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用调频无线机(27.5-39.5MHz)通用技术规范(试行)(2007 年 4 月)目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 引用标准3 术 语4 标准试验条件5 技术要求5. 1 一般要求5. 2 功能要求5. 3 电性能要求5. 4 对环境的要求5. 5 结构工艺的一般要求5. 6 安全要求5. 7 环境实验要求5. 8 可靠性要求6.信 令6. 1DSC 的编码6. 2 纠错与检错编码6. 3DSC 呼叫序列的组成6. 4 调制方式6. 5 通信信道 6. 6 工作过程7.实验方法8.质量评估规则9.检验规则10.标志、包装、运输、储存附录 1 信道划分附录 2 .DSC 编码表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渔业船用调频无线机(27.5-39.5MHz)的术语、功能、性能、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规则及包装运输等2.引用标准GB/T15844.1 移动通信调频无线机 通用技术条件GB/T 12192 移动通信调频无线发射机测量方法GB/T 12193 移动通信调频无线接收机 测量方法GB/T15844.4 移动通信调频无线机质量评定规则GB/T15842 移动通信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9410 移动通信天线通用技术规范SC/T 7002.2 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高温SC/T 7002.3 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低温SC/T 7002.5 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恒定湿热SC/T 7002.7 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盐雾SC/T 7002.8 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正弦振动 SC/T 7002.9 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碰撞SC/T 7002.10 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外壳防护SC/T 7002.12 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长霉GB/T 14013 移动通信设备运输包装GB/T2260-1995 国家行政区划代码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3.术语3.1 基站式无线机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中,作为无人值守基站固定使用的无线机,简称基站电台。
3.2 基地式无线机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中,作为通信站使用的无线机,简称基地台3.3 固定式无线机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中,供室内外用户固定使用的无线机,简称固定台3.4 移动式无线机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中 ,供用户在行进中或随意地点停留时使用的无线机,简称移动台3.5 渔业船用无线机安装在渔业船舶(渔船、运输船、冷冻船、渔业执法船、渔业公务船等)上,并由船上电源供电和使用船上天线的移动式无线机,简称船台3.6 便携式无线机一种便于个人携带(手提或佩带),并由机内电源供电和使用本机自配天线的移动式无线机,简称便携台3.7 单工无线机 一种发射和接收只能交替工作的无线机,此时发射和接收可以工作在同一频率,也可以分别工作在不同频率,简称单工台3.8 双工无线机一种发射和接收能同时工作的无线机,简称双工台3.9 多信道值守在接收状态,能同时监示遇险呼叫信道和工作信道,当遇险呼叫信道上有遇险呼叫信号时就自动接收遇险信息3.10 只收信道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能正常接收,但不能进行发射的信道3.11 不可控信道操作者无法选择,而只有在话机根据信令要求自动选择的信道3.12 特许授权用户信道经农业部渔业无线电管理部门授权的用户使用的信道。
3.13 信令控制各项功能的数字命令3.14 渔船识别码用于区别每艘渔船而规定的每搜渔船特有的数字编码4.标准试验条件4.1 大气条件4.1.1 标准大气试验条件标准大气试验条件按 GB 12192 第 3.3.1 条4.1.2 标准基准条件标准大气基准条件按 GB 12192 第 3.3.2 条 4.1.3 标准大气仲裁条件标准大气仲裁条件按 GB 12192 第 3.3.3 条4.2 标准试验信号4.2.1 最大允许频偏本标准规定 25KHz 信道间隔为±5KHz4.2.2 发射机标准试验信号发射机标准试验信号按 GB 12192 第 4.1.1~4.1.4 条4.2.3 接收机标准试验信号接收机标准试验信号按 GB 12193 第 4.2~4.6 条4.3 标准日工作循环条件标准日工作循环按 GB 12192 第 3.4 条4.4 基本电源的标准条件基本电源的标准条件按 GB 12192 第 3.2 条4.5 标准设备端口负荷条件4.5.1 发射和接收其设备射频端口阻抗应为 50Ω4.5.2 配有连接天线端口的发射机的输出信号测量配置,按 GB 12192 第 4.2 条4.5.3 配有连接天线端口的接收机与输入信号源的馈接,按 GB 12193 第 4.1 条。
4.5.4 汇接多个射频输入信号源的匹配汇接网络,按 GB 12193 第 4.7 条4.6 标准预加重和去加重条件4.6.1 发射预加重条件发射预加重条件按 GB 12192 第 4.1.6 条,本标准规定 25KHz 信道间隔发射预加重特性为每倍频程增加 6dB(在 300~3000Hz 频带内) 4.6.2 接收去加重条件 接收去加重条件按 GB 12193 第 4.12 条,本标准规定 25kHz 信道间隔接收去加重特性为每倍频程减少 6dB(在 300~3000Hz 频带内) 4.7 标准静噪条件标准静噪条件按 GB 12193 第 4.11 条4.8 有效电池寿命4.8.1 本标准中所用的“有效电池寿命”和“终止电压”只适用于便携式无线机它们是为某种电池组用于某种无线机时定义的,其数值可能与电池制造厂所定义的电池终止电压和电池寿命不相同4.8.2 终止电压,是指无线机性能降低到下列规定值之一时的电池加载电压值:a.发射机载波输出功率比额定值降低 3dB;b.接收机参考灵敏度比额定值恶化 6dB;c.载波频率容差超过规定的容许值注:终止电压不得低于电池制造厂规定的电池终止电压值)4.8.3 有效电池寿命,是指无线机以新的或充足电的无线机产品标准中规定配用的电池组供电,按标准日工作循环进行工作,到达终止电压的工作时间。
注:通常有效电池寿命的“一天” (即 1d)是指按标准日工作循环工作的时间)5.技术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渔业船用无线机的载波频率应遵守国家有关频率配置的规定:a.频率覆盖范围话机的频率覆盖范围为 27.5-39.5MHz,信道间隔为 25KHzb.频率与信道号的对应关系从 27.5-39.5MHz 按 25kHz 信道间隔划分为 480 个信道,信道号依次为 1 至 480 (见附录一)其中:221 号信道(33.000MHz)为 ASK 调制信令信道; 223 号信道(33.050MHz)为遇险求救话音通信信道;225 号信道(33.100MHz)为气象与海况只收信道;231 号信道(33.250MHz)为 MSK 调制紧急呼叫信令信道;236 号信道(33.375MHz)为 MSK 调制非紧急呼叫信令信道;238 号信道(33.425MHz)为 MSK 调制非紧急呼叫信令信道渔船用话机在 221 号信道至 240 号信道共 20 个信道,除了 221 号信道、223 号信道、225 号信道、231 号信道、236 号信道、238 号信道外其余信道为用户不可控信道,225 号信道为只收信道。
5.1.2 调制方式本话机话音通信采用模拟调频制式,信道间隔 25KHz;信令通信采用两种方式:第一种为兼容原信令的 300BPS 的 ASK 调制方式,第二种为 1200BPS 的 MSK 调制方式;即应符合 16K0F3E-300F2D (ASK)/1K2F2D(MSK) 5.1.3 无线机音频范围规定为 300~3000Hz5.1.4 无线机的供电方式和电源标称电压应遵守如下的规定:a.船台必须具有外接标称 24V 直流电源供电接口,并标明负极接地;b.基站电台、基地台和固定台应采用交流市电供电方式,但须另有采用标称值 24V 直流电源供电接口(负极接地) ;c.便携台应采用机内电池供电方式,其电池类型和电源标称电压应在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d.特殊情况由供需双方商定,可容许由其他方式或其他标称电压值进行供电,并具有相应外连接口5.1.5 当供电电源处于最小工作电压或最大工作电压时,无线机的性能降低不能超过如下的规定极限:a.发射机载波输出功率变化比实测值不超过 3dB;b.接收机参考灵敏度比实测值恶化不超过 6dB;c.载波频率容差不超过规定的容许值; d.接收音频输出失真不超过规定的容许值。
5.1.6 渔船识别码渔业船用无线机必须指配渔船识别码,渔船识别码为 11 位数字,其中前 6 位为“渔业船舶证书”发证机关所在省、市、县的国家行政区划代码,后 5 位为渔船代码a.渔船代码渔船代码的第 1 位为渔船种类代码,后 4 位为船号b.渔船种类代码“0”-渔业捕捞船;“1”-养殖生产船;“2”-渔业冷藏运输船;“3”-渔业供油船;“4”-渔业购销船;“5”-渔政船;“6”-渔监船;“7”-代定;“8”-代定;“9”-待定c.渔船船号渔船船号为 4 位数字,若不足 4 位,高位以“0”补足5.1.7 面板a.船台面板上要有独立的遇险呼叫按键,遇险呼叫按键一律为红色与其他按键还要有明显的区别以易于辨认,并具有防止误触发遇险呼叫的措施遇险呼叫完成后,面板上应有报警发送确认指示b.船台面板上应具有 “天气”按键,代表气象与海况预报专用信道;c.应在面板或显示屏上标记或显示所操作的功能及状态;d.在黑暗状态下提供供操作使用的照明5.1.8 接口船台应内置 GPS 模块具备船舶定位功能,并具有相应的 GPS 天线接口船台、固定台、基地台和基站电台的送受话器组和选呼器的配接插头座选择 8 芯,其芯脚的脚号分配为:1-地,2-发射音频,4-按发控制,5- 接收音频,7- 外供电源,其余空脚,由产品标准规定。
允许根据需要采用其他性能良好,功能多的新型插头座5.2 功能要求5.2.1 全频段多信道 单机具有 27.5MHz-39.5MHz 的 12MHz 频带宽度,480 个信道(含不可用特许信道) 5.2.2 多信道值守船台具有 4(多)个信令信道,在接收状态时,应在遇险呼救信道和其他信令信道之间循环扫描,以保证遇险呼救信号和其他呼叫的准确接收5.2.3 遇险求救报警(遇险呼叫)船台面板设遇险呼救键,渔船遇险时按动此键即可把本船的船舶识别码,遇险位置(与 GPS 相连)报告给岸台和周围船台,收到呼叫的岸台和周围船台应能显示出主叫船舶识别码,遇险船船位,同时发出声音报警报、接警后的电台均自动转换到 223 号遇险现场通信信道联络5.2.4 气象、海况紧急警报当灾害性气象或海况发生时,岸台发出紧急警报处在接收状态的话机即发出紧急报警声并自动转至 225 号信道上收听5.2.5 接收气象与海况预报船台面板上设置专用键,用于接收岸台在 225 号只收信道上发布的气象与海况预报5.2.6 渔政专用信道在渔政专用话机上设有渔政专用信道,并具有语音加密功能,供渔政业务使用5.2.7 信道记忆、扫描和全信道扫描可记忆 15 个常用信道,并对记忆信道进行逐个扫描接收。
对全频段的信道可逐个扫描接收5.2.8 全呼是岸台对通信覆盖范围内船台进行的呼叫,用于各种紧急广播船台收到呼叫后转到指定的信道上收听(船台不发射) 5.2.9 海呼是岸台对通信范围內的在某一特定海域的船台进行呼叫,船台应答后自动转到指定信道上进行通话用于紧急广播,遇险船只周围海域的救援船只调动等 5.2.10 群呼是具有相同群呼码的船台间或岸-船台间的呼叫,呼叫后自动转到随机选取的空闲频道上进行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