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请在此输入标题无锡建设培训中心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97426625 上传时间:2019-09-04 格式:DOC 页数:29 大小:94.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给水排水请在此输入标题无锡建设培训中心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给水排水请在此输入标题无锡建设培训中心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给水排水请在此输入标题无锡建设培训中心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给水排水请在此输入标题无锡建设培训中心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给水排水请在此输入标题无锡建设培训中心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给水排水请在此输入标题无锡建设培训中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给水排水请在此输入标题无锡建设培训中心(2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筑装修建筑专业节能设计要点一、装修设计应编制节能设计专篇(专项说明)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中应说明建设工程所在城市及其气候分区,建筑分类(功能)、建筑面积、层数、高度、结构形式、建筑节能率(50%或65%)情况等。2、设计依据设计依据中应包括现行的国家、地方节能设计规范、标准及规定。 公共建筑:按江苏省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执行 居住建筑:按江苏省标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08执行3、节能设计热工指标围护结构:屋面、外墙、地面、外窗(幕墙)、分户墙、分户楼板、楼梯间隔墙等。4、主要节能设计部位节点详图(图纸)5、其它:节能设计特殊事

2、项说明二、外装修设计:维护结构应进行节能保温设计1、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新建筑外装修专项设计(幕墙)应符合原设计热工要求,节能产品构配件、材料做法可深化完善,热工设计参数不得低于原设计。2、关于公通字200946号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公消201165号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两只文件执行存在困难和矛盾,建设部、公安部协调意见还未正式发布,外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选用应征求当地消防主管部门意见。三、内装修设计1、苏建科2007144号关于印发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聚苯颗粒复合保温砂浆只适用于建筑外墙外保温,无

3、机矿物轻集料保温砂浆作为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补充,只适用于外墙内保温。外墙外保温砂浆粉刷厚度不宜超过30mm。为增加外墙内保温系统的呼吸性,外墙内保温宜选用石膏基类保温砂浆。2、采用内保温的建筑应为精装修成品房。无机保温砂浆内保温系统,应精心设计界面层、保温层、抗裂防护层、饰面层等系统构造,严格执行省、市无机保温砂浆内保温系统建筑推广应用备案、技术论证和管理规定,择优选择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确保工程质量。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已经颁布实施,居住建筑分户墙、分户楼板、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传热系数已列为强制性条文。4、居住建筑项目,应严格执

4、行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08)中关于分户墙、分户楼板、楼梯间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1999年版)GB50222-95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编制中必须设计具体做法措施,不得再标注“用户自理”、“装修时施工”等不规范说明。分户墙、楼梯间宜使用重质墙材和两面粉刷无机保温砂浆等措施;使用轻质墙材的,需符合隔声和安全防护标准。5、内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1999年版)GB50222-95要求。 2.0.4 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 B1 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 A 级装修材料使用

5、。 3.1.1 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mm,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 3.1.6 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2.1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表3.2.1建筑物及场所建筑规模、性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窗帘帷幕办公楼、综合楼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的办公楼、综合楼AB1B1B1B2B2B2其他办公楼、综合楼B1B1B2B2B2住宅高

6、级住宅B1B1B1B1B2B2B2普通住宅B1B2B2B2B2 3.4.1 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3.4.1的规定。注:地下民用建筑系指单层、多层、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单独建造在地下的民用建筑以及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表3.4.1建筑物及场所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休息室和办公室等、旅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等AB1B1B1B1B1B2娱乐场所、旱冰场等、舞厅、展览厅等、医院的病房、医疗用房等AAB1B1B1B1B2电影院的观众厅、商场的营业厅AAAB1B1B1B2停车库、

7、人行通道、图书资料库、档案库AAAAA建筑装修暖通节能设计要点1、工程概况:应说明建设工程所在城市及其气候分区、建筑高度、面积、建筑功能(分层),确定建筑分类和采暖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2、设计依据:应包括现行的国家、地方节能设计规范、标准及其规定。3、冷热源:3.1 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正确选择人数、新风量、空调室内设计温度等。3.2 符合DGJ32/J96-2010第4.4.1条规定定条件之外,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3.3 锅炉热效率应符合DGJ32/J96-2010第4.4.3条的规定。3.4 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机组选择

8、装机容量不得大于计算负荷值。3.5 各类冷水机组、热泵机组、VRV机组等性能系数应按DGJ32/J96-2010第4.4.6条、第4.4.9条、第4.4.11条、第4.4.12条的规定。3.6 冷热源的配置应考虑不同气候区及负荷总量前提下,确保最大负荷和低谷负荷的经济高效运行。3.7 甲类建筑和太湖新城范围内建筑应选择地源热泵、水源热泵作为冷热源,甲类建筑仅采地源热泵空调系统为可再生能源利用装置时,其承担采暖空调负荷比例不少于20;尽量使用城市蒸汽为热源。4、空调系统设计4.1 首选自然通风减少空调的时间。4.2 合理选择空调系统,在二次装修时应征求原设计意见,考虑气流组织及空调形式等因素,便

9、于计量。4.3 合理选择系统空调未端设备,应符合DGJ32/J96-2010 第4.3.5条规定;应按DGJ32/J96-2010 第4.3.8条规定。正确选择人员密度,准确计算新风的使用量,较大房间宜用CO2浓度检测以控制新风需求量。4.4 空调风系统设计应符合DGJ32/J96-2010第4.3.9条的规定,宜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4.5 冷热水系统设计应按DGJ32/J96-2010第4.3.11条的规定,冷热水系统输送能效比ER应符合DGJ32/J96-2010第4.3.11-9条规定。4.6 空调冷却水系统、地源热泵低位热源测侧系统设计应符合DGJ32/J96-2010第4.3.12条

10、规定。4.7 空调风管保温最小热阻应符合DGJ32/J96-2010第4.3.15条规定。4.8 凝结水应予回收。5、用能计量:5.1 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甲类公共建筑及20000以上的乙类公共建筑应按DGJ32/J96-2010第8.1.1条规定设置分类分项计量系统。5.2 采暖系统在保证房间温控调节前提下,按经济单元计量并应有总计量。5.3 多联式空调热泵按单元计量,5.4 集中式空调系统应在建筑物入口处对冷热源总计量,建筑物内房间按经济单元设置用能计量,公共区域按水、风系统单独用能计量。5.5 锅炉房和制冷站应对原水、燃油、燃气、煤、电等能源消耗计量,对生产蒸汽、冷水作总计量。6、检测与

11、控制、调试6.1 为保证空调系统的经济合理运行,应按DGJ32/J96-2010 第9.1条规定:对集中采暖与空调系统进行监测控制(9.1.1),条件许可情况下,甲类建筑宜采用直接数字控制系统(9.1.3),冷热源系统控制应满足瞬时值和累计值的监测,自控其经济运行(9.1.4),空调风系统未端设备均应按规定监测。6.2 为使节能设计达到效果,装修完成后应:6.2.1 采暖系统应在采暖期与热源联合运能调试。房间温度不得低于设计温度2,不得高于1。6.2.2 空调水系统空调风系统,送、排风系统调试运行按GB50411-2007第10.2.3条第10.2.14条规定验收。6.2.3 冷热源必须按GB

12、50411-2007第11.2.11条规定验收。7、其它:应有暖通空调节能设计专篇。建筑装修电气节能设计要点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中应说明建设工程所在城市及其气候分区,建筑分类、建筑面积、层数、高度、结构形式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等。2、设计依据设计依据中应包括现行的国家、地方节能设计规范、标准及规定。3、供配电3.1 负荷等级的划分、负荷计算及供电要求应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第3章节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3章节的规定。主要包括负荷等级的划分是否正确、负荷计算是否合理、供配电系统设计是否合理、可靠。3.2 电气设备选型及配电线路的选择是否符合民用建筑电

13、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7章节及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第5.1.7条的规定。主要包括电气设备选型是否选择节能型,配电系统设计是否合理,配电线路导体选择是否恰当,导体的绝缘类型、导体截面及配电线路保护是否正确合理。4、照明4.1 公共建筑内各功能房间及场所照明功率密度(LPD)的设计值是否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第6.1.26.1.6条目标值及DGJ32/J96-2010第5.2.1条的规定。主要包括条文规定的各功能房间及场所LPD设计值是否超标,并应注意条文附表下有关“注”的内容。4.2 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中有关设备用房的照明功率密

14、度(LPD)设计值是否符合GB50034-2004第6.1.7条的规定。主要包括条文规定的相关设备用房LPD设计值是否超标,并应注意条文附表中有关“注”的内容。4.3 公共建筑室内外照明(包括夜景照明)光源及灯具的选择是否符合DGJ32/J96-2010第5.2.2、第5.2.3条的规定。主要包括光源是否选用节能型、灯具是否选用高效型产品,可结合条文说明进行设计。4.4 居住建筑室内外照明光源及灯具的选择是否符合GB50034-2004第3.2章节、3.3章节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10.1.4条及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10.1.5.1条的规定。居住区夜景照明光源及灯具的选择应参照DGJ32/J96-2010第5.2.3条的规定执行。主要包括光源是否选用节能型、灯具是否选用高效型产品,并结合条文说明进行设计。4.5 镇流器选择是否符合GB50034-2004第3.3.5条及DGJ32/J96-2010第5.2.4条的规定。关键是选择的镇流器应是节能型产品。5、照明控制5.1 公共建筑的照明控制是否符合GB50034-2004第7.4章节及DGJ32/J96-2010第9.4章节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各种照明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节能要求,设计是否到位。5.2 居住建筑公共部位的照明控制是否符合GB5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