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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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2,总结与补充(国家版),二、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三、安全管理基础理论与常识,七、补充:其它专题复习,五、事故隐患与应急管理,一、安全培训政策,四、安全技术与事故防治,六、职业危害与安全防护,3,1、目的,为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监管监察效能,防止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委201210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一、安全培训政策,4,2、工作目标,达到四个100%: “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 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

2、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 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委201210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5,“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2个系列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安委201210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6,三项岗位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

3、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三级安全教育: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不动火: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补充安全生产“五要素”:指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 】,小 结,7,应用: 安全生产“五要素” 指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_?_和安全投入。 安全环境? 安全管理 ? 安全科技? 安全人员 ?,应 用,8,例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

4、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例2安委20121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72学时,建筑企业32学时,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非高危企业24学时,每年进行至少8学时的再培训。,3、培训时间要求与比较,9,应 用,应用: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_学时。 24学时? 36学时? 40学时? 42学时 ?,应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_学时。 12学时 ? 24学时 ? 36学时 ? 42学时 ?,10,应用: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5、训规定,已在岗的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4)学时。 班组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 )学时。,补 充,11,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主要分为7个层次: 1. 宪法 2. 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全国人大通过 3.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国务院组织制定并公布 4.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制定 5. 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制定 6. 安全生产标准:GB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批准发布 、 AQ安监总局批准的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7. 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有不同时,优先采用,二、安全生产方针与法

6、律法规,12,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例如:下列属于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是?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13,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以下各项中,属于安全生产部门规章的有?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下列标准属于国家标准的是?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高处作业分级 安全评价通则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14,(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 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预防为主”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

7、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 “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 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 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二、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15,(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自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七章九十七条。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同日习近平主席签署第13号主席令,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中唯一设定民事 责任的法律。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是安全生产法的核心内容。,16,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生产安全事故 火灾、交通事故 重大、特大事故 一般事故,(二)安全生产法,17,(二)安全生产法,“两级结合、七项制度、三套对策、七项责任、十方面权利义务”,谁来管,管 什么,怎么管,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五项基本原则是人身第一、(预防为主)、(权责一致 )、(社会监督 )、(综合治理)的原则。,18,18,1、两级结合监管体制 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公安消防、公安交通、煤矿监督、建筑、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监管相结合。,“两级结合、七项制度、三套对策、七

9、项责任、十方面权利义务”,19,19,2、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两级结合、七项制度、三套对策、七项责任、十方面权利义务”,20,20,3、三套对策体系 事前预防体系 事中应急救援体系 事后处理对策体系,“两级结合、七项制度、三套对策、七项责任、十方面权利义务”,21,21,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七项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保证安全生产

10、投入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两级结合、七项制度、三套对策、七项责任、十方面权利义务”,(确保安全生产 )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目的。,22,22,“两级结合、七项制度、三套对策、七项责任、十方面权利义务”,5、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还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7方面 义务:3方面,23,23,“两级结合、七项制度、三套对策、七项责任、十方面权利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7方面 (1)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

11、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 (6)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要求赔偿; (7)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从业人员的义务:3方面 (1)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3)及时报告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24,从业人员的权利,应用: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

12、可享受以下哪些权利? 劳动保护权 ? 安全生产知情权 ? 安全生产监督权 ? 随时终止劳动合同权 ?,25,其它重点条款安全生产法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重点条款,26,重点条款应用不恰当的2种提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所需要费用由个人承担? X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用其他物品替代劳动保护用品? X,重点条

13、款,27,原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14年修改版安全生产法,原来300人,28,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三同时”,重点条款,2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

14、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重点条款,30,1、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此类犯罪最高刑期由7年提高到15年) 2、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

15、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中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补充和修改:,(三)刑法,31,根据刑法的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 有期徒刑。 3年以上 5年以上 3年以上7年以下 10年以上,具体应用,3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16、2?3? 5?,(四)劳动法,根据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周岁的未成年人。 14岁? 16岁? 18岁? ,33,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四)劳动法,34,1、职业病防治方针: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 2、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 *3、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注意:职业病的定义,(五)职业病防治法,35,对比与补充,职业病的定义,职业多发病:指由于生产环境中存在诸多因素所致的病损,或虽然原为非职业性疾病,由于接触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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