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纳税人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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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士们、先生们:,下 午 好!,新办纳税人培训,蚌埠市纳税服务中心 黄根周,培训内容,发票业务 报表填写,发票业务,发票领购 发票开具 发票保管 发票缴销 涉税风险,发票管理,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纳税人在发票事项上的涉税风险主要表现在未按规定领购、取得、开具保管和缴销发票等方面。,发票业务,涉税风险 一是面临严厉处罚 。自2011年2月1日起执行新的发票管理办法,加大了对虚开发票行为等发票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税务机关已将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

2、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工作一同部署和进行,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一旦发现虚假发票线索和信息,必定深入追查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企业单位,对购买使用情况进行解剖式检查。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不仅要追缴税款、没收非法所得而且将被处以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对查实为虚开代开、假票、比对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三是相关成本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税务机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于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对取得虚假发票行为,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其列支的成本

3、费用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对这部分支出要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5%的适用税率补缴企业所得税。 对于发票来说不但要审核票面是否清晰、项目是否齐全、更注意取得的发票与实际业务是否相符,提高防范意识,尽量避免取得虚开发票。,发票业务,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主要有: 1.必须使用税控设备开具; 2.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3.可以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 只有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发票领购条件: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发票领购资格 (农产品发票除外): 填

4、写的表单: 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表 提供的资料 :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 3发票专用章印模 购买普通发票: 1税务登记证副本(出示即可); 2 购票人员身份证明; 3发票领购簿; 4税控IC卡(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5已开具发票的存根联(非首次领购),普通发票,发票开具: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开具要求: 1.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5、。 2.不得拆本使用发票;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开具时限: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下列为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 1.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

6、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2.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普通发票,发票违章处罚:2011年2月1日,国务院修订实施了发票管理办法,加大了对发票违法违章的处罚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票管理办法第35-39条 新发票管理办法加大了对虚开发票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企业涉税岗位的发票审核带来了新的挑战。企业如果不重视发票管

7、理,会涉税风险,引发税务危机。,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领购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首次办理领购所需资料: 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 3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办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使用); 4税务登记证副本(出示即可);5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 ;6发票专用章印模,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发票所需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出示即可); 2发票领购簿; 3. 购票人的身份证明; 4税控IC卡、报税盘; 5已预缴税款完税凭

8、证(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月内再次购票提供); 6. 已开具的最后一份专用发票的记账联(非首次领购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 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2税控IC卡报税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用量的提供); 3税控盘(机动车税控企业申请调整发票用量的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申请资料: 1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2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

9、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1.国税发【2006】156号文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 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注:国有粮食企业、粮油储备可开具 2.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

10、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第四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国税发【2006】156号文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

11、下列要求开具: (一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处理: 国税发【2006】156号文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

12、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即时作废:在开具的当时作废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符合作废条件:国税发【2006】156号文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

13、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增值税专用发票,报税 是指一般纳税人将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以及货物 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数据,通过税控设备报送到国税机关。 (一)适用范围 使用税控设备开具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税控设备经过国税机关 发行后的次月起,每月申报期内在纳税申报时进行税控系统报税。 (二)常见问题 1.本月没有开具专用发票,次月申报期还需要报税

14、吗? 纳税人税控设备一经发行,不论是否开具发票,次月申报期内都必 须办理报税。 2.如果没有按期报税会有什么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数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认证是指一般纳税人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通过认证进行解密以识别真伪,是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前提条件。 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税收缴款凭证 (一)认证的进项发票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

15、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国税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认证方式:网上认证、自助终端认证、办税厅认证(注: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联原件)。 (二)采集的进项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

16、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特别提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基本原则 :当期认证当期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国税机关办理认证。超过期限未认证的不能再认证;认证当期未抵扣的,不能转下期再抵扣。 【特殊处理】 (一)逾期未认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50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二)逾期未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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