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社保办理详情流程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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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参保登记(一)单位参保登记1.参保登记范围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2.报送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的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登记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联系电话;事业单位编制花名册或从业人员工资花名册;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办理程序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第2项有关材料到社会保险中心办理登记(开户)手续;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

2、并盖章(一式三份);社会保险中心对完整准确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的,及时受理;经社会保险中心审核(10个工作日)合格的,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用人单位)或参保证明(个体工商户);单位选择缴费形式(银行托收、经办机构自收)。4.注意事项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或参保证明的,应及时向社会保险中心报告,并申请补办。在市社会保险中心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到洛阳市唐宫中路40号市社会保险中心2楼大厅办理。企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在11号窗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在16号窗口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在8、9、10号窗口办理。(二)单位职工参保1.参保范围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和有

3、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报送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保证明; 到社会保险中心申请领取有关申报表或程序盘; 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需提供财政代发工资表或人事部门工资审批表,工资表中未显示人员相关资料(如:退休人员退休审批表,新调入人员派遣证或报到证、劳动合同,失业人员失业证),身份证复印件,退转军人需安置部门分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财务报表、劳动情况报表(104号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人卡(或编制花名册)、工资卡、个人档案。3.办理程序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保证明到社会保险中心领取有关申报表或程序盘;填写洛阳市社会保险新增参保人员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加盖单位印章;携带第2项材料到社会

4、保险中心进行申报,对填写准确、完整无误的,及时予以受理;社会保险中心审核合格后,进行职工参保信息录入,建立职工个人账户,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缴费额及费率;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凭公共业务科受理后的业务回单到19号窗口申领医疗保险IC卡。4.注意事项参保单位劳资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雇主到洛阳市唐宫中路40号市社会保险中心2楼大厅办理。企业单位职工参保手续在11号窗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手续在1618号窗口办理;有雇工个体工商户为雇工办理参保手续在810号窗口办理。提供的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必须有职工本人签字。二、年度缴费申报(一)申报范围市行政区域内参保的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二)报送材料

5、1.职工工资花名册及数据软(U)盘;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104号表)、财务年报和职工工资收入汇总表。(三)办理程序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31日前到社会保险中心领取有关表样或拷盘;2.缴费单位按照要求填报有关表样或按规定的格式录入职工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月均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后,拷贝盘片并连同劳动工资年报、财务年报和职工工资收入汇总表一起,于3月25日前报社会保险中心;3.社会保险中心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按规定确定缴费基数并通知参保单位确认;4.社会保险中心从7月份起启用新缴费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

6、0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5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数按人事部门批准的档案工资的时间和标准确定缴费基数和缴费额。(四)注意事项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2.参保单位劳资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雇主到洛阳市唐宫中路40号市社会保险中心2楼大厅办理。企业单位职工参保手续在13号窗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手续在17号窗口办理;有雇工个体工商户为雇工办理参保手续在810号窗口办理。3.逾期未申报者,社会保险中心从7月份起按上年度结算基数的110%计算缴费基数。4.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由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三、变更注销登记(一)单位变

7、更注销登记1.变更注销事由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参保单位合并、分立、改制;参保单位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2.所需证件和材料变更登记所需证件和材料: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和工商变更登记表或有关机关批准的文件或宣布变更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注销登记所需证件和材料: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工商注销登记证明、有关法律文书(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其它有关注销文件(如有关机关审查同意的文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已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等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3.办理程序申请变更注销企业填写洛阳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或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参保单

8、位按规定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单位,欠费的应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等;社会保险中心业务科审核批准后,归入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档案或注销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中心给变更参保单位核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同时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4.注意事项参保单位变更注销登记自工商管理部门变更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自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布变更、宣告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第2项规定的材料到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变更和注销登记。参保单位劳资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雇主到洛阳市唐宫中路40号市社会保险中心2楼大厅办理。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在11号窗口办理;机关事业等单位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在16号窗口

9、办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在8至10号窗口办理。(二)单位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更1.变更范围参保单位职工基本信息和工资发生变化以及其它需要更正的情形。2.所需证件和材料个人档案、户口簿、身份证、公安户籍证明;上级机关批准和审核的更正材料和文字材料、工资审批花名册;批准离退(职)休审批手续;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离退(职)休审批表。3.办理程序填写洛阳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基本信息变更表,并加盖单位印章;携带第2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社会保险中心业务科进行审核批准后,录入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和工资变更情况;社会保险中心确定职工缴费额,离退(职)休人员情况转待遇审核科核准待遇。4.注意事项参保单位

10、劳资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雇主到洛阳市唐宫中路40号市社会保险中心2楼大厅办理。企业办理参保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在11号窗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在1618号窗口办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在810号窗口办理。各参保单位职工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后要及时进行申报。(三)参保职工增减变更 1.变更申报期限 参保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会保险中心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增减情况(含新参保人员、增加险种、转入、续保、中断、终止、死亡等)。2.携带资料参保人员增加(首次、续保、转入、视同缴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证件照2张;分配、安置、招工、劳动合同、增人卡、任命手续(

11、复印件)及个人档案、退转军人需安置部门分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工资申批表或财政代发工资表(复印件);续保、转入、视同缴费须带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市社会保险中心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账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IC卡等参保证卡;复退转军人须提供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有关证明,其中转业到企业工作、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须提供军队开具的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转移凭证;对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须提供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按规定不参保证明,其中流动到企业、享受养老保险补贴

12、的人员须提供人事、财政部门核准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补贴发放核准表。参保人员减少因辞职、辞退、解除合同、除名、开除减少的人员,用人单位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文件、证明等材料;因死亡减少人员,须附报其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并持社会保险卡对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进行清算。3.办理程序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中心填写有关表格,并按规定加盖单位印章;社会保险中心公共业务科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或记录中断、注销减少人员情况;购领或换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IC卡等;核定死亡参保人员待遇发放和退还个人账户费用;从申报受理后的次月生效。4.注意事

13、项参保单位劳资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雇主到洛阳市唐宫中路40号市社会保险中心2楼大厅办理。企业办理参保职工增加或减少手续在12-13号窗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在1618号窗口办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在810号窗口办理。四、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一)市区范围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1.办理范围在本市统筹范围内(企业养老保险包括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吉利区、高新区)流动办理转移手续的参保职工。2.报送材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转入、转出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签字盖章的洛阳市市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表。3.办理程序职工于流动当月底前

14、到社会保险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会保险中心核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在转移单上盖章。4.注意事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参保单位劳资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雇主到洛阳市唐宫中路40号市社会保险中心2楼大厅办理。企业办理参保职工增加或减少手续在12号窗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在1618号窗口办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在810号窗口办理。(二)从市区统筹范围转往外省市1转出条件(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2)转回户籍所在地的参保人员以上二条是“或”的关系,满足一条即可。2报送材料及办理程序(1)参保人办理停保(已停保的

15、除外)。(2)参保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填写完整的洛阳市参保人员跨地区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参保人身份证及A4标准规格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正反双面复印);洛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或洛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 (3)我市社保机构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核对参保人缴费信息,出具参保缴费凭证。(4)我市社保机构接收转入地社保机构寄发的联系函。(5)我市社保机构向转入地社保机构寄发信息表,办理资金转移手续。3注意事项(1)参保人如果存有欠费,请先行办理补缴手续;否则,之后不再办理补缴欠费。(2)参保人需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须凭具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提出申请,并先行刷卡消费使帐户结余金额基本为零。(3)参保人须及时将取得的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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