,没有违约行为。4、甲、乙、丙、丁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6年8月1日,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 人,有5 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

13、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200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更换监事的决议,由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在董事会会议中A能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什么?(2)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3)股东大会会议决定更换职工监事是否合法?为什么?【参考答案】(1)A不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A为

14、监事,不是董事,不能代为行使表决权。(2)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不妥之处。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无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而该公司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是不符合规定的。(3)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的决议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是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本题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出任监事是不符合规定的。5、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

15、,甲公司于8月31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因发生水灾,造成的泥石流将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运输公司同时还经营客运服务,在当年发生的客运业务中,出现了以下的情况:(1)长途大巴运送一批乘客至哈尔滨,该批乘客的车票注明所乘坐汽车为普通大巴,但丙公司在启运当天以普通大巴故障为由将该车次改为豪华空调大巴,并要求该批乘客补交票款。(2)市内公交车载运乘客过程中,某一位乘客因突发心脏病在车上身亡,经查,该车的乘务员已经尽力挽救该乘客。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l)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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